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附件2: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审计厅《关于转发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建设部审计署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建设部、审计署《关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监发〔2007〕6号)精神,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专班
为抓好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汪祥旺 区人民政府代区长
副组长:张明权 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金志宏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朱吉信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向 悦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国成 区监察局局长
林五毛 区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周本奇 区财政局局长
陶连生 区建设局局长
高国鹏 区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专班,由林五毛负责;财务工作专班,由周本奇负责;审计工作专班,由高国鹏负责。
二、专项清理的具体内容和任务分解
对本辖区内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供应的所有建设用地逐宗进行清理。清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宗地供应前规划情况。是否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规划设计条件是否明确出让宗地的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停车泊位、主要出入口、绿地比例、必须配置的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筑界线、开发期限等要求;附图是否标明宗地区位与现状、地块坐标及标高、道路红线坐标及标高、出入口位置、建筑界线以及周围地区的环境与基础设施条件。
(二)供地方式的合法性。划拨用地是否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协议出让是否符合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是否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供应土地的用途是否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三)供地过程的规范性。土地出让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出让计划、出让公告及出让结果是否按照规定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布;出让底价是否经过评估、是否经过集体决策;宗地的出让价格是否低于最低价标准、是否低于底价;签订出让合同是否规范。
(四)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征收土地出让收入;是否擅自减免或同意缓交土地出让收入;是否以各种名义向用地单位返还或“借出”资金;2005年、2006年征收的土地出让收入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和国库;2007年征收的土地出让收入是否全额缴入地方国库;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供地后宗地使用情况。供地后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情况;经批准改变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后,是否重新签订合同并按照市场价补交土地出让金;供地后是否存在改变建设要求、规避土地有偿使用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情况,有无经济适用房用地改变为商品房用地的行为。
(六)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安排
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主要由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管理局负责;
附表5、附表6:由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管理局联系区财政局填报;
附表7:由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管理局联系监察局填报。
三、专项清理的方法和步骤
清理工作采取自清自纠与逐级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对专项清理作出具体安排。
完成时间:2007年11月10日前。
(二)自清自纠阶段。按照监发〔2007〕6号文件确定的范围、内容和要求进行清理,对供应的土地,逐宗从供地前的规划设计到供地后的建设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情况分别填报《宗地供应情况登记表》、《划拨用地统计表》、《协议出让用地统计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用地统计表》、《2005-2006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情况统计表》和《2007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情况统计表》。
完成时间:2007年12月31日前。
(三)迎接检查阶段。一是迎接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等五部门抽查,时间为2007年12月底前;二是迎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等五部门抽查,时间为2007年11月至2008年1月。
(四)总结上报阶段。自清自纠结束后,结合上级抽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填报所有统计表格,由相关部门核实盖章并形成本部门清理工作情况说明上报武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报送时间:2008年1月10日前。
四、专项清理的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意义重大,务必统一认识、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保证清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清理工作围绕规划审批、供地方式、供地程序、出让金征管、批后管理五个方面进行,认真清理每个供地项目的档案资料、资金账目、现场使用情况,弄清每个项目的真实情况。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措施,制定计划尽快整改到位。发现重大典型案件的,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认真清理,如实填报。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认真负责地组织实施专项清理,防止出现搞形式、走过场和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对专项清理不认真、不按规定整改和纠正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统计报表要按时如实填报,情况报告要真实客观。
主题词:土地 清理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20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