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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十大纪律强化村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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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防止损害农民群众利益问题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近日,区纪委根据省、市纪委有关规定,制定村干部十大纪律规定:严禁违反规定公款吃喝玩乐;严禁侵害集体利益;严禁加重农民负担;严禁以权谋私;严禁利用职权优亲厚友;严禁搞家族宗派势力;严禁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严禁参与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严禁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严禁个人独断专权。
来源:
区纪委办公室 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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