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被评为“2006—2007年度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同时,我局监察大队监察员叶志文同志被评为省级先进个人,双获殊荣是对我局监察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局监察大队今后工作的激励和鞭策。 2006-2007年,该队共接待各类案件295件,立案244件,结案率100%。清欠工资436万元,涉及人数5908人,其中追讨农民工工资393万元,涉及2654人,收取民工工资保障金1005万元。查处童工案件2起,清退押金17965元。日常巡查用人单位692户,涉及劳动者24570人;处理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16起,涉及人数1093人,追讨工资240余万元;2007年对880家各类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年审,并对辖区内7633户个体工商户进行劳动保障年审;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培训14期,涉及用人单位453户,人事管理、工会工作人员411人,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共接待咨询达6000余人。 2008年,该队将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以保障《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贯彻实施为重点,推进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形式,逐步实现年检全覆盖、监察全覆盖,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制度,积极履行监察执法各项职责,努力实现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