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园区、镇),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网吧管理工作,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志气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3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官员9号专题会议纪要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网吧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网吧”是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产物,在促进文化发展,扩大信息交流方面有积极的一面,但部分网吧经营者受利益驱使,通过不正当手段吸引青少年,传播有害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甚至社会问题。因此,各相关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有利于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长出发,继续加大网吧清理整治工作,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公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健康发展。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全区“网吧”管理工作要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文化体育局会同公安、工商、教育、卫生、气象、地税、信息产业等部门组织进行。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形成合国,切实履行各自的管理职能。
文化部门负责网吧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网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对网吧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负责对网吧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学生正确使用互联网,并劝告青少年学生禁入网吧;卫生部门负责加强对网吧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气象部门负责为网吧配置避雷设施,以确保安全;信息产业部门负责及时停止对被取缔网吧的接入服务,依法查处违规的接入服务者。
三、贯彻《条例》,依法行政
(一)实施总量控制,引导规模经营。坚持严批、严管、严控的原则,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对全区网吧实施总量控制。同时,可以通过鼓励网吧兼并、收购或股份制经营,实现有证网吧的机械性减少,促使其走向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品牌化,推进网吧的有序经营。
(二)以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为主,全面规范网吧经营行为。严格按照《条例》关于网吧不得接纳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至24时等规定,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违规通宵营业,为逃避查处而锁闭门窗、封堵通道的网吧,有关部门要联合执法,从严查处。
(三)以取缔非法网吧为重点,切实营造网络文化市场良好环境。认真落实《条例》关于取缔开照经营网吧的规定,工商等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对无照经营的非法网吧,已经取缔的,要防止反弹,尚未取缔的,继续依法取缔。各办事处(园区、镇)对当地的网吧管理负责,要配合区相关部门,组织当地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大对辖区无照网吧查处力度,要发现一家取缔一家。
(四)切实加快网吧监督管理系统建设步伐,努力提高有证网吧上线率。要遵照《条例》关于对网吧的经营管理衽技术监控手段的规定,文化部门要尽快完成网吧监控平台的安装工作,并逐步完善技术规范,加强对有照网吧的网络监控管理。
(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公安、文化等部门要督促网吧建章建制,建立健全包括上网消费者入场登记制度、场内巡查制度、经营制度和安全消防管理、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上网实名登记和信息留存等安全管理制度,促使网吧日常经营动作规范化,建立全区网吧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四、堵疏结合,引导教育,健康发展
要充分发动学校、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共同担负起帮助教育青少年的社会责任。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老师和热心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义务监督员,建立群众举报制度,监督网吧经营行为,杜绝未成年人进入。提倡中小学生在老师、家长或监护人的指导下,在家庭、以及学校、图书馆等单位内部附设的非营利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上网。
积极支持网吧经营者组建行业协会组织,实现行业自律;促进和规范网吧连锁经营,发挥连锁网吧在行业内的示范作用;开展文明网吧评选活动,积极宣传文明网吧的示范效应,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二00三年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网络 管理 通告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9月17日印发
共印1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