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办事处、园区),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区经贸委拟定的《东西湖区工业节能减排行动方案》已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一日
东西湖区工业节能减排行动方案
(区经贸委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一日)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促进我区工业经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的发展道路,确保完成我区“十一五”工业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区人民政府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工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区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占全区能耗总量的比重超过65%,是推进全区节能降耗工作的关键领域。2005年我区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36吨标煤/万元,二氧化硫、烟尘、粉尘、固体废物排放量占全区排放总量的比重分别在95%以上。截止2007年底,我区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02吨标煤/万元,比2005年下降25%。在“十一五”的后三年,要在增长速度较快的情况下,持续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任务相当艰巨。特别是我区工业长期形成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对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仍然存在认识、措施、政策、投入等不够到位的问题。因此,全区工业战线及区有关部门要真正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突破口,作为检验工业发展是否“又好又快”的重要标准之一,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工作,确保“十一五”全区工业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
二、科学制订工业节能减排的工作目标
2005年末,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784724万元,实现增加值232278万元,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21510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能耗为1.36吨标煤/万元,2007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1497964万元,实现增加值386821万元,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95649吨标准煤。“十一五”期末,我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预计可达到350亿元,年增长保持在30%左右,因此,综合能耗年增长必需控制在25%以内。预计2010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耗将达到80万吨标准煤。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降低5%,下降到0.9吨标煤以下。相比“十五”末,降低20%以上。在污染减排方面,至2010年,各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污总量指标,严禁超总量排污。
三、突出抓好12户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
2007年,我区年综合能耗在5000吨标煤以上的12户重点耗能企业(世源热电、大枫企业、统一企业、华润啤酒、新元粮油、亚东水泥、建华管桩、双汇食品、佳宝糖业、蒙牛乳业、国雄饲料、径河化工)年能源消费量达到314314吨标煤,占全区规模以上年工业能耗总量的79.4%,实现产值758002万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50.7%,万元增加值能耗为1.296吨标准煤/万元,高出全区平均水平0.274吨标煤/万元,是工业节能减排的主要抓手。12户重点耗能企业要深入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10年,半数以上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在污染减排方面,重点实施对污水排放大户和二氧化硫排放大户的整治。
四、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从2007年全区能源消费构成分析,发电行业能耗总量占全区工业总能耗的18.5%,其余主要集中在食品、建材、化工行业。十一五期,我区应加快发展机电电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烟草制造等先进制造业,提高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加快建材、包装等行业高耗能、高污染排放企业的改造升级,如亚东水泥、大枫纸业等企业,对双强水泥、乘风塑胶、新东棉纺织等高能耗低产出企业应采取相关措施动员其搬迁或转产。区政务中心要将项目能耗列入前置审批条件,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对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到“十一五”期末,全区机电电子等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35%以上。
五、实施工业园区节能减排集中治理
结合吴家山台商工业园区创建“百亿园区”工作,整体规划、经济合理地建设集中供热及环保设施。积极推行以背压供热机组为主的热电联产,将分散的工业供热锅炉改造为区域热电联供。重点工业园区如机电工业园、食品加工区、高桥产业园、金银潭工业园等都要集中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并确保排污设施正常运行使用。
六、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十一五”期间,在工业余热利用、高效机电节能、新能源应用、工业清洁生产、工业废水处理、烟气控制治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等节能减排技术领域,重点支持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项目。每年明确1至2个重点专题,组织实施2项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与新产品推广应用项目,逐年滚动实施。
七、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力度
“十一五”期间,开展能源诊断,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作力度。在2008年度实施15项工业重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其中节能降耗项目10项,重点支持高耗能行业节能工艺改造升级、开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节能改造以及选用天然气等高效清洁能源、利用地下水循环制冷等项目;污染物减排项目5项,重点支持工业领域的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以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中水回用的技术改造项目。
八、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
完善并落实东西湖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有序用电,实行电力分时、峰谷、丰枯、季节性电价等激励性政策,引导企业合理用电、节约用电。规范完善差别电价实施范围,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
九、强化企业节能减排的主体责任
企业是节能减排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强化管理措施,自觉节能减排。要强化生产过程中的能源计量、统计、监测等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和制度,强化内部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逐级考核检查,确保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落实。
十、实施企业节能减排分级管理
各办事处、园区负责属地企业的节能监管。区经贸委与区环保局分别按年度分解下达监管企业的节能降耗与污染物减排目标。对重点用能企业要加强经常性监督,并实行能源消耗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对违法排污行为要依法严处重罚,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要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内容。
十一、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标准与统计、监测、监察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结合我区实际研究提出产值能耗或产品单耗限额标准。统计部门要突出抓好高耗能行业和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的统计监测,建立和完善统计指标和统计网络体系,确保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环保部门要制订并实施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完善统计、监测和考核制度,对重点污染源实施在线监控,有效遏制部分企业偷排、超标排污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
区发改委、区经贸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科技局、区质监局、区统计局、区物价局等部门要围绕工业节能减排工作,切实履行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区经贸委、区环保局分别负责全区工业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日常工作的监管与组织协调。
十三、完善促进工业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
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工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积极服务企业,协调落实国家规定的节能环保项目和产品享受各类税费减免和抵扣的优惠政策。各级政府采购部门要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初稿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逐年提高对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的采购比例。
十四、加强工业节能减排的服务体系建设
通过财政性资金的引导,指导协调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对工业企业节能减排项目的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要及时跟踪行业动态,做好信息、咨询等服务工作,指导企业做好节能规划。
十五、加强对工业节能减排的宣传和表彰
全区主要新闻媒体要将工业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对全区工业节能减排方面的重大进展进行系列报道,宣传我区工业节能减排的成效和先进典型,揭露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氛围。区政府将对在工业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主题词:工业 节能减排△ 方案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11日印发
共印1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