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办事处、园区),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2007〕64号)精神,落实《武汉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推动我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我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加快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商标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进入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标志,商标的品牌更是地区经济发展的名片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核心竞争力的代表。截至目前为止,我区注册内资企业6840户,商标780多个,占全市的2.6%。仅有湖北省著名商标3件,占全市的4%,占全省的0.7%,这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适应,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较大。全区各级要充分认识商标品牌在全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加快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提升区级经济整体实力。
二、东西湖区商标品牌战略的目标
按照总量增长,品牌增加,类别增多的要求,争取在5年内,全区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品牌培育、发展、保护的工作机制。
一是注册商标数量持续增长。在5年内,按照每年不小于2%的增长速度递增,每年新增加注册商标15件左右。力争出口企业在主要出口国拥有自己的境外注册商标。
二是商标品牌快速增长。在5年内,新增武汉市著名商标25件,湖北省著名商标10件,中国驰名商标力争实现零的突破。
三是抓好培育范围及重点。实施品牌战略要紧紧围绕国家“十一五”规划、产业政策和我区产业规划,重点引导扶持高新科技企业、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及农产品加工业,逐步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三、推动实施东西湖区商标品牌战略的举措
(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开展商标研发。引导企业把商标战略纳入企业发展总体战略,从总体上把握商标战略的目标和重点,准确定位商标、知名品牌与企业竞争力的内在联系。注重把商标、知名品牌、地理标志的特点与企业需求相结合,制定适合自己的措施和策略。将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和扩大品牌市场占有率的动力,围绕核心技术进行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创新企业科技开发机制,重视培养和引进商标工作专业人才,研发具有鲜明特色、体现自身价值、社会认同度高的商标和知名品牌。要加大商标品牌研发的投入,通过研究商标、开发商标、运用商标,实现全区“品牌自主创新工程”在武汉市、湖北省崛起。
(二)建立奖励制度,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凡在本区从事生产经营并依法纳税的企业或组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武汉市著名商标认定的,由区政府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专项奖励。同时获得上述两次以上奖励的企业或组织,按上述有关最高额度予以奖励,不累计奖励。凡获得上述奖项的企业或组织,经区工商分局认定属实的,报区政府审定后兑现奖励。
(三)努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品牌成长发展的市场环境。要建立维护商标权益的机构,健全商标权益自我维护网络。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的力度,构建以自我保护为主体,行政和司法保护相结合,社会公众参与的商标权益保护体系,营造有利于名牌成长的市场环境,保护企业自主创新和争创名牌的积极性。认真落实质量和打假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为名牌产品发展营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鼓励采购本区驰名、著名商标商品。政府采购部门应当将我区驰名、著名商标商品纳入政府采购重点产品目录。政府采购活动中,在质量、性能、服务、价格等条件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采购本区驰名、著名商标商品。
(五)加大实施名牌战略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品牌意识。充分利用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活动,搭建名优品牌的展示平台,积极宣传优秀品牌的先进经验和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企业做商标,市场推商标,消费者认商标,社会爱商标的良好氛围。
(六)各尽其职,部门联动。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将推动实施商标的品牌战略工作纳入区绩效目标管理。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落实意见,共同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七)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组织和领导机制。建立全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联席会议制度,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召集人,各有关职能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事机构设在区工商分局,具体负责实施全区商标品牌战略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商标 意见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8日印发
共印1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