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办事处、园区)、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区爱卫会拟定的《东西湖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已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东西湖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区爱卫办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建卫生城镇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6〕17号)、《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和《东西湖区“十一五”期间“四城同创”工作意见》的要求,按照《武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为了进一步加快创建工作步伐,实现我区创卫目标,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理念。按照“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卫工作方针,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减少健康危害因素,完善各街(办事处、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各街(办事处、园区)功能,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促进我区在中部率先崛起。
二、总体目标
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创卫活动,使我区生态环境不断优化,整体卫生水平显著提高,全面提升我区竞争力,增强亲和力,塑造个性魅力,提高综合实力。力争到2009年,把我区建设成为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社会和谐,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爱国卫生先进新型城区,为武汉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而扎扎实实工作。
三、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检查内容共有10个大项65个考核指标,其中: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前提条件有10项,分别是: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鼠、蚊、蝇、蟑螂有3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有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区内无烟草广告;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90%。
(一)主要任务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完善各级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开展多种形式及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活动,制定全区爱国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
2、健康教育。健康教育机构健全,动员、组织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教育知识,调动居民参与创卫的积极性。居民健康教育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开展禁烟活动,辖区内无烟草广告。
3、市容环境卫生。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公共厕所数量足够、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背街小巷环境整洁;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农副产品市场、建筑工地管理规范;集镇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绿化、亮化、美化,路灯亮化率达98%以上。
4、环境保护。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区的标准进行环境综合治理,科学规划,治理环境污染。通过实施水、大气治理项目,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解决油烟扰民、固体废弃物污染等问题,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5、食品卫生。食品卫生纳入政府工作规划,有全区食品卫生管理的具体实施计划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推行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实现生猪定点屠宰。
6、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加强公共场所和二次供水的管理。卫生监督监测覆盖率、从业人员“五病”患者调离率达100%,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供水单位卫生制度健全,硬件设施完善。
7、传染病防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医疗机构门诊日志,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工作,做好医疗垃圾、废水的无害化处理,杜绝甲乙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8、病媒生物防制。做好“四害”孳生地综合治理,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建筑工地等重点行业、绿化带和下水道等特殊地带的“四害”防制工作,使“四害”密度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
9、社区和单位卫生。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环卫设施完善,道路硬化平整,商业服务设施管理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10、城乡结合部卫生。加强城乡结合部综合治理,健全组织制度,市容整洁,基础设施完善,道路硬化平整。
(二)八项重点工作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为解决创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以下八项重点工作:
1、“五小”行业卫生治理。针对全区“五小”(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行业存在的规模小、设施简陋、卫生状况差等突出问题,通过培训指导,监督检查,关停并转,使“五小”行业整体卫生水平明显好转。
2、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城乡结合部特别是舵落口大市场环境卫生较差,流动人口多,按照路平、灯明、水通、安全、卫生的标准,开展综合治理,增加绿地、强化清扫保洁,使我区城乡结合部环境明显改观,成为展示城区形象的重要窗口。
3、食品卫生治理。开展预防性卫生监督,加强食品源头、生产加工领域、流通领域、消费领域的监管,开展中小饭店、小饮食店的卫生集中整治,加强对夜市、集贸市场、食品饮食摊点的卫生管理,杜绝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食品安全。
4、交通秩序治理。广泛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积极推进“畅通工程”工作,完善交通设施,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和管理,加快停车场建设、交通护栏改造,保持道路畅通。
5、集贸市场治理。按照超市化、密闭化的原则,对集贸市场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办法,全面进行整治,更新卫生基础设施,规范商户卫生行为,加强管理。
6、背街小巷环境治理。深入开展“双创”(创居民满意路、创市容环境达标街道)活动,按照路平、灯明、水通、安全、卫生的标准,完成背街小巷道路改造、路灯照明、绿化美化等利民设施建设。
7、二次供水卫生治理。针对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分散、卫生状况存在隐患等问题,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完善管理资料,促进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检测程序规范化。
8、病媒生物(除“四害”)防治。采取环境治理和化学防治并重的方法,积极实施综合防治措施,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同时充分发挥除害专业队伍的力量,有效降低“四害”密度。
四、职责分工
