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 三章 加快结构调整,推进产业升级
第四章 坚持建管并重,提升城市功能
第五章 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六章 提高环境质量,凸现城市特色
第七章 坚持自主创新,实施科教兴市
第八章 扩大交流合作,拓宽开放领域
第九章 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第十章 发展社会事业,构建和谐武汉
第十一章 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目标实现
(2006年1月10日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是我市在实施中部率先崛起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规划。本规划纲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共湖北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中共武汉市委十届九次全会通过的《关于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主要目标和措施的报告》编制,是未来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总体部署,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
一、“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就
“十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硬道理,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抢抓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等发展机遇,妥善应对“非典”等各种风险和挑战,着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就。
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坚持以发展为主题,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不断加大工业强市、项目兴市力度,强化投资,促进消费,扩大出口,经济增长质量明显提高,经济实力日益增强。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2238亿元,“十五”年均增长13%;全口径财政收入389亿元,“十五”年均增长25.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55亿元,“十五”年均增长15.2%,五年累计完成3601亿元。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坚持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格局初步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钢铁、汽车、光电子等产业在全国的优势地位进一步确立,汉正街等都市工业园创新发展。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30亿元,“十五”年均增长16.8%;高新技术产业产值800亿元,“十五”年均增长18.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8.6亿元,“十五”年均增长12.7%。三次产业结构由2000年的6.7∶44.2∶49.1调整到2005年的4.9∶45.5∶49.6。
城市面貌显著变化。坚持规划先行,建管并重,优化城市布局,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功能。新建、改建、扩建道路1123公里,完成397公里长江、汉江堤防整险加固工程。建成白沙洲大桥、军山长江大桥、轻轨一号线一期、“川气入汉”工程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顺利推进两江四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成环城森林生态工程。2005年,全市公路通车里程4781公里,比2000年增长29.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6%,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22平方米。
农村建设进入新阶段。坚持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紧紧抓住“特色、规模、品牌、效益”四个环节,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建设62.5万亩优质农产品正规化基地和85个畜牧养殖小区,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初具规模。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免征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积极化解村级债务,农民负担大幅下降。更新改造15座大型排涝泵站,整险加固大中型水库,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农村面貌明显改善。
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坚持以改革开放促发展,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民营经济发展迅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各项配套改革协调推进。国有中小型企业改革基本完成。依法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累计1321项,占全部审批项目的88.3%。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覆盖面扩大,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制度和公共财政框架初步确立。城市低保制度逐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初步建立。国内外资本聚集武汉的趋势日益明显,对外贸易保持强劲增长势头。2005年,实际利用外资17.2亿美元,五年累计80.3亿美元;实现外贸出口25.4亿美元,五年累计79.9亿美元。
社会发展取得新进步。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运用公共财政,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加大公共事业投入,全面推进社会进步。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电动汽车、水环境改善等十大科技专项取得阶段性进展。薄弱学校治理和优质高中建设成效明显。成功抗击“非典”等重大突发事件,覆盖全市城乡的四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基本建成。公共安全应急体系初步建立,城市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通过实施“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和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统筹城乡发展,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49元,“十五”年均增长9.9%;农民人均纯收入4341元,“十五”年均增长8.0%;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5.5平方米。“十五”期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下。
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迈出新步伐。依法治市的基本方略进一步落实,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取得新进展,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贴近市民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社会主义文化更加繁荣,城市人文特色进一步彰显,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不断提高。“十五”计划圆满完成,使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为我市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
“十一五”时期,全市人均生产总值将从3245美元提高到5000美元以上。面向未来,我市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经济社会进入新一轮持续快速发展阶段: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承前启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工业化从中期向中后期迈进,产业结构、消费结构快速升级,投资和消费共同拉动经济增长的趋势更为明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面临新一轮发展的大好机遇。紧紧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十一五”时期既耽误不起,也失误不得。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市功能、实现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的关键时期。宏观政策环境不断改善,一批支撑城市发展的功能性、枢纽性基础设施相继建设,现代城市基本框架加快成型,与周边地区联动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市聚散功能快速提升。实现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在扩大开放中互利共赢,“十一五”时期至关重要。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城市综合经济实力、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推进总体小康向更高水平、更加全面、比较均衡的小康提升,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十一五”时期具有特别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我们必须正确认识我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三、“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形势
“十一五”时期,我市仍将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发展环境。
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带动生产要素和产业转移加快的机遇。有利于我市充分发挥区位条件独特、科教商贸优势突出、工业基础雄厚、发展空间相对较大等比较优势,积极承接国内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
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机遇。有利于提升我市在全国经济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争取国家在经济政策、资金投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加快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
全省大力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的机遇。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我市的腹地支撑,提升武汉区域经济中心的集聚辐射功能,推动我市与周边地区的联动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消费结构升级拉动经济增长的机遇。有利于我市拓展市场空间,在全国统一市场建设中进一步发挥得中独厚的优势,不断完善区域大市场体系,形成投资与消费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
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的机遇。有利于我市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农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快城镇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突破性地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同时,还应清醒看到,我市也面临着产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城市功能不够完善、社会发展压力加重、资源环境约束加大、区域发展竞争加剧等困难和问题,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对外开放程度较低、体制性障碍较大、市场化程度不高等深层次矛盾尚未从根本上解决。
不进则退,慢进亦退。我们必须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发展意识,抢抓机遇,妥善应对各种挑战,开创城市发展的新局面,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努力使我市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经济发展走在中西部前列,尽快缩小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差距。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历史性机遇,深入实施工业强市、科教兴市、开放先导战略,加快推进体制创新、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环境改善和城市功能提升,着力提升城市竞争力,增强城市亲和力,塑造城市个性魅力,提高城市综合实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实现武汉发展的新跨越。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必须抢抓“中部崛起”发展机遇,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善于抓住和用好国家支持中部地区、全省支持武汉发展的重大机遇,突出工业强市,带动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投资的支撑作用,增强消费、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突出武汉“两江三镇”和“滨水生态”的城市特色,以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促进城市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努力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全面推进改革开放,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诚信建设,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着力提高质量和水平,形成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体制环境和人文环境。
