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湖北省直部门为建设新农村办实事工作方案公示
湖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省直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细化目标,实化措施,制定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办实事的具体工作方案,现择其要点予以公示:
省农业厅:
1、认真抓好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优质宽皮柑橘板块100万亩,畜禽养殖小区200个,改扩建水产养殖板块200万亩,完善提高180万亩茶叶基地。
2、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培植一批年销售收入达到5至10亿元的加工型龙头企业和出口创汇过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向型龙头企业。
3、加快发展农村劳务经济。力争完成“阳光工程”培训40万人,带动社会培训40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80万人。
4、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办好500个科技示范板块,培植15万个农民科技致富带头人。为50万农户免费测土,提供配方施肥技术,带动200万农户科学施肥。
省水利厅:
1、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组织好国家下达的53.25万人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好65万人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2、抓好水利血防工程。突出抓好阳新富水流域、四湖地区、陆水、汉北河、通顺河等五大流域血吸虫疫区治理工程建设。
3、完善灌排工程体系建设。抓紧组织好全省60处、102座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加大已开工的24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的建设力度,加快启动其余8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对现有的小水库、塘堰、水窖等蓄水工程进行清淤扩容、整修配套、除险加固,组织新建小型蓄水、引水、提水和集雨工程。
省林业局:
1、抓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落实好天保工程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和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实施人工造林0.87万公顷、封山育林4.01万公顷。
2、抓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以长江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清江流域和大别山区等30个县(市、区)为建设重点,力争退耕还林面积达到2.33万公顷,退耕还林工程每年惠及157万农户。
3、抓好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完成人工造林11.26万公顷,封山育林10.91万公顷,低效林改造2.36万公顷。
省发改委:
1、启动实施19座大型泵站的更新改造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尽快核定首期项目的补助投资3亿元。
2、组织实施黄冈大型商品粮基地续建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安排投资2500万元,多渠道、多形式地筹措地方配套资金1250万元。
省财政厅:
1、加强财政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支持。认真落实好省委今年一号文件明确的省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投入新增172320万元,达到306776万元的资金安排。
2、实施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财政政策。对2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市),以2001年为基数,仍执行省集中增量全额返还的政策,其出口退税超基数负担部分,省财政给予20%的优惠照顾;对其他47个县(市、区),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省集中增量,以2003年为基数,到2007年继续实施新增增量财力全额返还县(市、区)的政策。
3、整合财政资源,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支持46个粮食主产县(市)土地整理和农业综合开发,建设一批高产农田。对列入中央和省粮油精深加工龙头企业范围的企业进行贷款贴息补助。用好300亿元农业产业化政策性贷款,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支持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圈、通路、通电、通水、通沼气、通信息等“五改五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认真落实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包括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国家生态效益补偿等各项惠农政策,全面推行各项惠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
省教育厅:
1、落实2.6亿元资金,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对象扩大到151万人;筹措5.1亿元资金,完善高校“奖、贷、助、补、减”等资助体系;落实5.2亿元国家助学贷款,帮助16万名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
2、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组织2万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在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10余所高校实施免费集中培训;继续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选拔1000名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乡镇中小学任教。
3、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筹措3600万元资金,支持建设20所中等职业学校。筹措5000万元资金,资助5万名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上中职学校。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0万人次,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00万人次,使95%以上的农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培训。
省交通厅:
1、加快农村道路建设。全面超额完成10000公里通村油路的建设任务。建设县乡公路省际出口路820公里,通乡等级油路764公里、通村公路1125公里,新增150个行政村通公路,全省行政村通公路率达98%。
2、加强农村交通设施建设。建成100个乡镇五级客运站、1800个候车亭、3460个招呼站;新增客车800台,行政村班车通达率达75%。改造农村渡口365处。
省卫生厅:
1、切实抓好41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巩固提高农民自愿参合率。完善合作医疗政策,努力提高农村特困患者的补助标准。
2、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按期完成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等国债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控制血吸虫病疫情,在不发生洪涝灾害的情况下,急感病人控制在300人以内,对疫区5000名左右晚血病人实施免费救治;对艾滋病人实行“四免一关怀”救助政策;全面推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肺结核病人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
4、抓好40个县市的“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1、实施“农民技能就业工程”,组织培训农村劳动力30万人,对农民工核发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减半收费。
2、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管理,为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万人。
3、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试点,在全省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4、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和按月支付制度,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省民政厅:
1、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做到公开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五规范”,使所有的村实行村务公开。
2、做好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按年人均800元的标准落实供养政策,对集中供养五保户,按年人均1200元的标准落实供养政策。省级投入4000万元,支持各地福利院完善生活配套设施。
3、筹集1.32亿元,将农村特困户救助人数增加到110万人。
4、对农村分散供养孤儿实行定量救助,按人年均救助1200元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