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指导手册》,对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逐条细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东西湖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检查评分标准》(另行下发),将各项指标总分量化成1000分,明确了各项分值。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标准,必须坚持绩效管理。以各街(办事处、园区)为主,部门配合的原则开展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将创卫的各项标准按各街(办事处、园区)和区属各部门、各单位两个层面的职能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及承担的分值。责任分解到各街(办事处、园区)及区直主要部门和相关单位,具体见附表。
五、实施步骤
创卫工作分4个阶段(2007年3月—2009年12月):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7年3—11月)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区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
2、制订规划。制订《东西湖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3、动员部署。召开全区创卫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
4、宣传发动。广泛深入宣传创卫的目标、意义和任务,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参与。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7年11月—2008年7月)
1、整体推进。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按照各街(办事处、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分工,逐条逐项狠抓落实,整体推进。
2、重点突破。针对我区存在的薄弱环节,成立工作专班,对“五小”行业卫生、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8项重点、难点工作,集中人力、财力,全力攻克,按要求逐项达标。
3、检查督导。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检查考评办法和奖惩规定,对照国家标准,开展检查、调度、协调和通报,使各项管理类指标达标。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4、接受省、市爱卫会调研,并按省、市爱卫会意见整改。
(三)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08年8月—2008年11月)
1、组织自查。依据国家标准,严格自查,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力争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初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资料汇编。做好资料收集、汇总工作。各责任单位按照统一要求建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档案,并及时向区创卫领导小组报送相关资料、数据,报送时,要保证资料、数据的真实、准确。
3、接受市爱卫会考核,并按市爱卫会意见认真整改。
(四)第四阶段:接受考核鉴定阶段(2008年12月—2009年12月)
1、巩固工作成果。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切实搞好查漏补缺,特别是要做好经常性的卫生管理工作,使市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五小”、背街小巷等容易出现反复的项目,始终保持在较好水平。
2、接受考核鉴定。按程序接受爱卫会组织的调研、暗访、考核鉴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作平
副组长:李木林 丰 汩 洪汉望 潘金华 钱昌来
陶连生
成 员:陈新阶 陈海军 李荣华 杨翠芳 郭小平
熊显禄 黄桂兰 李丹平 汤明发 张玉华
董 韬 丁昌池 叶忠元 曹 斌 肖建红
马文伟 潘红莲 程 蕾 王毓娟 张金满
张金华 刘利龙 潘运安 周子新 王斌华
魏幼芳 张 涛 邓咬脐 李永松 彭宜举
胡学泽 彭显安 候翠珍 黄谷安 黄冬珍
李光华 李连发 杨 俊 李燕萍 张又平
梁新红 王明亮 王运祥 王云进 王冬梅
张爱民 钟解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爱卫会办公室办公。由李木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洪汉望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海军、曹斌、程蕾、胡学泽、周子新、候翠珍、钟解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均指定1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各街(办事处)、园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其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
(二)层层落实责任,实行绩效管理
创卫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制。各部位、各部门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实行绩效管理,形成责任链。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创卫工作负总责,实行区级领导包街、街道领导包社区的责任制。各部门对本系统的创卫工作负全责,要实行部门领导干部分街道包干负责制。对不认真履行创卫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既要追究项目责任部门的责任,同时也要追究相关各部门的责任,以强化创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分段制订方案,完善考评措施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内容多、起点高,必须统筹规划,分年度、分阶段实施。各部门要把本系统总体目标分解细化,制定出分段实施目标,集中力量打攻坚战,逐项按期达标。为了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强督导,强化制度建设。建立检查评比制度,按标准定期组织进行模拟检查;建立整改督办制度,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将检查、督办及有关信息及时反馈;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年度或阶段目标未按期完成的,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拿出达标方案,加快进度。
(四)实施重点整治,狠抓薄弱环节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针对创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明确职责,制订专项整治方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五小”专项整治、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背街小巷专项整治、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等,逐步解决创卫管理中的难点问题、死角问题、“三不管”问题,通过集中治理,消除创卫中的薄弱环节,全面促进创卫工作,提高整体创卫水平。
(五)积极支持配合,部门分工协作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职责中,既有主责部门,又有配合部门,为了确保达标,各部门必须大力配合,互相支持。区财政部门要落实必须的经费,并保证如期到位。各街(办事处)、园区、区直各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区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年度或分阶段对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并不定期邀请区领导带队进行检查。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及时协调、处理一些重大问题,促进创卫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六)广泛宣传发动,全民参与
全区要广泛开展以人为本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各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利用现有的宣传舆论阵地、栏目,及时报道创卫工作动态,传播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创卫活动中的各种好典型。各群众团体要利用各自的宣传阵地和宣传网络,分阶段、分专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要通过全体市民的参与和努力,不断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全面推进创卫工作。
附件1:创卫目标责任分解表
附件2:区直各部门创卫目标责任分解表
附件3:区创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创卫共性任务