???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进科教兴市。充分发挥武汉的科教优势,着力培育持续发展的支撑点和增长点,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产业的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必须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注重提升中心城区服务功能,又要注重增强远城区发展实力,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加大投入,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乡村城镇化进程,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切实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更加注重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实施“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和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保障,健全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保持社会安定团结。
二、发展目标
综合考虑未来五年我市所处的发展阶段、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十一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经过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的台阶,把武汉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科技教育基地、交通通信枢纽,中部地区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中心,具有滨江滨湖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真正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进而为建设国际性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遵循规律,体现特色,突出重点:
???坚持“两业并举”(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提升工业化水平。充分发挥科教人才优势,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坚定不移发展先进制造业,不失时机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努力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产品和企业集群,形成以高新技术为先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新型产业发展格局。
???增强“两通优势”(交通、流通),夯实现代化基础。充分发挥区位交通和市场优势,以枢纽型、功能性交通设施建设为重点,提高基础设施水平。着力推进现代物流中心建设,强化商贸流通和交通通信比较优势,增强城市聚散功能,构筑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基础框架,形成空间布局优化、功能分区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综合服务功能较强的现代城市发展格局。
???开拓“两个市场”(国际、国内),提升市场化和国际化水平。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化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扩大内需和合理利用国外需求相结合、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相结合、“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增强武汉作为中部地区联结国内外市场和促进东、中、西互动的桥梁纽带功能,形成互利共赢和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开放格局。
???实施“两大计划”,推进和谐武汉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把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家园建设作为基础工作平台,深入实施“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和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统筹城乡发展,构筑和谐社会基础,切实做好就业工作,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形成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和谐社会发展格局。
三、主要规划指标
按照以上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十一五”时期,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和减少污染的基础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是:
经济总量与结构。全市生产总值420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人均生产总值5000美元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4%以上;全口径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4.9%以上;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比“十五”末提高1.4个百分点;服务业就业比重提高4.4个百分点。
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城镇化水平提高到6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下;五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0万人;五年转移农业劳动力30万人。
科技教育。R&D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2.4%;市民人均受教育年限11年。
资源和生态环境。耕地保有量33.56万公顷;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以上;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22吨以下;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0.6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十五”期末降低5%;森林覆盖率25%。
人口与人民生活。全市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00元,年均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700元左右,年均增长8%-10%。
公共服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覆盖人数190万人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超过90%。
第三章 加快结构调整,推进产业升级
着力培育和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壮大支柱产业,巩固优势产业,发展新兴产业,淘汰劣势产业,支持区级经济发展,构建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新型产业体
一、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促进信息产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融合,增强核心竞争力。以产业集聚推动规模经济发展,积极引导产业向规模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资源利用向循环经济模式转换,改造振兴老工业基地。
提高产业整体技术水平。立足于建设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武汉?中国光谷”为龙头,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开发区为载体,以一批科技实力较强的企业为基础,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布局集群化和发展多元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转变,争取在若干个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领域形成核心优势和产业规模。加快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渗透,积极推进信息产业化和产业信息化,运用CIMS等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升级。扩大高新技术领域的对外开放,积极与国际大公司、大企业实行“高位嫁接”。重点实施光电子产业化、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计算机软件及信息服务产业化、生物技术及新医药产业化、新材料产业化、先进制造技术产业化、先进环保与新能源产业化、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与创新能力建设十大专项。到2010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8%左右。
提高产业规模发展水平。综合运用产业政策,整合生产要素资源,积极引导企业集群发展,不断拉长和延伸产业链,重点支持若干个千亿元产业和百亿元企业发展。继续实施《质量振兴纲要》,提高产业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打造一批“武汉制造”和“武汉创造”知名品牌,提高冷轧硅钢片、轿车、光纤光缆、显示器、手机、香烟、啤酒等重点产品市场占有率,扩大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优势。强化武汉现代服务业中心功能,提升主导服务业,发展新兴服务业,培育和引进一批实力强、规模大、知名度高的服务业企业。加快建筑业发展,提高建筑企业装备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培育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建筑集团,争创建筑业品牌。改善产业配套环境,推进中小企业向专、特、精、新方向发展,提高与大企业、大集团的配套能力,形成以大企业为核心,大中小企业有机联系的产业组织体系。到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550亿元左右。
提高产业区域聚集水平。重点构建五大产业聚集区。钢铁化工及环保产业聚集区(青山-阳逻-左岭),重点发展钢铁制造及深加工、石油化工、船舶机械、环保产业、电力工业、建材产业、纺织产业。汽车及机电产业聚集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阳-蔡甸-汉南),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消费类电子和家电产品。光电子及生物医药产业聚集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洪山-江夏),重点发展以光电子和生物医药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产业。食品工业聚集区(东西湖-汉阳黄金口),重点发展食品加工和农副产品深加工。都市工业聚集区,以中小民营企业为主体,盘活存量,聚集增量,整合资源,推进青山、?口等老工业区改造,在中心城区集中发展一批都市工业园。
提高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加快东西湖国家级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和青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积极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重点推进制造业、农业、房地产、科技、公用事业等领域循环经济的发展,形成一批循环经济企业。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体系,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价格和财税政策。
二、坚定不移发展先进制造业
按照成长性好、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产业发展方向,集约发展钢铁、汽车及机械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石油化工四大支柱产业,培育壮大环保、烟草及食品、家电、纺织服装、医药、造纸及包装印刷六大优势产业。“十一五”期末,形成以四大支柱产业和六大优势产业为支撑,以技术创新化、产业集群化、制造信息化为特征,都市工业充满活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制造业增加值达到1530亿元左右。
集约发展四大支柱产业:
钢铁制造业。围绕龙头企业武钢,通过兼并、收购等资产重组方式实现规模扩张。进一步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冷轧硅钢片、冷轧薄板及深加工产品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板材的市场占有率。加快发展冷弯型钢、建筑用钢、桥梁用钢等钢结构加工产业。重点实施武钢薄板坯连铸连轧、三冷轧、三硅钢、钢材深加工等一批重大项目,形成江南青山钢铁制造基地、江北阳逻钢材深加工基地。到2010年,实现年产钢材1500万吨以上综合生产能力,把武钢建成全球最大的冷轧硅钢片生产基地和全国主要的汽车板生产基地。
汽车及机械装备制造业。以轿车生产为龙头,进一步提高整车生产规模,做大做强汽车零部件产业,着力发展汽车服务业,形成集汽车生产、研发、销售、展示、培训等于一体的汽车产业群。重点实施神龙续建、东风本田扩产、本田发动机制造、电动汽车研发及产业化、汽车核心零部件生产等项目。到2010年,形成年产汽车60万辆以上的整车生产能力,使我市成为全国重要的汽车生产基地。加快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装备制造业,提高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配套、加工制造和系统集成的整体水平。以武锅、长动为依托,重点发展新型电站锅炉、发电和输变电设备、工业汽轮机制造,建设全国重要的发电设备制造基地;以武重、华中数控为依托,重点发展重型、超重型数控机床系列产品,建设隧道盾构掘进机产业化基地;以武船、青山船厂为依托,建设船舶及配套产品制造基地;以江岸车辆厂、武昌车辆厂为依托,建设机车车辆制造与维修基地。
电子信息产业。依托“武汉?中国光谷”,重点发展以软交换技术为代表的下一代网络设备与终端、以3G技术为代表的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设备与终端、以光纤入户技术为代表的宽带接入设备、以高亮度半导体发光器件为代表的新型光电器件。大力发展数字电视、IP电视、信息家电等消费类电子产品和激光加工设备。加强武汉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和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化基地建设,重点实施新型光纤光缆、3G系统、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等新型显示器件、汽车电子、集成电路、激光成套设备等一批重大项目,巩固光纤光缆、激光产业规模及市场占有率国内第一的优势地位,形成比较完备的光电子信息产业链,使我市成为国内光通讯设备及器件、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成为世界光纤光缆研发生产基地之一。到2010年,光纤光缆产量超过1500万芯公里,手机产量超过1000万部,显示器件产量达到1000万台。
