政务公开
 
       机构设置
       职能介绍
       领导成员
 
 
 
 
职能介绍
 
    1、研究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并组织新闻单位宣传旅游业;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研究制定发展国内旅游的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指导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工作。
    2、协调全区出国旅游和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及边境旅游的安全等有关事务,规范和整顿旅游市场秩序。
    3、研究拟定全区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负责编制全区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各街道、乡镇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区(点)旅游发展规划的管理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对规划进行调整。
    4、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协调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全区旅游项目的管理工作。
    5、对全区范围内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区旅游区(点)的质量等级评定、申报、复核工作;制定各类旅游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行业、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其他新办旅游企业审核工作,根据武政办[2002] 67号文件精神,市旅游局已将编制本地区景点景区旅游规划的权限和审批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下宾馆饭店的权限下放到区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技术等级考核、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负责行业职业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6、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负责旅游投诉工作;负责组织旅游市场执法工作,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7、负责国家确定的三个旅游“黄金周”活动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宣传促销、市场检查及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旅游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