主题词:卫生 创建 工作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12日印发
共印180份
附件1
创卫目标责任分解表
责任单位
主要职责
任务和要求
责任分值
备注
各街(办事处)园区、海景管理处、农科所、各部门、区直各单位:(910分)
各街(办事处)、园区、海景管理处、农科所、各部门、区直各单位:(910分)
统筹本区创卫各项工作
1.0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38
1.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本单位和部门的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
6
1.2主要领导重视,亲自抓落实, 组织动员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
5
1.3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重视,能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卫生检查评比竟赛、健康教育、除四害等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责任落实,实现齐抓共管。
8
1.4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实现齐抓共管。
1.5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和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1.6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坚持开展多种形式及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
2.0健康教育
87
2.1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
2.2各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
10
2.3各医院能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2.4社区能紧密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
2.5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能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营养卫生、吸烟有害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积极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
2.6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举办创卫知识培训班,使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创卫知识知晓率达100%。
2.7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 对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2.8大型公共场所设立公益广告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
2.9坚持开展控烟工作,制定控烟监督管理制度,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
2.10无烟草广告。
14
3.0市容环境卫生
235
3.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
3.2把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发展需要,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7.5
3.3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人行步道平整、完好、畅通。
3.4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道路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无井盖损坏、丢失现象。
3.5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现象。
3.6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定期粉刷、装饰。
12
3.7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落实。
3.8主次干道车辆停放规范、整齐。
15
3.9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
3.10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
3.11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8%。
3.12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
3.14生活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
3.15公共厕所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要求,主、次干道沿线、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3.16农副产品市场(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
16
3.17农副产品市场(集贸市场)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区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3.18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20
3.19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绿线管制制度得到落实。
22.5
3.20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3.21废旧物资回收不污染环境
4.0环境保护
60
4.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4.3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
4.4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4.5近三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5.0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70
卫生监督监测覆盖率、从业人员“五病”患者调离率达100%,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供水单位卫生制度健全,硬件设施完善。
6.0食品卫生
100
食品卫生纳入政府工作规划,有全区食品卫生管理的具体实施计划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推行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城市实现生猪定点屠宰。
7.0传染病防治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门诊日志,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工作,做好医疗垃圾、废水的无害化处理,杜绝甲乙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8.0病媒生物防制
80
做好“四害”孳生地综合治理,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建筑工地等重点行业、绿化带和下水道等特殊地带的“四害”防制工作,使“四害”密度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要求的标准。
9.0社区和单位卫生
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环卫设施完善,道路硬化平整,商业服务设施管理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10.0城乡结合部卫生
有健全的组织制度,市容整洁,基础设施完善,道路硬化平整。
11.0民意测验
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
合 计
910
附件2
区直各部门创卫目标责任分解表
序号
责任
分值
1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1分)
统筹本部门创卫各项工作
1.1.1区政府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2
1.1.4区政府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实施方案。
1.2.1区长任爱卫会主任。
1.2.2爱卫会主任每年主持召开两次以上委员会会议。
1.2.3爱卫会主任每年亲自检查爱卫工作。
1.4.1区政府制定爱卫会委员部门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局)(16分)
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局、)(16分)