石油化工产业。重点发展高附加值石油化工、盐化工和精细化工产品。推进实施武石化800万吨炼油扩产、80万吨乙烯、葛化集团盐化工改扩建等一批重大项目,形成石化产品深加工和新材料化工配套产业链,建设中部地区石油化工生产基地和产品供应中心。到2010年,力争石油加工能力达到800-1000万吨。
培育壮大六大优势产业:
环保产业。围绕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技术、产品与装备的发展,重点培植烟气脱硫除尘、污水处理、环保材料包装、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等优势领域,增强系统集成能力,形成产业优势和特色。实施凯迪技术研发中心、武锅和长动环保设备制造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快青山环保产业核心区建设,形成国内领先的环保产业基地。
烟草及食品业。加快发展中高档系列卷烟、优质啤酒、名牌白酒、系列奶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和系列饮料,配套发展食品辅料和添加剂产品。扩大骨干啤酒企业生产规模。加快建设东西湖国家级食品工业加工区和汉阳食品工业园,形成全国重要的食品工业基地。支持武烟整合资源,调整结构,烟草工业规模在国内位居前列。
家电产业。以海尔、TCL、美的等名牌家电企业生产基地为主体,扩大产业规模和市场竞争优势,重点发展空调器、热水器、冷柜及厨具小家电等产品。积极发展家电上游产业,扩大关键零配件和基本配套件生产能力。
纺织服装业。依托纺织龙头企业,重点发展中高档服装面料、产业用布、装饰用布等产品。以民营服装企业为主体,重点发展时装、针织内衣等产品。加快服装辅料及配件产业的发展。重点建设阳逻和蔡甸纺织服装工业基地。
医药产业。以生物医药、生物农药、现代中成药为主导方向,推进中药现代化,加快发展新型化学药物,实施一批生物医药项目。建设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含庙山)和东西湖区为主体的两大医药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名牌产品,培育2-3个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企业。
造纸及包装印刷业。重点发展文化用纸、包装用纸和纸品加工,加快推进晨鸣纸浆、高强瓦楞原纸和高档超压纸项目建设,实施一批包装、印刷生产项目,着力提高产品档次和竞争力。
三、不失时机发展现代服务业
按照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方向,强化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以增加供给、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扩大就业为目标,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充实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巩固发展商贸会展、金融、房地产三大主导产业,突出发展现代物流、信息传输与计算机服务及软件、旅游、文化、社会服务等五个新兴产业。“十一五”期末,初步形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特色突出、聚集力强、辐射面广的现代服务业中心,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150亿元以上。
巩固发展三大主导产业:
商贸会展业。围绕巩固和提升我市商贸中心地位,创新流通业态,扩大流通总量,提升服务功能。优化商业网点布局,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支持发展高端商业,积极发展社区商业,加快发展农村商业。大力发展以各种超市为主体,以连锁店、专业店、便利店为特色的流通新业态,发展一批24小时全天服务的便利连锁店。发展大众化、特色化、连锁型餐饮及酒店服务业。着力提升和发挥汉正街等商贸市场品牌的效应,培育一批商业特色街区。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加快规模扩张,支持地方大型流通企业突出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多功能商务区和大型展馆,推动武汉会展经济发展。建设一批汽车、钢材、光电子、建材等全国性、区域性大市场。全面实现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到2010年,力争有3-5个批发市场交易额超过百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900亿元。
金融业。围绕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推进金融资源重组整合。以武汉市商业银行等为重点,大力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积极培育和引进中外金融机构,加快金融国际化进程,促进各类金融机构聚集。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巩固发展武汉票据贴现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国债市场,健全融资中介服务体系,完善证券、期货、信托等各类金融市场要素体系。积极争取在武汉设立中部银行票据交换中心。建立健全企业资信评估机构和企业、个人征信体系,设立武汉金融生态试验区,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房地产业。以优化住房供应结构为主导,有序发展房地产业。注重引导和促进住房消费,重点发展与市民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适当发展中高档商品房,控制别墅项目建设。坚持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并举,中心城区与远城区协调,在后湖、四新、吴家山等地区建设完善一批居住新区,基本完成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大力发展房地产中介服务,不断完善房地产二、三级市场,扩大住房消费需求。规范发展室内装饰、物业管理,确保新建项目物业管理率达到100%。
突出发展五个新兴产业:
现代物流业。以建设国家级物流枢纽城市为目标,形成区域内物流、区域间物流、国际物流三足鼎立的格局。构建现代化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形成快速便捷的多式联运通道及系统。积极扶持发展国内物流龙头企业和企业物流,加快引进国际知名的物流跨国大企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科学合理地规划布局以现代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为节点的现代物流体系。在主城区外围临近高速公路出入口、铁道枢纽站、港埠港区、航空港等区域,建设服务于区域间物流的阳逻港、舵落口、常福、郑店、宋家岗五大综合型物流园区;在毗邻制造业聚集区、开发区及大型专业市场等区域,建设丹水池-后湖、汉西、高桥、沌口、青山-阳逻、关山、白沙洲等七大综合型和专业型物流中心;在主城区内繁华地域外围,建设一批服务于制造业企业或商贸企业的综合性或专业性物流配送中心。
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以促进国民经济信息化为目标,突出产业重点,提升服务质量。改善电信基础服务,积极发展和规范电信增值服务。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立功能配套的安全论证体系、网上支付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进一步发展电子政务,积极推进政府部门的办公自动化、网络化、电子化,建立共享的公共信息资源库。积极发展信息咨询服务业,推进农业信息化入户工程。大力发展软件产业,建立完善软件工程中心、测试中心和认证中心,鼓励软件企业推广CMM和PMM认证。
旅游业。围绕把我市建设成为国际国内旅游重要目的地和集散地,强化旅游资源整合,打造旅游品牌,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突出荆楚文化和滨水生态特色,推进大滨江旅游区、大东湖旅游区和环城游憩带建设,建立历史文化与自然山水交融的多层次旅游产品体系。以白云黄鹤、知音江城为主题,办好武汉国际旅游节,扩大城市影响。强化以长江旅游产品为核心的区域合作,拓展以武汉为集散中心的跨省市观光旅游线,深度开发市域精品观光旅游线。实施东湖生态旅游区、首义文化旅游区、金口中山舰文化旅游区、归元文化旅游景观区、木兰生态旅游区、科技博物馆资源整合等一批重大项目。
文化产业。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方向,培育市场主体,构建产业园区,发展中心市场,打造产业品牌。重点扶持、优先发展媒体传播、出版发行、文化娱乐、文博会展等主导文化产业,做大做强报业、广电、出版等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创新数字文化业态,加快发展动漫产业,培育壮大数字文化娱乐业。积极开拓健身娱乐、竞赛表演、体育广告、体育培训、体育用品市场,发展竞技体育,壮大体育产业。发展文化中介,用活经纪人才,营造良好环境。
社会服务业。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为导向,规范发展技术、法律、会计、审计、评估、咨询、广告、信息等中介服务业,培育和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服务中介机构,强化行业监管和自律。优化社区服务网点,积极发展社区医疗、保健、家政、养老、保安和其他便民服务,建立健全福利型、保障型、服务型相结合的新型社区服务业体系。
四、优化区级经济结构
充分发挥各区优势,按功能特色发展区级经济,突出区级经济在全市整体发展中的区域功能和支撑作用,努力形成特色鲜明、错位发展、有序竞争、协调共进的区级经济发展新格局。
提升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功能。中心城区在继续发展商贸会展、金融保险、房地产业的同时,加快发展商务、信息、物流、文化、社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推进都市工业园建设,形成以现代服务业和都市工业为主体的产业体系。江岸区加快推进武汉新天地商务区、港澳台特色路街、丹水池物流园区和堤角都市工业区建设。江汉区加快推进金融商务区、龙王庙商贸广场、江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口区加快推进汉正街都市工业园、汉正街商贸旅游区、宝丰商务区的建设和汉江北岸开发。汉阳区加快推进南岸嘴城市景观核心区、琴台知音文化旅游区、锦绣长江商务居住区和四新生产性服务中心建设。武昌区加快推进首义文化旅游区、白沙洲都市工业园建设,发展金融商务和楼宇经济。青山区加快推进国家环保产业基地核心区建设,延伸钢铁、新材料、石化产业链。洪山区加快推进九峰科技园、澳洲产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及徐东路、白沙洲等商圈建设,促进武汉化工新区发展。
壮大远城区经济发展实力。远城区在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的同时,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成为制造业转移和发展的集聚地、现代都市农业的生产地、城市居民休闲旅游的后花园。蔡甸区加快建设常福、大集、军山等地的加工贸易和物流园区。江夏区加快建设江夏经济开发区、郑店物流园区、梁子湖生态经济圈和流芳、金口等工业园区。东西湖区加快建设武汉食品工业加工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汉口生态新城。汉南区加快建设汉南经济开发区、湘口工业园区,发展优势特色品牌农业。黄陂区加快建设木兰生态旅游区、盘龙城遗址公园、航空物流基地、滠口工业园区。新洲区加快建设阳逻港、阳逻开发区和道观河风景旅游区。
着力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基本框架。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加强重点功能区开发,完善综合交通网、市政设施网、现代信息网,进一步提升城市聚散功能。
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突出两江交汇、三镇鼎立、滨江滨湖的独特城市风貌,坚持多中心、多轴向、多圈层、多组团的发展模式。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集约布局,节约发展,形成以都市发展区、农业生态发展区为特色的现代城市空间布局与功能分区。
引导都市发展区合理布局。三环线以内的三镇中心城,以优化开发为主导,以现代服务业、都市工业等为重点,加快“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和“优二进三”,发展总部经济,提高商贸、金融、科技、教育服务能级和水平,集中体现武汉作为我国中部地区特大中心城市的功能。三环线和外环线之间地区(包括部分外环线附近地区),以重点开发为主导,强化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核心支撑作用,重点布局和发展高新技术、先进制造、现代物流等产业,推进产业组群式集聚和区域组团式发展,以阳逻和北湖、庙山和九峰、纸坊和黄家湖、沌口和纱帽、吴家山和蔡甸、盘龙和武湖等新城建设为依托,形成六大新城组群,集中体现城市发展实力。
促进农业生态发展区有序开发。外环线以外地区,以现代都市农业发展为基础,强化对基本农田和山体、水域、森林、湿地等生态敏感地区的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对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注重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特色产业,集中体现现代都市农业的发展水平、山川秀美的自然生态风貌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二、加快综合交通网络建设
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满足多层次交通需要,以高效、安全、快速、舒适、文明为目标,建设完善道路交通系统、轨道交通系统,提升对外交通水平,加强各种交通方式之间的衔接,形成内外对接、城乡一体、立体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
完善道路交通系统。畅通内环,建设二环,贯通三环,完善外环。增强中心城区道路系统的开放性,新增汉口东部和西部、汉阳南部、武昌东南部出入城通道,实现中心城区内外道路交通的快速集散。按照"环网结合、轴向放射"的路网布局,完善都市发展区骨干道路系统,完善支路网系统,形成"四环十三射"的城市路网骨架,引导城市空间拓展。强化市域网格式道路建设,在中心城区和新城组群之间建设一批由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和轨道交通组成的复合交通走廊。建设提升干线公路等级,完善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通村公路网络。加快汉洪、青郑等七条高速出口路以及青岛路、二七路等过江通道建设。到2010年,高速公路网密度达到7公里/百平方公里。
建设轨道交通系统。加大轨道交通建设力度,建设以地铁、轻轨、市郊铁路等为主体,联系三镇中心城和重要组团的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同步推进轨道交通建设与沿线地区综合开发,基本建成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2号线一期工程和4号线一期工程,形成吴家山-堤角、常青花园-鲁巷、武昌火车站-武汉火车站"工"字型轨道交通骨架。轨道交通线路总长度力争达到70公里左右。
加强铁路建设。大力支持铁路建设,重点建设天兴洲公铁两用长江大桥、京汉广快速客运专线武汉段、沪汉蓉客运通道武汉段、汉丹线增建二线工程武汉段。新建武汉站,扩建汉口站,改建武昌站。新建武汉北编组站、大花岭等四处综合性货场,扩建舵落口、流芳货场,建设武汉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强化武汉作为全国铁路四大枢纽、六大客运中心和四大机车客车检修基地的功能。
推进航空发展。扩建天河机场,尽快建成全国大型枢纽机场。增建基地公司,引进更多的航空公司,增加飞机数量,扩大运输能力。增开国内航线,争取开通武汉直达东南亚、澳洲及欧美的国际航线。大力发展中转运输和航空物流,建成区域性快件集散与分拨中心、全国航空货运中心和面向国际的航空枢纽。到2010年,机场旅客吞吐量1000万人次以上。
加快水运发展。加强长江、汉江航道整治,推进船舶标准化、航道网络化,加快发展航运业。以阳逻、青山、汉阳等五大港区为重点,加快现代化港口建设。新建北湖、金口、军山等港区,改扩建杨泗、武钢、阳逻、白浒山、沌口、舵落口等港区,建立完善EDI系统,推进港区作业机械化、专业化。强化岸线控制、陆域控制,把阳逻港建设成为长江中游最大的集装箱转运枢纽。以煤炭、矿石及钢铁、水泥及建材、石油及制品、商品汽车等货种和集装箱、滚装运输等为重点,大力发展江海联运、水陆空联运等多式联运,支持航运公司、港口物流加快发展。建成港口航道设施完备、船舶技术先进、服务体系高效、港航企业充满活力和通江达海的长江武汉航运中心。到2010年,长江干线航道达到国家水运规划标准,武汉港货物吞吐能力达到8000万吨以上,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100万标箱以上。
