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办事处、园区),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省、市政府的相关要求,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经研究,决定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一、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由区政府主管领导主持召开,公安、交通、城管、监察、教育、建设、卫生、广电、工商、民政、安监、法制办、各街(办事处、园区)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
二、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
(一)分析前期交通安全形势,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专题研究,制定交通安全工作长期规划。
(二)总结、交流、推广交通安全先进工作经验,研究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
(三)参与道路工程规划、改造项目的综合评价,制定和选择交通安全措施、方案,进行交通安全决策。
(四)监督、检查各部门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有关政策、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五)对《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实施监督、考核,并实施奖惩措施。
(六)在对事故多发区域、点、段潜在的危险因素和薄弱环节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综合性整治意见。
(七)协调落实各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通报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调查情况,研究对责任人的处理问题。
(八)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部署交通安全工作任务。
(九)其它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
三、联席会议每季度例会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的召开时间和议题由区政府主管领导确定。
四、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地点,通知与会人员。
五、联席会议做出的决议,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
六、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要认真遵守会议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对会议形成的决议,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七、本制度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东西湖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即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七日
东西湖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即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组 长:李和坤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黄良华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丰 汨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三明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闫余粮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汪新明 区交通大队大队长
成 员:郭新松 区城管局副局长
王清华 区建设局副局长
丁昌池 区交通局副局长
黄艳飞 区财政局副局长
周子新 区卫生局副局长
鲁习云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李义国 区教育局副局长
沈永葆 区广电局副局长
石 松 区质监分局副局长
张金华 区农业局副局长
宋春生 区国土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彭新民 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昌林 区科技局副局长
聂仕俊 区残联副理事长
胡海成 东山办事处副主任
朱传彪 辛安渡办事处副主任
高华林 柏泉办事处副主任
杨思章 吴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情德 长青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向忠安 慈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 武 走马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潘国富 径河街道办事处副书记
童 俊 金银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又平 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昌和 新沟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三清 鑫桥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陈太平 东流港牧业园副主任
童水清 海口电力园管委会副主任
熊少明 高桥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张爱民 常青花园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副主任黄新胜兼任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
主题词:交通 安全 会议 制度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2月7日印发
共印1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