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办事处、园区),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精神,现就我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清理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检查的范围、对象和重点
重点清理范围:全区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对象是上述范围内目前所有临时聘用人员,清理重点包括:
(一)未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的;
(二)聘用合同不规范的;
(三)合同期满仍未解聘的。
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将所有临时聘用人员全部予以清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应控制在编制以内。
二、清理检查的方式和步骤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明权 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林正兴 区人事局局长
王德贵 区编办主任
成 员:王毓娟 区人事局副局长
汤明发 区编办副主任
董 韬 区监察局副局长
黄雁飞 区财政局副局长
肖建红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人事局办公,由王毓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清理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二)工作步骤
此次清理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11月上旬)。通过召开会议、媒体宣传、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
2、自查清理和督导检查阶段(11月底前)。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此次清理检查的要求,认真组织清查,如实填写《武汉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武汉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情况明细表》(附件2)及《武汉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清理检查工作自查报告》(附件3)。汇总表、明细表和自查报告经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30日前报区清理检查工作协调小组。区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各单位、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对部分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3、接受市政府检查验收阶段(12月底前)。对全区清理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和情况汇总,研究提出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意见,并做好迎接市政府工作组检查验收的有关准备。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清理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把职责和任务明确细化到相关科室和人员。要把清理检查工作与公务员登记、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及岗位设置等工作结合起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同时,要组织安排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加强针对性研究,做好有关法律法规与人事政策的衔接工作。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清理检查工作按要求按步骤顺利推进。
(二)对不按要求开展清理检查工作以及故意隐瞒不报、谎报、弄虚作假或失职失察的单位和人员,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清查工作结束后,对清理出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进行纠正、处理。处理结果报区清理检查工作协调小组备案。对在清理过程中有好的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请一并报区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建立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强化人事计划宏观调控的作用。要大力推行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保障岗位社会化改革,按照以钱养事的原则,实现辅助、保障岗位用人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附件1:武汉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2:武汉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情况明细表
附件3:武汉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清理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综合事务 清理临时聘用人员△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26日印发
共印1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