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公 告 2007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武汉市土地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经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批准,出让人东西湖区国土资源管理局(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依法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WDP(2006)012号地块,位于高桥北四路以西、台北二路以南。规划用地总面积65459.70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57414.8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市场用地;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15米。地块现状:地块内有农作物、苗木,场地未完成平整。 二、取得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挂牌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须按挂牌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文件、交纳保证金,经审核于挂牌期限截止日前一工作日的17时前确定核发竞买回执后,方能取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 三、索购挂牌文件与提交申请文件时间、核发竞买回执时间、提交保证金要求、挂牌期限及增价幅度 竞买人购买挂牌文件及提交竞买申请文件时间为2007年1月12日起至2007年2月8日12时止;竞买人提交竞买保证金须在2007年2月8日12时以前汇入指定的银行帐户,其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竞买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及竞买保证金,并经土地中心审核合格后核发竞买回执,截止时间为2007年2月8日17时;挂牌期限为2007年1月26日上午9时至2007年2月9日上午10时止;增价幅度为10万元。 四、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按挂牌文件规定的方法提交报价,可按挂牌文件规定的增价幅度以其整数倍多次报价。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进行现场竞价。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经确定成为竞得人。 五、挂牌出让地点 挂牌出让的所有事项均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土地交易中心(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海景大厦)一楼)办理。 以上地块公示内容以挂牌文件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李 艳 张建新 联系电话:027-83081123 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dxhtd.com (东西湖土地中心网) 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管理局 二OO七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