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办事处、园区),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西湖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七日
东西湖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决定,为创建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依据,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以“平安畅通县区”建设为载体,将近年来开展的创建“平安大道”、实施“畅通工程”、“五整顿、三加强”及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行有机整合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管理合力,为构建和谐东西湖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创建范围和总体目标
我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具体范围为:吴家山、常青花园地区;107国道、荷沙省道东西湖段、金山大道全线。
通过三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的努力,使创建地区道路的交通安全工作达到:领导机制健全,通行条件良好,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具体目标参照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标准执行)。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吴家山、常青花园地区、107国道、荷沙省道、金山大道沿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职责另行文)。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关工作专班,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一)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上级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制定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
(三)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引导城市公共交通和公路客运企业对客运班线进行改造,将运营班线向乡村延伸,优化东西湖地区公共交通网络。
(四)加强对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办事处、园区)、社区、村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政绩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对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坚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每年1月15日前专报上一年度工作情况。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道路基础设施
1、加强道路交通规划工作。区国土资源(规划)局、建设局、交通局在城乡建设规划中将道路、停车场、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公路电子监控设备及交叉路口安全设施等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区财政局及建设单位分别落实经费渠道,加大投入。
2、建设改造区、街(办事处、园区)公路时,区国土资源(规划)局、建设局、交通局、交通大队按照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交通标志标线和隔离、防撞、照明等交通安全设施,并明确区、街(办事处、园区)公路及设施的养护责任。
3、区交通局、安监局、交通大队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工作,加快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对交通事故多发的交叉路口实行综合改造,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改善道路通行安全条件。
4、区交通局、交通大队等部门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规范,在清理排查的基础上,制定调整和完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方案、目标和计划,重点完善国道、省道、主要区级公路、旅游公路的限速、让行、指路标志。
区建设局、交通大队、常青花园管委会等部门单位应制定调整和完善吴家山、常青花园地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方案、目标和计划,并予实施,确保吴家山、常青花园地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齐全完好。
(二)严格道路通行管理
1、根据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各街(办事处、园区)要聘请交通协管人员,协助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和车辆、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区交通大队会同区农业局坚决查处低速货车和拖拉机、机动三轮车违法载客行为。
2、交通大队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大力查纠超速和客车超员“双超”违法行为,适时组织集中统一行动加大对酒后驾驶、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不载头盔、不遵守交通信号和标志标线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杜绝各类违法行为。
3、区交通局、质监分局、安监局、交通大队等部门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加强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等容器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车辆的路面检查,消除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隐患。
4、加大对执法装备的投入,按标准为交警大队、中队配备机动车测速仪和酒精检测仪,有条件的装备车载移动测速设备。
5、区交通大队、建设局、交通局、工商分局、城管局充分发挥城区路网功能,均衡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的交通流。加强静态交通管理,统一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清理无证、出店经营等非交通占道,优化道路交通环境。
6、区广电局、交通大队、建设局、交通局等部门利用本地广播、电视、移动通信、可变信息板等渠道,实时提供交通路况信息,方便交通参与者出行。
7、区公安分局要加大整治公路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的力度,保持良好的公路治安秩序。物价局、监察局要加强执法检查,防止公路“三乱”反弹和违规操作行为。
(三)强化交通安全宣传
1、各创建单位要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组织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工作,切实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
2、各街(办事处、园区)在行政村、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群众聚集场所普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在50人以上单位普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协管员或辅导员,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安全常识宣传。
3、区司法局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区教育局要在大、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内容,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操行评定。
4、区广电局、新闻部门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电信部门通过手机短信、传呼信息和互联网,把交通安全宣传延伸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公民。
5、区交通大队在车管、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展出和播放宣传挂图和光盘,在有条件的交警执勤岗(点)展出宣传挂图。加强对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将辖区内交通事故案例汇编成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提供给各办事处、园区及社区、单位、学校等。
(四)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
1、区交通局、农业局、交通大队加强对驾驶人培训和监督,督促驾校落实安全行车常识、实际道路驾驶培训和紧急救护知识等培训内容,对存在降低培训标准、教学质量低、只收钱不培训等问题的驾校进行整顿。
2、区交通局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督。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包车客运、超长班线客运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包车运营管理和安全行车日志制度。引导运输企业对营运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等装备,提高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3、区交通局、交通大队、安监局严格客运班线管理,禁止客运班车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三级以下公路。
4、区交通大队建立完善车辆、驾驶人管理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提高管理效率。
5、区残联做好对残疾人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残疾人代步车的管理力度,禁止残疾人代步车载人和营运。
(五)完善交通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分析排查。对几年以来事故多发的路段、时段,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消除隐患。
2、加强动态事故成因分析,提出针对性地防范措施,根据“勤务跟着警情走,勤务围绕故事走”的方针,适时调整勤务,适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3、区卫生局、交通大队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危重伤员区级医疗专家应急救援预案,实行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
五、考核评价
按照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定的湖北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评价办法和标准进行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区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日常工作。各创建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达标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及时解决创建活动遇到的问题,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发展。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创建单位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落实各项工作职责。要加强区域协作,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提高道路交通管控能力和整体管理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检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指导创建活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区政府将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主题词:交通 活动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2月7日印发
共印1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