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办事处、园区),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会议精神,经区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政策性“三农”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08〕1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金融 三农△ 保险 试点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25日印发
共印1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