2.7.1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有专人负责,有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工作记录和群众反馈的信息。
2.7.2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设健康教育专栏或专题节目至少每周1次,节目应安排在黄金时间播出,并预告波段、频道内容和播出时间。
4
2.7.3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对区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宣传报道每周不少于1次。
2.9.3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世界卫生组织颁布)和吸烟对健康的危害。
2.10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无烟草广告。
3
区法制办
(16分)
1.7有本区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区发改委
(区目标办)
(4分)
1.1.2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1.1.3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或绩效考核。
区建设局
(58分)
3.11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8%
3.18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6.10建筑工地食堂建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责任制,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落实。
5.0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物业管理小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直管公房的二次供水设施完备,符合卫生要求,有卫生安全制度,定期清洗、消毒和卫生监测。卫生监测资料齐全。
8.0病媒生物防制。制定物业管理小区除“四害”管理制度,督导物业管理小区做好除“四害”工作,确保现场检查鼠、蚊、蝇、蟑螂等媒介生物密度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标准。
区交通局
(36分)
2.8.1停车场、码头等公共场所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开展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工作有人负责,档案完整。
2.9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应有禁烟标志,并制定了本单位的控烟监督管理制度。
2.10公交车身无烟草广告。
10.1停车场、码头等窗口单位垃圾及时清运;设有适量果皮箱,果皮箱清洁、无污垢、无漫溢;有保洁人员,有卫生制度;有密闭垃圾容器和运输工具。
10.2停车场、码头等窗口单位厕所数量(蹲位)够用,保洁制度健全,厕所内无蝇、无明显臭味,有通风装置。
10.3停车场、码头等窗口单位食品、饮用水卫生:有旅客饮水处,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食品生产经营符合卫生要求。
10.4停车场、码头等窗口单位环境卫生:地面、天花板、灯具、窗帘清洁、无污垢;室内无蚊蝇、无鼠迹。
7
区编办
(2.5分)
1.5.1区爱卫会办事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
2.5
街(办事处)、园区(40分)
9.1社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积极创建卫生先进单位。
9.2社区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
9.3社区内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
9.4驻社区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做好本单位自管宿舍区的卫生,确保现场检查达标。
9.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9
区财政局
(1.5分)
1.5.2区爱卫办每年经费能满足工作需要;创卫专班的工作经费有保障,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正常运转。
1.5
区水务局
2.8.3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开展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工作有人负责,档案完整。
3.4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市道路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无井盖损坏、丢失现象。
3.20.2汉江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4.6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0%。
11
自来水公司(22)
5.6.自来水厂管理规范,企业自检和卫生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自来水厂出厂水水质、管网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7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管理单位自检和卫生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有清洗、消毒记录,二次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区农业局
(12分)
6.4无农产品农药、兽药及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
6.14加强动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
13
区文体局
2.8.5大型歌舞厅、影剧院、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设立健康教育专栏或电子屏幕开展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工作有人负责,档案完整。
5.0小歌舞厅、小网吧等符合卫生要求。
区卫生局
(150分)
2.1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
2.3医院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2.4社区紧密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
2.9坚持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
5.1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5.2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100%。
5.3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 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5.4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旅馆、小歌舞厅等符合卫生要求。
5.6.5自来水卫生监督监测符合要求,资料齐全。
5.7.3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监测符合要求,资料齐全。
6.7食品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
6.8单位食堂建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责任制,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6.11小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
7.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
7.2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区人民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它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7.3.4做好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使用和用后毁型监管工作。
7.4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
7.5计划免疫实行周门诊制度,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95%。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5%。
7.6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
7.7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