三、加强市政设施网络建设
以满足城市生产生活需要、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加强电力、燃气热力、给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积极发展电力。实施阳逻电厂三期和武昌热电厂燃机改造、史密斯燃机调峰电厂、汉口燃机发电供热工程等电源项目,启动阳逻电厂四期工程前期工作。加强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积极支持和推进500千伏鄂东双环网建设,增强骨干电网支撑能力。加快220千伏和110千伏变电站的建设,进一步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
加快发展燃气热力。进一步提高燃气供给质量,提高以天然气为主体的燃气管网覆盖率。扩大燃气利用领域,在中心城区对燃煤锅炉等燃烧设施实行强制更换清洁能源,发展企业、公共建筑类用户用气。新建一批燃气汽车加气站,进一步优化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布局。稳步推进"冬暖夏凉"工程,适时推进武昌、汉口、汉阳地区集中供热(制冷)工程和一批"冷、热、电"三联供项目,力争供热制冷覆盖面积60-80平方公里。
完善给排水系统。加强汉江、长江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加快供水网络建设与改造,提高自来水覆盖范围、饮用水出厂质量和供水管网完好率。中心城区在重要公共场所,逐步建设直饮水系统,远城区新建区域性集中供水厂。城市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达到100%,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达到75%。完善城市排水骨干系统,实施一批排水工程项目,加大排水泵站更新改造的力度,解决重点易渍水地区排渍问题。
四、构建现代信息网络
推进数字武汉建设,提升信息资源开发能力和服务能力,提高信息基础设施的技术水平、建设水平和覆盖率,加强数字化信息的应用、管理,形成以信息资源数字化为基础、宽带骨干网为支撑、信息化应用系统为平台的现代信息网络。
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力度。进一步完善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经济运行监控系统、城市征信系统、人口基础信息系统,逐步建立多源、多尺度、多分辨率、多时态的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和相关宏观经济信息、企业基础信息、人口信息等数据库,推进信息资源共建和共享,提高信息资源数字化开发水平和服务水平。
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推进地下信息管网综合规划和建设。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数字电视和高清晰度数字电视(HDTV),拓展网络交互电视(IPTV)等多媒体业务,实现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施电子信息系统的并网工程和资源共享,推进"三网融合"。提高网络质量,扩大宽带骨干网覆盖率,加快光缆环网、有线宽带网络和基于3G的移动宽带网络建设。推进光纤入户工程,基本普及城镇宽带网,实现光纤进社区、百兆进楼栋、十兆进家庭。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密码保障、网络信任、应急与灾备、网络保密技术检查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有线电视网家庭接入率达到90%以上,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0%以上。
推进信息化应用平台建设。健全公共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公共数据交换中心、公共应用平台、互通网关和数据网关等系统。实施数字政府、数字家庭、数字社区、数字城市圈和物流大通关、一卡通等信息化应用工程,不断改进网上便民服务。完善"中国武汉"电子政务网,提高政务公开程度,基本实现政府行政许可项目"一网式"办理。全面建设和完善武汉信息港,积极推进武汉城市圈宽带城域网的高速互联,巩固武汉在全国重要的通信枢纽地位。
五、大力推进重点功能区开发建设
突出体制创新、产业创新、结构创新和环境创新,高标准推进重点功能区开发和建设。
加快发展武汉新区。以实现三镇功能互补、协调发展为原则,重点建设沌口、四新等特色功能组团。将武汉新区建设成为辐射中部地区乃至全国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生产性服务中心、文化旅游中心和具有滨江滨湖特色的现代化商住新城。
加快建设武汉化工新区。在北湖-左岭地区,以石油化工产业为主导,规划和引进相关产业项目,承接古田等中心城区化工企业迁建,配套发展化工科研、信息服务设施,形成化工产业集群。利用现有河流、湖泊、山地等建设生态防护屏障,建设新一代生态型、科技型的化工新区。
加快开发王家墩商务区。加强规划控制,实施整体开发。重点建设中心商务区,加快开发区域交通轴线和商务轴线,配套发展全生活城服务区、综合商业区及生活居住区,形成集商务、金融、居住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商务区。
加快完善东湖生态旅游区。以东湖风景区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整合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等周边旅游资源,拉长产业链。加强风景资源保护,促进景区合理开发,建成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齐全、景点布局合理、园林绿化新颖、文化内涵丰富、滨湖特色显著的生态旅游区。
加快壮大阳逻开发区。依托阳逻港开发建设,发挥港口物流优势,加快发展临港工业,实现开发区功能整体提升,形成武汉重要的能源工业基地、钢材深加工基地、机车车辆制造与维修基地、纺织服装工业基地和现代化港口新区。
六、提高城市管理整体水平
坚持“建管并重,重在管理”的方针,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体系,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交通综合管理和市容管理,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
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坚持依法、科学、从严、有序管理城市,建立市、区、街(镇)相互衔接、合理分工、规范高效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体系。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提高综合执法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建立城市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完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推进城市管理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加快公共服务部门改革,实现水务、绿化、环卫等管养分开、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管理。
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加强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体系,建立健全城市规划信息平台和动态跟踪机制。加强城市功能分区管理,强化法定图则,健全和完善城市红、绿、蓝、紫"四线"控制,严格规划执法。加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土地储备与保障体系,科学安排建设时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地下交通设施、人防设施、市政设施、商业设施等为重点,统筹地上与地下开发,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
加强交通综合管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开辟快速公交专用道,完善公交场站配套设施。以大运量快速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为骨干,常规公共电汽车为基础,出租车、轮渡等其它交通方式协调发展,并与远城区和对外交通紧密衔接,形成多层次、集约型、一体化、换乘方便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注重交通引导城市发展,实施交通区域差别策略。大力加强停车场(库)、人行过街通道等交通设施建设,完善全市停车场布局。加强交通需求管理,完善道路交通管理和安全设施,加快汉阳、武昌地区智能交通系统建设,进一步增强道路交通区域控制及诱导能力,提高交通组织水平。按照无缝衔接、最少换乘的要求,做好各种交通方式的衔接换乘,完善公共交通枢纽和换乘系统。注重维护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交通方式的“路权”。
加强市容管理。深入实施“清洁武汉、美化家园”行动,进一步塑造“洁、绿、亮、美”的城市形象。建立全市临街立面保洁责任制,加强中心城区主干道、景观路沿线和窗口地带市容管理,强化背街小巷环境整治。规范临街晾晒,整饰房屋立面,规整空中管线,依法推进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改扩建一批公共厕所,科学设置果皮箱等环卫公共设施。改善城市夜间灯光环境,加强社区路灯配套建设,消除道路路灯盲点。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环保化,提高城市道路桥梁维护管理水平。
第五章 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城乡统筹,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为抓手,努力建设
一、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充分发挥工业对农业的反哺作用、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建立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和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
加大农业农村投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三农"工作,确保财政用于农业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继续实行对农民的各项直接补贴政策,扩大补贴范围,加大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方式。改革政府支农投资管理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和农村。进一步加大化解村级债务的力度。以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加大对相对落后地区的对口支援力度,帮助革命老区、贫困山区、贫困湖区以及搬迁移民、困难群众致富奔小康。
不断推进城镇化进程。整体规划建设中心城区和农村,完善城镇职能等级体系,形成以中心城-新城组群-建制镇-中心村为主体,梯次鲜明、功能协调、布局合理、城乡一体的城镇体系。按照强化基础、改善环境、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加强扶持的要求,推进城镇化进程。按照集约使用土地、提高公共设施利用效率的原则,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调整优化村庄布局,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引导农民向中心城镇集中。通过土地经营,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加强中心村和农村居民点建设,推进迁村并点,积极推动农民新村建设。到2010年,全市城镇化率超过65%。
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中心任务,采取调整农业结构、发展非农产业和劳务经济等综合措施,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
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实施"星火富民工程",大力推广良种和先进栽培技术,通过增产和节约投入促进增收。充分利用富有特色的山水林田资源,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扩大养殖、园艺等特色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保鲜和储运,鼓励优势农产品出口。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的市场化、组织化程度和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发展庭院经济。
增加非农产业收入。推进农村工业化,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提高农民的非农创业与就业机会。支持农村中小企业加快技术进步,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组织实施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大力发展乡镇超市、村组便民店和农资连锁店,积极推进远城区商品流通和生产生活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发展农副产品运输、手工编制、特色餐饮、地方风味食品、旅游服务等非农产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和劳动保障制度,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搞好组织指导和服务,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努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强劳务市场建设,规范和引导劳务中介机构健康发展。加强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条件,促进农民进城务工增加收入。"十一五"期间,转移农业劳动力30万人。
三、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农业
坚持“一主三化”,以现代都市农业为取向,以农民增收为核心,抓住“特色、规模、品牌、效益”四个环节,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重点发展以优势特色产业和食品加工业为主导、农产品供应链为纽带的优势农业产业集群,以农业观光、生态观光为主体的农业生态旅游带和农产品流通、种子种苗与农业技术推广、信息等服务业。到2010年,基本形成产业特色明显、集约优质高效和持续增长的都市农业框架,使我市成为中部地区农产品加工中心、种子种苗繁育中心、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和农业高新技术研发服务中心。
推进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依托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优化农产品品种品质结构,继续建设蔬菜、西甜瓜、莲藕、?头、优质林果、名特水产、食用菌等100万亩优势农产品基地,新建一批生猪、水禽、奶牛等养殖小区,形成远城区布局、产业化经营和规模化生产。
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按照“抓龙头,建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方针,加快发展肉制品、食品饮料、食用油脂、蔬菜、水产品、饲料、食用菌等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植一批销售收入过5亿元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重点建设走马岭、武湖、双柳等农产品加工园区,形成农产品加工产业群。
