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人事局文件
东人〔2007〕19号
关于选拔推荐首届东西湖区
农村乡土拔尖人才人选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农场)、园区:
为加强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农村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区人事局《关于印发<东西湖区农村乡土拔尖人才选拔与管理试行意见>的通知》(东人〔2007〕4 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首届农村乡土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区农村乡土拔尖人才的选拔在农村乡土人才中进行。选拔的主要对象是:
1、在农村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经营、建筑等行业中,技术冒尖、贡献突出的专业大户骨干、科技示范户骨干、能工巧匠或获得农民技术职称、乡镇企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骨干;
2、农村私营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中的优秀乡土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3、带领一方群众脱贫致富的村组优秀管理人才。
二、选拔条件
区农村乡土拔尖人才的选拔应以中青年骨干为主,有突出业绩者年龄不限。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质,并在近几年做出下列成绩之一者,均可推荐。
1、在生产经营及科技服务活动中,运用技术、技能或经营管理等帮助一方群众致富,取得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受到农场、办事处以上(含农场、办事处,下同)有关部门认可者;
2、技术成果或发明创造被农场、办事处以上有关部门认可,并在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
3、在种植、养殖、加工、建筑等行业中,有一技之长,并不断开发引进推广新技术,已成为当地某行业中的技术带头人,为推动农村科技进步作出较大贡献,获得农场、办事处以上有关主管部门奖励或认可者;
4、创办或领办各种经济实体,在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为国家提供税收方面有较大贡献,被有关部门认可者;
5、在其它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者。
三、选拔数量及相关待遇
首届东西湖区农村乡土拔尖人才名额为10名。
对乡土拔尖人才授予“东西湖区农村乡土拔尖人才”称号,并由区人事局颁发荣誉证书,5年内每人每月发给50元的技术资料补贴。
四、选拔表彰程序
1、推荐人选。农村各基层单位按照选拔范围和条件推荐人选。
2、组织筛选。各农场、办事处对基层单位推荐的人选,经严格筛选后,提出初选名单1-2名。
3、审核人选。区人事局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查。
4、区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会审后审批。
5、召开表彰大会(与首届区级专家一同表彰)。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1)《东西湖区农村乡土拔尖人才情况登记表》;(2)个人综合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附软盘或发电子邮件至dxhrencai@163.com);(3)各种获奖荣誉证书及有关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等。
2、申报材料于2007年8月29日前送区人事局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科,联系电话:83215592。
附件:《武汉市东西湖区农村乡土拔尖人才人选推荐表》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事局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人才 农村 意见 通知
报:市人事局
送: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农
业局、区科技局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事局 2007年7月18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