区城管
(159分)
3.2把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发展需要,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3.8.4主次干道非机动车停放整齐。
3.10无卫生死角,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
3.11夜景亮化、美化,管理规范。
3.12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高压冲水率≥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
3.13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07年达50%,08年达80%。
3.16.3农副产品市场周边无占道经营。
3.20.1水段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
6.13没有无固定加工场所、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
12.0民意测验。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群众对全区卫生状况满意率≥90%。
区环保局
(88分)
4.1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
7.3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17
区国土规划局
(43、5分)
2、5
3.2做好总体规划,明确范围并绘制地图,加大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填湖的整治力度。
3.8.1城区繁华地段有停车场所设置规划。
18
经贸委(6分)
3.17.3菜市场。划行归市,卫生除四害达标
19
区旅游局
(20分)
2.0健康教育。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开展卫生防病宣传。健教工作有人负责,档案完整。
5.0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的二次供水设施和集中式空调管理规范,清洗、消毒、检测资料齐全,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6.0食品卫生。做好全区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区教育局
(14分)
2.2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
6.9学校食堂建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责任制,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落实。
21
区工商局
(76分)
2.10辖区无烟草广告。
07年达标
3.16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下摊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
3.17.1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
3.17.2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5.4没有无照(证)经营的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旅馆、小歌舞厅、小网吧、小饮食店。
6.6超市、集贸市场等流通领域的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6.12.2无食品经营单位无照(证)经营的行为。
6.14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销售环节)。
22
区质监局
6.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6.12.1无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23
区经贸委
(8分)
2.0健康教育。大型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开展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工作有人负责,档案完整。
6.14实现生猪定点屠宰,已开展牛、羊、禽类定点屠宰。
24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19分)
6.1食品安全纳入政府工作规划,有中长期工作目标和措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6.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有本区食品卫生管理的具体实施计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有关资料齐全。
6.3有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得到落实。制定了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
7.3.3做好一次性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25
区园林局
(27分)
2.8.2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健康教育专栏或电子屏幕开展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健教工作有人负责,档案完整。
3.19.1完成城市绿线的划定、批准,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并报区政府批准。2.5分
3.19.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20分
3.19.3绿线管制制度得到落实。2.5分。
26
区交通管理
大队(9分)
3.8.2主次干道机动车停放整齐。
3.8.3主次干道机动车不违章停放。
27
区供销联社
(6分)
3.21督办区行业协会、企业、单位加强对回收站点的管理,废旧物资回收不污染环境。
28
区爱卫办
(71分)
8.1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8.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8.3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为开展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8.5通过综合防制, 鼠密度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
8.6通过综合防制, 蚊密度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
8.7通过综合防制,蟑螂密度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
8.8通过综合防制, 苍蝇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附件3
区创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创卫共性任务
责任 分值
区创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统筹本单位及其直属单位创卫各项工作
1.3单位主要领导重视,有爱卫组织,落实市爱卫会部署的任务,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能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卫生检查评比竞赛、健康教育、除四害等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责任落实,实现齐抓共管。
2.5单位能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营养卫生、吸烟有害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坚持开展控烟工作,制定控烟监督管理制度,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积极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
2.6单位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举办创卫知识培训班,宣传创卫知识。单位职工创卫知识知晓率达100%。
8.4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做好除“四害”工作。单位及所管理的行业单位、重点地带(含工地、下水道、绿化带、堤防等),现场检查鼠、蚊、蝇、蟑螂等媒介生物密度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
10.1单位有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居民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积极创建卫生先进单位。
10.2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
10.3单位范围内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和食堂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