促进观光旅游休闲农业发展。加大资源开发力度,以木兰山、将军山、青龙山、嵩阳山、九真山、素山寺和木兰湖、汤逊湖、金银湖、沉湖等为重点,以南湖度假旅游区、道观河旅游风景区、汤逊湖度假旅游区、索河野生动物游览区、东西湖观光农业区和武汉生态农业园为依托,发展农业庄园、垂钓园、农业主题公园、科普园、民俗村等农业景点景区,建设形成若干条融农业生产、生态旅游、观光休闲等于一体的观光生态农业旅游线。
完善农业服务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大力推进科技兴农,支持农业适用技术研究转化,每年推广10项受益面广、效益好的实用农业新技术。加强优质高产良种繁育和推广应用。发展节约型农业,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推广应用新型农机具,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积极发展和利用多层面的流通中介信息组织,大力推进农村信息“进村入户连企业”工程,使农业信息网覆盖全市每一个行政村、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大力培育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和产地批发市场,完善市场网络,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
四、积极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全面实施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四通四改一化一室一场”进村入户,实现农村路通、水通、电通、信息通,推进改水、改厕、改圈、改垃圾堆放形式和村湾绿化,建立村务工作室和村民室外活动场。加快农村公路路网建设,全面提高农村道路等级,完善农村与市中心城区、主要城镇、交通主干道的连接,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3000公里。统筹规划农村公路建设和客运班线,推进城乡客运交通一体化。扩大农村广播电视和电影覆盖面,发展农村通信,实现有线电视村村通,逐步开通宽带网。完善农村电网,提高农村安全用电和可靠用电。提高农民居住质量和饮水质量,全面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大型排灌设施的更新改造和配套建设,推进灌排分开、河湖分开、退田还湖工程。
推进农村社会发展。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区、乡(镇、街)、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完成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加强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基本消灭垸内钉螺孳生,阻断血吸虫病的传播,晚期血吸虫病人实行免费救治,救治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新型合作医疗补助制度。积极探索和推进农村基本社会保障工作,健全和完善适应武汉市情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完善农村特困户救济制度。加强农村基层文化站和图书馆建设,推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文明创建活动,用健康的精神产品占领农村文化市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农村金融体制、乡镇机构改革,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土地经营权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发展农村规模经营。深化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允许农户依法有偿转让、转租、入股、抵押土地承包权。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就业和生活保障机制,将因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全部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
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政策性的财政补偿机制,完善财政贴息制度,通过有效的财政补偿贴息方式,引导金融资金合理流向农业和农村。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按照组织群众性、制度合法性、经营自主性和管理民主性的原则,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成立农业贷款担保公司,为农业生产和农业龙头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建立符合市情的低成本、高效率的现代农业保险制度。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精简远城区乡镇(街)机构,严格控制乡镇(街)、村干部职数,转变乡镇(街)政府机构职能。农村事业单位逐步与财政体制脱钩,发展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坚决清理和取消对农民的各种不合理收费,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环境质量,凸现城市特色
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塑造城市个性魅力,进一步凸现城市滨水生态特色、历史文化风貌特色、资源节约特色和环境保护特色,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发展能力,营造适宜创业和居住的城市环境。
一、合理开发利用资源
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全面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逐步形成节约型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
节约能源。加快实施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绿色照明、节约和替代石油等工程的建设。加快企业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突出抓好钢铁、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推广清洁燃料汽车,扩大城市混合动力公交车试运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大力开展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加快节能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现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适时推进实施节能65%的标准。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推广采用高效节电照明产品。在农村地区加快推广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大力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到2010年,农村沼气普及率达到35%。
节约用水。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推进污水处理再利用及中水回用,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推广节水农业灌溉技术,减少渠系渗漏。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实施节水鼓励政策,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到2010年,工业用水
重复利用率达到78%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降到12%以下。
节约土地。认真贯彻土地法规,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有保有压、集约高效的原则,促进建设用地节约利用和集约利用。加强土地存量资源的改造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适度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粘土砖,切实保护耕地资源。引导和推动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住宅向小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33.56万公顷。
节约材料。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减少浪费。推行产品生态设计,使用再生材料,降低消耗,提高利用率。鼓励生产高强度和耐腐蚀金属材料,提高材料强度和使用寿命。加强木材代用,限制过度包装,提倡使用非一次性消费用品。
强化资源综合利用。以粉煤灰、尾矿和冶金、化工废渣及有机废水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工业废物综合利用。以再生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为重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积极开展农业畜禽粪便和植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十一五"期间,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二、彰显滨江滨湖生态特色
充分发挥武汉滨江滨湖、拥山抱水的优势,整合山水林资源,加强水体修复、山体保护、园林绿化、环境治理,形成水网、绿网交融的滨水生态特色,改善人居环境。
建设数字湖泊系统。依法保护水体,加强湖泊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对38个中心城区湖泊勘界立桩,加强岸线整治、底泥疏浚、排污口截污、水体修复,建设一批以湖泊保护为基础的休闲绿地。对128个远城区湖泊加强基础测绘和规划,加快实施湖泊形态控制、污水处理和截污等综合整治工程,建设一批以湖泊为核心的生态保护区。
保护修复水生态系统。强化长江滨水区、汉江滨水区、滨湖景观区保护。推进两江四岸环境建设,完成长江、汉江80公里岸线环境整治,形成两江四岸风景带。建成以300万平方米江滩和东湖、后官湖等为主体的城市生态开敞空间。实施汤逊湖、南湖、沙湖、南太子湖、府河武汉段等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合理调整水系网络布局,推进汉阳地区“六湖连通”水生态修复、武昌地区“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逐步实现汉阳片、武昌-江夏片、汉口-东西湖片、黄陂-新洲片等四片水网江河湖泊的连通。加快推进南岸嘴项目建设。加强沉湖、涨渡湖和梁子湖等湿地保护。
加强园林森林绿化。继续推进“绿满滨水、显山透绿、景观道路、亲民绿化”,着力实现道路林荫化、城区园林化、市郊林网化,提升山水园林城市建设水平。主城区实现绿化成景、成林、成片,城郊实行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加强山体绿化。加快月湖、龟蛇两山等片区绿化改造,大力推进城市立体绿化,提升道路绿化水平,建设完善长江、汉水等江河防护林带和外环线、三环线绿化隔离带。实施汉孝、汉鄂等交通干道武汉段沿线森林生态工程。建成一批全市性和区域性公园、居住区公园、街头游园。完善木兰山、龙泉山森林公园等大型生态控制区建设。强化农田林网和江河、湖泊等滨水绿化体系建设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到2010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三、保护历史文化风貌
深入发掘城市历史文化底蕴,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协调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城市景观的关系,体现历史与现代的融合、文化与景观的和谐。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落实历史文化名城紫线管理规定,强化对各级各类文物、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保护。加大对汉口原租界区、汉正街传统商贸区、汉阳旧城风貌区、武昌旧城风貌区的保护。突出特色商业街、重点历史地段的保护。加强明代江夏楚王墓群、宋代湖泗窑群和黄陂大余湾等历史文物保护。实施盘龙城遗址公园、辛亥首义文化园、昙华林历史街区、显正街历史风貌区、一元片历史风貌区、农讲所片革命旧址风貌区等保护开发项目。
强化城市景观保护。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落实建筑实物保护线、风貌控制线和景观协调线,逐步扩大保护的范围和数量。强化城市滨水岸线建设的公共亲水性,整体保护"龟蛇锁大江"的城市标志性景观,保护和构建具有武汉人文特色的滨江滨湖景观轮廓线。
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着力解决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努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加强环境管理。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全面实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行清洁生产,关停、改造污染企业,依法淘汰和取缔小立窑、小造纸、小钢铁等严重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的项目、工艺和设备。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重点控制和降低钢铁、造纸、医药、化工、电力等行业的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完善环境管理地方法规,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警处置系统。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并监督环境保护。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
加强水污染防治。建设和完善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新建、扩建一批污水处理厂,加快改变污水直接入江、入河、入湖状况。推进雨污分流,加快实施亚行武汉污水、雨水处理项目,推进中心城区、新城和重点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依法处理违法排污、违法填湖的行为。消除地表水体黑臭现象。积极防治农村面源污染。到2010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70%。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快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重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速淘汰危害臭氧层物质。进一步控制地面施工和扬尘污染、汽车尾气污染,整治油烟扰民,降低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排放量,确保重点大气污染源稳定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到2010年,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98%以上。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加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控制。巩固中心城区车辆"禁鸣"成果,扩大车辆"禁鸣"范围。推广应用低噪路面材料,加强绿化降噪。对临近市民生活区的城市高架路、轻轨、铁路,建设完善隔声屏障等噪声控制设施。加强对商业网点、娱乐场所等主要生活噪声源的监管,严格控制噪声扰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5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综合利用,加强对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全过程管理。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收集,实施城市生活垃圾"三化"综合处理工程。合理配套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加快建设陈家冲等五座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加强电子垃圾、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建设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危险废物。到2010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以上。
