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镇、园区),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文程序,提高办文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办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根据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办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措施,精减公文
精减文件,对于克服形式主义,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办事处(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带头转变作风,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压缩公文数量,遵从“八不发”原则,即:一是照搬照套,没有明确目的,可发可不发的,不发;二是属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可由部门发文的或由几个部门联合发文的,不以区人民政府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三是区人民政府领导已在有关会议上对某一方面工作作了讲话部署的,原则上不制发文件;四是表彰文件,除区人民政府讨论决定的以外,一般不由区人民政府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五是调整各类领导小组成员文件一般不再由区人民政府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由领导小组自行发文,如领导小组无公章,由主管部门代盖公章发文;六是质量较差、重大事项没有经过分管区长、区长审批或没有经过区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不发;七是能以电话通知、口头传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解决问题的,不发文;八是同一部门工作内容大致相同公文,应将内容综合后发一个文件,不分开发文。
二、依法行政,切实提高公文质量
确需发文的,要注重实效,力戒空话、套话,严格控制发文范围和数量,并注重公文的质量。公文的质量反映政府行政的效率和水平,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提高公文质量。
(一)要依法发文。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做到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发文,切实把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二)提高文稿质量。首先,要按照公文文种规定,选择合适的文种。其次,要规范格式,要按照公文格式要求正确标识各种要素;第三,要改进文风,所有文件稿,都要改进文风,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切实解决问题。重要文件起草,单位领导要亲自主持、指导,确保文件言简意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三、严格程序,加快公文运转
(一)把好公文行文关。向市政府报送的“请示”、“报告”等上行文应严格按照行文规则要求正确行文。“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草拟公文所用纸张和墨水要符合存档要求。
(二)把好公文会签关。代区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草拟的文稿,应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初审,办公室主任审签后送领导审签。代拟文稿中涉及多个部门或单位职责权限的事项,交稿前应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应书面说明理由,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会签后上报区人民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应认真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不符合办文要求的公文予以退办。
(三)办文程序要适当简化。为保证公文高效运转,代行文的草拟文稿原则上连同电子文稿一并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应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尽量减少运转环节,加快运转速度。
四、利用网络,提高现代办公水平
要充分利用全区现有政务网,大力推进网上公文传输,加强资料共享,提高办公效率,提高现代办公自动化水平。
二〇〇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公文 管理 意见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1月5日印发
共印1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