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办事处、园区),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区工商分局拟定的《东西湖区进一步深化市场业主负责制实施意见》已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东西湖区进一步深化市场业主负责制
实施意见
(区工商分局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为促进全区市场进一步规范与发展,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增强市场活力和竞争力,确保上市商品质量与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武汉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现就推进市场长效监管、进一步深化落实市场业主负责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维护市场秩序,创造公平自由竞争经济环境,倡导诚信为民,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进一步打造“放心”集市,经营“放心”食品。
工作目标:以《武汉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为依据,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市场业主的自律管理责任,达到监管主体明确、工作责任到位、市场管理规范、诚信守法经营、交易秩序规范的要求,逐步形成职能部门监管、市场业主自律、社会舆论监督的工作机制,促进全区市场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市场正常秩序。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办理市场营业执照,场内经营户亮照经营,实行市场业主负责制和“一栏、二帐、三制”(即商品质量公示栏,进货销货台帐,经营户商品质量承诺制、市场业主重要商品备案制、工商部门索证索票制)。督促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合法经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经营秩序。受理举报、投诉,维护消费者和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场开办单位。督办单位:区工商分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二)完善市场经营管理制度,负责市场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工作,搞好市场环境卫生,开展“文明经营户”、“信得过经营户”的评比活动,积极参加“文明市场”的评比创建活动。上市商品划行归市、摆放整齐,场内走道、出入口畅通,场外车辆停放有序。用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度量衡器,设有固定的咨询服务台和电子复秤台。打击短斤少量、以劣充优的不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开办单位。督办单位:区经贸委、工商分局、质监分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三)制定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食品安全监管规章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制度,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不制假、不售假、不存假、不欺诈”的“四不”经营规范,倡导诚信经营、文明服务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食品经营户达到食品卫生的条件和要求,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制止入场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开办单位。督办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工商分局、卫生局、质监分局。
(四)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食品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与监管,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管机制,并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及时通报质检和工商部门。出售的食品符合卫生要求,出售卤制品做到“三专四统一”(专人、专点、专柜,统一防蝇防尘、经营用具、食品包装、工作服),两证齐全(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责任单位:市场开办单位。 督办单位:区卫生局、工商分局
(五)市场周边30米内无流动商贩和占道经营,取缔违法占道经营行为,确保市场环境卫生和道路畅通。
责任单位:市场开办单位。督办单位:区城管局。
(六)集贸市场交易商品的价格指导,明码标价,严查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开办单位。督办单位:区物价局。
(七)督促协调辖区市场业主负责制各项工作的开展。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督办单位:区工商分局。
(八)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建立安全保卫机构,依法查处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各种扰乱市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监督市场防火安全措施到位,对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市场,依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进行审核和验收。
责任单位:市场开办单位。 督办单位:区公安分局。
(九)落实“放心系列”工程的要求,开展蔬菜检测工作。加强畜禽场、水产品养殖场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开展生猪宰前检疫和“瘦肉精”检测工作,做好动植物检疫防疫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责任单位:市场开办单位。 督办单位:区农业局。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市场业主负责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市场业主负责制落实工作的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另行发文)。各成员部门也要成立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各街道(办事处)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亲自抓。