着力建设科技上有领先优势、体制上有示范作用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把自主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巩固扩大武汉科教和人才优势,建设开放性、多元化、多功能的科技教育基地和现代化人才新高地。
一、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突出创新成果产业化与创新环境和谐化两大主题,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强化公共科技平台、企业创新主体、高新技术园区三大基础,建设全国重要的自主创新密集区。
建立知识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资源集聚武汉的优势,完善以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充分发挥重点高校、重点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科学研究中心的科技源头作用,支持其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和发明专利。支持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重点实施P4实验室、国家光电实验室、电动汽车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制造装备数字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核动力技术研究工程中心等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基地。积极扶持和发展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公共实验室。
完善技术开发体系。充分发挥武汉大中型企业集中的优势,健全政府支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体系。鼓励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建立技术开发机构。支持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联合协作,引导产业链之间的企业加强上下游技术和关联技术的合作,联手打造产业技术标准。以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新材料、生物工程与新医药等为主攻方向,重点实施光电子技术产业化、数字通信设备、应用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电动汽车与汽车新技术、生物工程及新医药、环境与节能、先进制造装备与新材料、都市农业与农产品加工、社会发展与公共安全、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等十大科技专项,攻克一批关键性的共性技术,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竞争力的名优产品,抢占科技制高点,推动"武汉制造"向"武汉创造"转变。
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国家级开发区的体制和政策优势,建立支撑企业发展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科技服务体系。改革政府科技投入机制,强化各类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科技成果中试、风险投资和融资担保、技术交易和中介服务、资本和人才集聚等功能,建设一批包括国家级科技创业中心在内的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实体和虚拟相结合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区域性专利技术交易市场。完善技术转移中介服务体系,加强对科技企业的信息服务和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推进科技中介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鼓励创新的政策体系和市场环境。建立实时高效的知识产权侵权预警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大力发展专利、商标、版权转让与代理、无形资产评估等知识产权服务。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制定国家和国际标准。完善自主创新激励机制,实行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政策,提高企业持续创新能力。
二、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把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支持发展高等教育,重视发展各类非学历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创建学习型城市。
加强义务教育和农村教育。以完善义务教育和农村教育为突破口,促进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逐步在全市推进免费义务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区率先全面实行"两免一补"。实行农村师资免费培训。调整和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适当布点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争取用3-5年的时间,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建设,基本实现区域内教育设备配置无差别。初步建成全市远程教育网络,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行城乡教师交流和培训制度,组织大学毕业生和骨干教师到农村支教,加强中心城区优质学校与农村边远学校的对口帮扶。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众、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子女就学困难问题。消除学生因贫困辍学现象。到2010年,努力使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
完善现代教育体系。实施农村教育提升、初中标准化学校建设、优质高中建设、职业教育振兴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等五大工程,构建现代化教育体系。加强高校密集区的规划建设,支持高校后勤社会化发展。发挥部(委)市共建高校的优势,努力扩大部(委)市共建高校面向我市的共建生计划。完善分级管理、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发展多种形式的高等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和远程教育。建立从业人员在岗和转岗的培训制度和规范化的继续教育制度,积极实施中高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资源整合工程、国家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等一批教育项目,形成以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主体,公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共同发展的技能劳动者培养体系。到2010年,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8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0%。
推进素质教育。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推进教学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调整课程结构,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深入开展"创新素质实践行"等活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相配合的德育工作机制。推进校长职业化建设,完善校长职业管理制度。加强骨干教育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有较大影响的名师群,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汉任教,继续开展"武汉名师"评选活动。
三、增强国家级开发区优势
加快国家级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国家级开发区改革开放的窗口作用、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先导作用,增创新优势。推进各区开发区加快发展。
增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主创新的核心作用。强化“武汉?中国光谷”的产业发展定位,以光电子和生物工程为主,推进武汉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级光电器件产业园等项目建设,进一步突出科教结合、产学研一体的特色,发挥研发创新、孵化创新、转化辐射、机制创新等功能,成为我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和高新技术企业家培育基地,成为全国自主创新的重要平台和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科技园区。到2010年,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工贸总收入达到2000亿元。
增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创造的先导作用。强化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发展定位,进一步突出投资环境优越、产业链接紧密的特色和功能。重点建设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电动汽车产业园、高科技产业园和法国工业园。优化以汽车、电子电器等产业为支柱,食品饮料、造纸印刷包装等产业具有相当规模和特色优势的产业结构,成为全国主要汽车生产基地之一、重要消费类电子和家电生产基地。到2010年,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
增强吴家山台商投资工业园区海峡两岸经贸交流的窗口作用。推进功能创新、体制创新、产业创新、环境创新,加快农产品深加工、食品饮料、消费电子等产业集聚,重点建设武汉保税物流中心、吴家山食品轻工业区、吴家山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园和机电工业园,成为武汉与港澳台地区经贸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四、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坚持抓好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等关键环节,做好人才工作,完善人才结构,提升人才素质,实现由人才输出为主向人才输出输入均衡发展、相互促进转变,把我市建设成为辐射中部、影响全国的人才中心。到2010年,全市各类人才总量达到148万人。
培养高素质人才。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专门人才和现代城市治理人才为重点,加快完善由优秀企业经营者、基础科研人才、应用研发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实际操作人才等组成的人才,促进各领域、各行业、各战线的城市名人脱颖而出。整合技能人才培训资源,培养中高级技术操作人才。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
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吸纳海内外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坚持引才、引智、引资金、引技术、引项目并举,加大高层次人才吸引力度,支持引进两院院士、重大科研或工程项目主持人、国家级实验室和重点学科负责人、博士生导师等领军人才。发挥中国武汉留学人员创业园、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载体功能,营造区域人才优势,建设全国知名的人才聚集创业乐园。
创新人才发展环境。推进用人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推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由组织配置向市场配置转变。建立完善符合各类人才不同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党政人才政绩评价机制。制定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办法,建立职业经理人测评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改革,建立特殊人才评价的"绿色通道"。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实行以知识、技术、专利、成果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政策,提高关键岗位业务骨干等稀缺人才收入。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人才市场管理,建立开放的人才流动机制。完善人才服务体系,改善人文环境,优化生活环境,落实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要求,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社会氛围。
着力开发和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开放先导战略,以改革促开放,以开放促发展,不断提高对外、对内开放的质量,形成互利共赢的开放局面,提升经济外向度和城市国际化水平。
一、积极有效利用外资
以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为着力点,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创新招商方式,全方位高效合理引进外资。
建立外资密集区。以汉阳、东湖、青山、东西湖、阳逻五大区域为依托,按照“一区五园、多点带动”的模式,打造武汉外资密集区。汉阳地区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向汉阳区、蔡甸区拓展,重点吸引外资向汽车及零部件、机械制造、消费类电子等产业集聚。东湖地区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为核心,向洪山区、江夏区拓展,重点吸引外资向光电子、生物工程及新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集聚。青山地区以武钢、武石化等企业和武汉化工新区为主体,重点吸引外资向钢铁制造及深加工、石油化工、环保、新材料等产业集聚。东西湖地区以吴家山台商投资工业园区为核心,重点吸引外资向农产品深加工、食品饮料、新一代家电等产业集聚。阳逻地区以阳逻经济开发区为核心,依托阳逻港区,重点吸引外资向港口、江海联运、现代物流、新型建材等领域集聚。
