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办事处、园区),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我区城市化发展现状及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城镇居民住户调查工作。现就做好调查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规模及布局。调查对象是在城镇居民住户中按随机原则抽选的部分非农业居民家庭及其成员,包括单身户,但不包括集体户口中的单身者。全区抽50户,重点布置在吴家山街40户(4个社区),将军路街10户(1个社区)。
二、调查内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等统计指标,主要包括城镇居民家庭人口、就业、收入、支出、消费、库存现金、商品需求、家庭主要耐用品拥有和住房等变化情况。
三、调查经费安排。调查工作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根据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要求,按分级负担的原则落实。区统计局经济社会调查队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由区财政局列预算支付;50户调查户的记帐补贴经费,指导员、辅导员补贴经费由区财政局按补贴标准列预算拨付到各承担调查工作的街道。
四、精心组织,高质量启动城镇居民住户调查工作。此项调查工作的开启,是我区进入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标志,一定要精心组织,严谨操作。区统计局负责全程的业务管理和质量控制,承担调查任务的街道负责落实抽选住户及指导员、辅导员的选定。区财政局负责调查经费的落实到位。各方共同努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为全区的经济发展及统计质量的不断提高作出新贡献。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居民 调查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25日印发
共印1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