(二)加强宣传动员。各成员单位、各市场开办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运用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市场业主负责制工作的目的、内容、措施及意义,切实提高全区市场业主和经营人员的思想认识,积极响应,主动参与。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各市场开办单位要在区市场业主负责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按照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及要求,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通力合作,主动作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四)加强检查督办。区市场业主负责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合与全区集贸市场的业主签订《东西湖区集贸市场业主负责制责任书》,不定期对各市场业主负责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指导解决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对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五)开展争先创忧。区市场业主负责制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各市场开办单位开展争创“十佳市场业主”评比活动,年终对“十佳市场业主”进行表彰和授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深化市场业主负责制工作,对全面提高我区市场监管水平、促进市场规范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成员单位、各市场开办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方案的总体部署,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
(二)强化责任。各成员单位、各市场开办单位要通过实行责任追究制,将市场业主负责制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适时调整工作重心,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使此项工作平稳有序的推进展开。
(三)及时反馈。各成员单位、各市场开办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定期向区市场业主负责制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市场业主负责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各市场的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主题词:经济管理 工商 业主负责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0月25日印发
共印180份
东西湖区集贸市场业主负责制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食品“放心系列”工程的有关要求,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认真办理市政协1号建议案,确保上市商品质量安全,构建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促进市场的规范与发展,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集贸市场管理水平,增强市场活力和竞争力,根据《武汉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场业主负责制实施意见的通知》(东政办〔2005〕 号),特制定集贸市场业主负责制责任书:
一、建立健全业主负责制管理机构和岗位责任制,依法开展市场业主负责制工作,明确并履行业主负责制责任人以及每个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做到管理人员挂牌上岗,到岗到位,并制作市场管理人员公示牌上墙公示,以便人民群众监督。
二、落实“一栏、二帐、三制”各项工作和制度,市场一栏、一站、一牌、三制按规定要求上墙。置于市场醒目处,并提供相关信息及警示内容,市场经营人员进销货台帐记录规范,有信誉卡发放使用,建立6个资料档,设立市场商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商品质量专管员,并做好工作记录,设立“12315”投诉受理联络站,做到有标牌、有工作制度、有记录,确保有效运转。
三、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制度,落实食品质量监管制度、重要商品入市备案制度、重要商品索证索票制度和重要食品“厂场挂钩”、“场地挂钩”制度;落实对经营人员进场的资格审查责任和契约管理责任,对场内食品质量检查及公示责任以及对经营人员的诚信教育引导责任;督促经营人员落实食品进货查难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食品销售质量承诺制度和不合格食品自查退市制度;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不制假、不售假、不存假、不欺诈”的“四不”经营规范,负责组织落实市场经营户开展诚实守信文明经商的活动,开展“文明经营户”、“信得过经营户”的评比活动,设立食品卫生安全(含市场环境卫生)监督意见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市民的监督,确保市场不销售有问题的食品,自觉接受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指导与检查,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对市场经销商品的检查执法行动,制止入场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四、落实区人民政府食品“放心工程”,负责对进场销售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量的检测,并当日公示;负责监督检查肉品经营户购销的鲜肉是否符合“放心肉”标准,对违反规定的经营户依法严肃处理,保证“放心肉”市场占有率达到100%;负责积极配合并参与对食品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对直接入口食品要达到“三专四统一”的要求,“三专”:专人、专柜、专点;“四统一”:统一着装(白衣、白帽)、统一防蝇防尘设施、统一售货器具、统一无菌包装袋,并两证齐全。
五、完善市场经营和卫生设施,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场内经营单位统一使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度量衡器,设有固定的咨询服务台和电子复秤台,出场保持市场内外环境整洁,杜绝经营,上市商品做到划行归市、明码标价、摆放整齐,场外车辆停放有序,积极参加“文明市场”的评比创建活动。
六、市场消防设施齐全,具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市场内无安全隐患。制定明确的消防安全制度,并配有安全专管员,定期组织开展市场防火安全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七、办理市场开办主体营业执照,依法收取场地、设施租金和其他相关服务费用,做到不超收、不多收、不漏收,保证公平公正。协助工商部门对入场经营户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取缔无照经营,确保经营主体的合法性。场内统一定位悬挂营业执照。
八、履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九、附则:
(一)市场业主负责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各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主管单位和市场业主单位落实《业主负责制责任书》的各项内容。
(二)本责任书一式十四份。
主管单位 市场业主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市场业主负责制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人:
监管单位
区经贸委 区工商分局 区卫生局 区质检分局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区城管(执法)局 区物价局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区公安分局 区农业局
主题词:市场 管理 通知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