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抓住国际产业资本加快向我国转移的机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放宽利用外资准入领域,拓展外贸、金融保险、电信、物流、中介服务等领域直接利用外资的规模。拓宽利用国外出口信贷、国际商业信贷等渠道筹措外资。通过引进技术与设备,扩大间接利用外资的规模。积极探索境外上市、投资基金、发行境外债券、转让基础设施经营权等利用外资方式,扩大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加速集聚资本、技术、管理、人才等要素。"十一五"期间,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7.3%。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不断优化引资结构,以项目换投资,以存量引增量,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等领域。以世界500强为重点,引进大企业、大公司来汉投资,设立地区总部,建立研发机构、生产基地、营销中心、采购中心。在保护企业自有知识产权和维护职工合法利益的基础上,鼓励外资通过并购等方式参与企业改革、改组、改造。
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充分发挥我市区位、科技、产业优势,实施多层面、多主体、市场化的招商引资模式。充分利用中国国际机电产品博览会、武汉经贸洽谈会、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发展洽谈会、中国武汉国际光电子信息技术博览会和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等招商平台,扩展招商渠道。积极探索和推行网上招商、网上洽谈等多种网上营运服务模式。积极参与国内外重要招商活动,主动走出去开展项目招商,争取更多的境外企业来汉投资兴业。引导企业成为招商引资的主体。
二、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
以扩大规模、优化结构为着力点,坚持以质取胜、科技兴贸,推动贸易增长方式转变,不断扩大出口规模,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
扩大出口规模。鼓励全社会多主体、多方式扩大出口,努力融入国际产业分工体系。建立健全以出口退税为主体,以金融支持、信息服务等为支撑的出口政策服务体系。建立辐射力强、运作高效的国际贸易信息网络及营销网络。发展壮大一批外贸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外贸摩擦应对机制,建立对外贸易保障和预警机制。“十一五”期间,外贸出口累计170亿美元。
调整进出口结构。推进钢材、汽车及零部件、船舶、光纤光缆等出口基地建设,带动和扩大机电产品出口。重点支持十大重点制造业产品出口,注重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地产品出口。鼓励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继续发展加工贸易,着重提高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拓展服务贸易渠道,巩固发展国际旅游、会展等服务贸易,加快发展通信、保险、广告、技术、管理等资金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积极促进服务贸易出口。坚持市场多元化战略,优化出口市场结构,拓宽现有出口渠道,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努力扩大对欧美市场的出口。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和短缺资源。
发展对外投资。引导企业扩大境外资源开发、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合作。探索对外出口和对外投资相结合的新路子,支持以对外投资的方式扩大对外出口,培育本土跨国公司。鼓励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企业,到产品销售渠道畅通、市场需求潜力较大的国家和地区投资办厂、承包工程,带动设备技术出口,积极探索开辟武汉海外加工生产基地。鼓励劳务输出。
三、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
开辟更宽领域、更多层次的对外渠道,提高国际商务和文化活动密集度,使武汉成为我国内陆地区国际商务活动中心和开放型经济示范城市。
加强经济技术和文化交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到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鼓励企业、科研机构与国外跨国公司、科研机构合作,支持科技人员出国培训和参与国际经济技术交流。支持国内外专家到武汉进行技术交流活动。巩固和发展友城关系,推动与友城在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的实质性交流。完善友城网络,依托友城辐射周边,不断拓展对外交往空间。继续举办武汉国际旅游节、国际渡江节等具有武汉特色的文化节庆活动,争取更多的国际文化交流和体育活动在武汉举行。积极发展国际会展,打造中部地区对外开放平台。
深化武汉口岸“大通关”工作。完善口岸基础设施,提高铁路、航空、港口的口岸通关设施水平。拓展武汉至欧洲等地的国际航线,发挥落地签证口岸功能作用。推进武汉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努力扩大武汉出口加工区规模,进一步发挥出口加工区在扩大开放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口岸通关作业电子化,实现口岸信息化建设的统一协调、统一标准、信息共享和通关物流数据的集中处理,促进口岸信息系统与全国口岸和国际主要口岸的联网。将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纳入“便捷通关”范围。
四、进一步扩大对内开放
抢抓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机遇,加强与全国各地的联合协作,不断拓宽发展空间。
促进武汉城市圈建设。按照突出特色、整体联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的原则,不断完善区域合作机制,积极参与武汉城市圈建设。推进区域产业一体化,以电子信息、钢铁、汽车、轻纺食品、农产品加工等产业互动发展为重点,做好原料基地设点布局、下游产业布点和产业链延伸。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加快圈内快速交通网、高速公路网、公用通信网的现代化建设。参与整合圈内港口资源,加强各港口的分工协作,增强港口的集群效应。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连锁商业、物流配送,建设一批物流园区、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促进金融合作,推进大额支付系统推广和同城电子清算系统建设,形成以武汉为中心,与全国各地联网的清算系统,把武汉建设成为重要的异地资金汇划中心。推进区域城乡建设一体化,加快区域旅游资源的共同开发建设,加强区域生态环境的统一规划建设和保护。
推进区域经济技术协作。依托武汉经济协作区、武汉城市圈、长江流域中心城市协调会等区域、流域协作组织,完善促进生产要素流动和优化配置的体制和政策。围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以国内500强、民营500强、国内各行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吸引国内大企业、大集团来汉投资、落户。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资金、技术转移,把武汉建设成为国内产业与资本的重要聚集地。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十一五”期间,累计引进内资1000亿元左右。
着力探索有武汉特色的改革之路。坚持把改革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用科学发展的思路和深化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以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深入推进政府、企业、市场、社会"四位一体"的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努力使我市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一、创新行政管理体制
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建立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创新、亲民、务实、廉洁"责任政府建设,努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分开,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规范部门职能,科学设置机构,理顺职责分工,优化人员结构,合理划分市、区政府事权,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契机,加强公务员管理,规范公务员职务消费,建立健全对公务员的评估、考核和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效能。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以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推行政务公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行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投诉中心、综合招投标中心、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的建设,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
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扶持、保护、放开、转制”的思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在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建立新型法人治理结构、竞争性的劳动人事制度和有效的激励约束制度,基本建立“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分类管理”的社会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
进一步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优势产业集中,向产权多元化的大型、特大型企业集中,向核心企业的核心业务集中。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对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监管和考核。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国有资本监管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整合国有资本运营机构,健全授权经营机制,实现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化、营运高效化,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评估体系和高效的国有资本经营体系。探索国有资产市、区分级管理,改革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积极探索公有制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完成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革,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非工业领域国有企业改革,对具备市场化条件的国有存量基础设施,采取拍卖、合资、合作等产权出让方式吸收社会投资,逐步完善国有资产退出机制。鼓励民营资本、外资尤其是跨国公司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继续抓好长动、武锅、武重等一批"武"字头企业改革改制,推进"武"字头企业战略重组,提高"武"字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继续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三、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立足建设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和资源利用民营化,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使民营经济成为武汉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力量。
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在产业投资政策、投资核准等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平等待遇。大力推进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公共信息等垄断性领域。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农业、水利、交通、能源、科教文卫、旅游、市政、环保等社会公用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引导民营企业进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
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改革对民营经济的管理方式,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人才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实现各种经济成分的公平竞争。进一步清理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与民营经济发展相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扩大民营企业贷款担保基金规模,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推进民营经济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扩大民营企业的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民营企业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以都市工业园为平台,引导民营企业向园区集中,促进特色民营经济的区域化、集约化发展,推动民营经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创新步伐,将发展民营经济与发挥科教优势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具有武汉特色的民营经济发展之路。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实施民营科技企业"百星工程",重点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拥有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的优势民营科技企业,培育扶持一批产值高、利税大、发展快、外向度高的明星民营企业,促进民营经济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带动全市民营经济跨越式发展。
