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办事处、园区),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东西湖区城镇部分居民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东西湖区城镇部分居民家庭住房状况
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文件精神,根据《武汉市部分居民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东西湖区城镇部分居民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调查,全面了解我区城镇居民家庭住房保障需求状况,建立住房保障需求信息档案数据库,为今后科学地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完善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提供数据支持。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全区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在560元以下,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的城镇居民家庭。
三、调查内容
(一)居民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人口、从业情况等;
(二)居民家庭收入情况,包括工资性收入和非工资性收入等;
(三)居民家庭现住房情况,包括住房的来源、面积、结构等;
(四)居民住房保障需求情况,包括是否购买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是否租赁住房或申请廉租住房等。
四、调查方式
采取申报调查的方式进行,在公告宣传的基础上,由符合调查条件的家庭提出登记申请,受理机关初步筛选后,逐户调查核实,确认登记建档家庭。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培训阶段(2007.11.10—2007.11.15)
1、组织召开全区城镇部分居民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动员大会。
2、在东西湖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本次调查活动公告。
3、各街道、社区运用横幅、标语、专栏等形式宣传本次调查活动的意义和做法。
4、组织各街道调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受理申请和调查阶段(2007.11.16—2007.11.30)
1、各社区居委会在住宅区各门栋张贴宣传公告,向提出申请的居民家庭发放《武汉市城镇部分居民家庭住房状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指导填写。申报家庭将填写后的《申报表》送交社区居委会核实并填写调查编号。
2、街道办事处工作专班按照统筹兼顾、便于操作的原则,组成各社区住房调查小组,并委派督导员,组织调查人员对申请家庭的经济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调查。
3、调查人员入户现场查看申报家庭的住房和经济状况,验证如下证件: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住房所有权证或租约、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退休人员由社保机构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和街道民政部门出具);属于孤、寡、病、残等特困家庭的,还须验证相关证件;填写《武汉市城镇部分居民家庭住房状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
4、督导员采取随同调查和按一定比例抽查的方式,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
5、《调查表》经户主和调查员、督导员三方签字,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核实盖章后方为有效。
(三)数据核查汇总阶段(2007.12.1—2007.12.15)
1、街道办事处将各调查小组上报的《申报表》、《调查表》和清册进行复查,检查调查质量。将复查后的《调查表》录入《武汉市住房保障档案管理系统》,建立住房保障对象信息数据库。将《调查表》、电子档案和经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武汉市城镇部分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情况汇总表》报区住房调查办公室。
2、区住房调查办公室采用抽样方式,对上报的《调查表》和电子档案进行复查后,将其数据导入电子软件合成处理,建立全区住房保障对象电子信息数据库和纸质档案。
3、区住房调查办公室将本辖区内的调查数据送区住房调查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其电子档案和统计资料报送市住房调查办公室。
(四)情况分析报告阶段(2007.12.16—2007.12.25)
区住房调查办公室根据全区城镇部分居民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数据资料撰写调查报告,经区住房调查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区人民政府汇报并上报市住房调查办公室。
六、工作经费
本次调查活动经费主要从市住房保障性经费中列支,区财政适当补贴,要求做到及时足额拨付,以保障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区城镇部分居民家庭住房状况调查领导小组。
组 长:金志宏
副组长:向 悦 邸 冰
成 员:林修良 涂同洲 黄雁飞 李荣华 曾楚清
李剑萍 潘 云 梅海涛 林修堤 黄冬珍
龚保国 雷长青 张振华 林岁华 范 春
王运祥 王 超 金开明 王春梅 毛四平
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房产局,林修良任办公室主任。各街(办事处)要组成工作专班,并在社区居委会抽派低保专干及相关人员成立调查小组。
(二)各司其责,实行分工合作
本次调查活动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实行分工责任制。各街(办事处)作为本次调查工作的主要力量,负责本辖区住房调查的各项工作;社区居委会负责做好本次调查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区房产局负责本次调查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区民政局负责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区财政局对本次调查提供经费支持并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管;区总工会负责协调企业单位职工收入等情况认定的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提供本次调查活动所需的户籍信息资料。
(三)统一部署,确保调查质量
作为本次调查工作的主要力量,各街(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严格按照全区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统一部署。首先做好宣传工作,以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申报;其次,在入户调查时,调查人员一定要认真进行现场查勘,并验证相关资料,督导员要采取随同调查和按一定比例抽查的方式,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保证调查数据的完整、准确;最后,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复查工作,并将复查后的《调查表》录入《武汉市住房保障档案管理系统》,建立住房保障对象信息数据库,确保调查数据的完整、准确。
(四)加快进度,按时完成任务
本次城镇部分居民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时间短、任务重,需要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完成全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入户调查,建立住房保障需求信息档案数据库,因此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集中力量,克服困难,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五)注重协调,及时解决问题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相互协调,按照市政府的通知精神,深入扎实地做好调查工作。在调查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区住房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取得联系,针对共性和难点问题,集中讨论协调解决,以确保住房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区住房调查办公室电话:83080356。
主题词:城乡建设 住宅 调查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15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