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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东西湖区开展全区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2007〕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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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办事处、园区),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区教育局、区纠风办拟订的《东西湖区开展全区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已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东西湖区开展全区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
实 施 方 案
(区教育局 区纠风办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开展全市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07〕141号)要求,区教育局、区纠风办拟于2007年9月至11月对全区中小学集中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纪委第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围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规范教育收费为重点,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广泛参与为基础,将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民主评议,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招生和收费行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全区教育系统行风校风建设的广泛开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东西湖服务。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全区所有公办中学及吴家山地区公办小学,区级重点评议10所中小学校。
(二)评议内容
1、规范办学、招生、收费行为工作情况
(1)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确保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取消了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收费及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是否违反规定向学生强行推销保险并收取费用等,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规定加重学生经济负担等问题。
(3)是否存在开办“校中校”、“校中班”,或借办分校、实验校等名义按民办学校运行机制高收费的行为。
(4)是否存在以办义务教育阶段重点班、实验班、补习班等名义额外向学生收费的行为。
(5)是否违反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擅自组织招生考试,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挖生源。
(6)公办普通高中是否严格执行了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7)规定招收农民工子女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切实保障了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的收费政策。
(8)是否在校园醒目位置对收费项目、标准、政策依据等内容进行公示。
2、征订和使用教材、教辅资料情况
是否存在使用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的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现象;是否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纸、杂志等。
3、师德师风建设的情况
是否有违反《武汉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校务公开及民主管理的情况
是否依法实行民主管理并按要求进行校务公开。
5、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和回复情况
是否按政策解决并及时回复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2007年9月)
2007年9月中旬,召开全区民主评议中小学工作会进行动员,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所有参评学校要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对照评议内容和标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将其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要开展千名教师家访和万名学生评教评学活动,要开展向优秀教师桂贤娣学习的活动。重点评议学校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布评议热线电话,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学校的现状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同时,要向社会作出加强校风建设和德师建设的公开承诺。
(二)评议考核阶段(2007年10月至11月上旬)
根据市教育局和市纠风办共同制发《全市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评分细则》,由区教育局和纠风办采取定性测评与定量测评、问卷调查与暗访抽查、组织评议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个档次。
1、问卷调查。由区教育局、纠风办组织学生家长填写《东西湖区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问卷调查表》。
2、暗访抽查。由区教育局组织所聘请的民主评议监督员组成暗访抽查组,根据《东西湖区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考核办法》,对重点评议学校的校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暗访抽查。
3、评议考核。组织民主评议监督员及学生家长和学生代表听取学校加强校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民主评议监督员对暗访检查情况进行意见反馈,根据《东西湖区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考核办法》,对重点评议学校逐项进行评价打分考核。
(三)建章立制、全面整改阶段(2007年11月中下旬)
评议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类,并进行公示。对暴露出来的问题,有条件解决的,要限期解决;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制订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方面的问题,要作出说明,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学校整改工作有力度、有效果。
区教育局要将重点评议学校的评议结果及时公开。对办学、收费行为规范,群众满意度高的“合格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基本合格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促进整改提高;对“不合格单位”,要列入下一年度评议重点,并由区教育局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促使其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迅速扭转局面。
四、组织实施
(一)统一部署,加强领导。评议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纠风办负责协调督办、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配合、条块紧密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的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主动接受评议,把民主评议的过程作为促进工作、改善管理、加强校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措施。要落实评议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了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东西湖区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梁智、区教育局党委书记李义国和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局副局长董韬任组长,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敢生、区教育局副局长潘运安、区纪委纠风办主任李文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朱敢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严格把关,认真选聘。民主评议监督员应具备思想道德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廉洁自律、办事公道正派、敢于开展批评、群众评价好、不计报酬、乐于奉献等基本条件;能正确处理民主评议与本职工作的关系,按时参加民主评议工作各项活动。在选聘民主评议监督员时要注意选聘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除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聘外,还可从部分市民、学生家长中选聘。民主评议监督员由有关组织群众推荐,区教育局审查把关和聘任,具有调查权、评议权、测评权和督促整改权。
(三)评促结合,保证质量。区教育局要创新评议方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注意总结各个阶段工作,研究解决评议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督促检查,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要将评议工作与日常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相结合,重点评议与普遍教育相结合,自查自纠、民主评议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突出重点,抓好典型。要组织重点评议学校分期分批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拓宽监督渠道,巩固评议成果。各参评学校要高度重视评议活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
(四)严肃纪律,强化作风。区教育局和纠风办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协调、检查和督办、严肃评议工作纪律,防止出现弄虚作假、请客送礼、拉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民主评议监督员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议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评议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通过任何形式把评议费用转嫁给参评学校。
主题词:教育 行风△ 评议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26日印发
共印180份
200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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