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办事处、园区),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区安监局拟定的《东西湖区烟花爆竹零售点设置规划》已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东西湖区烟花爆竹零售点设置规划
(区安监局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武汉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和《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东西湖区烟花爆竹零售点设置规划》。
一、本区基本情况
东西湖区总面积499.71平方公里,总人口254080人,下辖十一个街道、办事处和一个管委会(常青花园),限制性燃放区域如下:
1、吴家山地区(含原三店、长青、慈惠部分禁鞭区域):东起张公堤、南起汉丹铁路专线、西至吴家山九支沟、北至严家渡;
2、将军路街办事处(原李家墩办事处):东起工业园路、西至姑李路、南到张公堤、北至东西湖大堤;
3、金银湖街办事处(原金银湖生态管理处):机场路以西,环湖公路以南(318复线两侧)、张公堤以北、张柏公路以东;
4、常青花园管委会。
上述禁改限区域在春节期间允许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其它时间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二、规划编制落实情况
自接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武汉市远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武安监管〔2006〕95号)文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召集了质监分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城管局、供销联社等单位就此项工作进行讨论,征求布点意见,提出了我区烟花爆竹零售点设置规划。12月12日,区政府召开了区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了我区“禁改限”工作意见,同意“禁改限”区域内烟花爆竹的临时零售全部由供销联社金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设专柜供应,以确保安全。
三、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一)文物保护单位(全区13处)
(二)区内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包括货运中心、物流中心、铁路货场等);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农贸大市场、21家加油站、4个危化仓库,11家危化生产单位);
(四)全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8个变电站、21条输电干线);
(五)全区所有医疗机构(包括诊所)、幼儿园32所、中小学校15所、敬老院10所;
(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柏泉睡虎山、雷达山、金山游园、吴家山休闲广场、七雄路游园、五环广场、五环文化长廊、六顺路小游园);
(七)部队营区(95174部队);
(八)消防等级低、居住密度高的街道、社区和实行封闭管理的居民小区;
(九)区内所有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商场、超市、仓库、货场;
(十)生态环保要求高的地区;
(十一)风景名胜区,重要城市景观(西郊公园);
(十二)法律法规和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部位。
四、设置规划的数量(计划数370个)
全区共有十一个街道办事处,一个管委会(常青花园),共69个居委会,共设置常年零售点300个,临时零售点70个,具体网点见附表。
附件
东西湖区烟花爆竹零售点设置明细表
单 位
常年零售网点
临时零售网点
备 注
东山办事处
38
辛安渡办事处
40
柏泉办事处
37
新沟镇街
45
走马岭街
长青街
15
慈惠街
48
吴家山地区
32
禁限区
金银湖街
12
径河街
将军路街
14
常青花园管委会
合 计
300
70
主题词:安全 烟花爆竹禁改限△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2月19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