四、深化综合配套改革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等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强化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为目标,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实现部门预算的系统化、规范化。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收付的范围。完善非税收入集中收缴管理制度。推行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工作,完善以财政部门为主,监察、审计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配合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强化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的支出效果管理。加大财政资金对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支持,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健全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和职能,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推进全市投资公司的整合重组,建立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竞争力强的国有控股投资经营公司。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放宽社会投资领域,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建立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的新型投资体制。
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推进金融工具创新。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誉良好、实力较强的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企业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健全退出机制,支持企业以股权和项目融资。搞好国家开发银行授信贷款试点。加强金融协调服务,建立金融信息、协助融资、担保和信用四大平台,完善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损失补偿机制和再担保机制。深化金融主体改革,继续推进本地金融机构改制重组,支持民营资本参股股份制中小银行和参控股金融机构,大力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组织。
五、加强市场环境建设
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水平。加强要素市场建设,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更大程度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以政府信用为先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积极推进全国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示范工程和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工作,完善信贷、税收、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等信用记录,制定企业和个人征信管理地方性法规。加快信用数据库建设,完善征信体系,建立健全守信与失信奖惩机制。
健全现代市场体系。重点发展土地、技术、资金、信息、房地产、劳动力、产权交易等要素市场。通过整合资源、提高能级、创新品种、完善管理、改善服务,尽快向区域性、全国性市场发展。加大市场要素改革力度,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商品市场,积极发展大型仓储物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力度。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推进公用事业体制改革,加快非公益性服务行业的产业化和社会化进程,创造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着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一、构筑和谐社会基础平台
以构建和谐社区、和谐村湾为目标,以居民自治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把“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和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引向深入。大力改善城市社区和农村家园基础设施条件、生活环境质量、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安居乐业、社会更加和谐。
深化“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全面推进社区管理网格化,建立和完善以社区为网格、以“四到社区”为主要内容、以信息化为手段的新型社区管理体系。抓紧制定《社区建设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决策与监督、设施维护与管理、利益矛盾调处等制度,推进社区建设的制度化、法制化。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社会化的社区服务体系。实行社区公共事务分类管理,建立社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和服务中心,完善市、区、街、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培育守望相助、亲情融合的社区邻里关系,增强社区凝聚力和亲和力,将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武汉的城市品牌。
推进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以构建和谐村湾为目标,以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为重点,并将洪山区的部分村(综合改造的"城中村"除外)和东西湖区农场大队纳入分批实施范围,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向农村延伸。把国家政策扶持与农民辛勤劳动结合起来,推进致富门道明晰、基础设施完善、社保体系建立、社会和谐稳定的“四到家园”工程,使农村整体面貌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生明显改善和历史性变化,让改革开放的成果直接惠及广大村民。
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坚持把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扩大就业、调节收入分配、扩大居民消费、健全社会保障等为重点,保障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把增加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再就业。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完善财税、信贷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统筹新增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完善对困难群体就业的援助制度,进一步消除农民进城就业体制性障碍。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内外开放、平等竞争、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建立规范的企业裁员机制,推进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妥善安置富余人员。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强化城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法律咨询服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充分发挥市场在初次分配中的基础调节作用,强化政府对收入再分配的调节职能,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与全市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体制,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加强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建设。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建立欠薪预警制度和欠薪保障金制度,指导企业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引导企业职工工资随着经济效益的增长逐步提高。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城乡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各种非法收入。
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健全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社会保障性住房为辅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改善居住和出行条件,完善公共设施配套。鼓励节能环保轿车进入家庭。促进教育、健身、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和休闲消费。鼓励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多层次、个性化的消费需求。通过完善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发展消费信贷、培育消费热点,健全公共服务等措施,努力扩大居民即期消费。加强对教育、医疗、住房等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遏制价格过快上涨。“十一五”期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3%左右。到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2平方米,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5%,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到40%。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管理体制统一、保障方式多层次、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服务社会化的保障网络。继续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城乡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将事业单位、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将国有资本收益部分充实社保资金,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整合救助资源,完善救助政策,构建以城乡低保为基础、救灾救济为重点、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目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改善中低收入者和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条件,基本解决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以下困难家庭住房问题。逐步提高贫困人口救助补助标准。支持慈善事业发展,鼓励开展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条件。到2010年,城镇职工失业保险覆盖人数90万人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220万人以上。
三、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加快发展卫生体育事业,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进一步推进优生优育,实行免费婚检。妥善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发展老龄人事业。到2010年,人均预期寿命78.04岁,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
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应急救治能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严格控制艾滋病、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传播,重视精神卫生工作。综合防治职业病、地方病,强化免疫保健和妇幼卫生保健。倡导无偿献血。重视解决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改善城乡医疗卫生机构条件。积极发展社区卫生,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基础地位。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打破行业垄断,鼓励各类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加快公立医院产权制度、管理制度创新,深化城镇医疗机构分类改革,推进办医形式多样化,积极引导民营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逐步实行医药分开,努力降低医疗和药品费用,实行对贫困群体的医疗救助,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大力发展体育事业。以举办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为契机,构建面向大众的全民健身服务系统,提高城市竞技体育实力。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和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推动群众体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体质。扩建武汉体育中心,新建塔子湖、径河、黄家湖、东湖高新和盘龙湖体育中心等一批大型体育设施。
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开展“双拥”活动,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整体素质。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落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战略任务,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弘扬武汉首义精神、抗洪精神和知音文化,充分发挥吴天祥小组、百步亭花园社区、民意街派出所等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社区)"三位一体"育人网络,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广泛开展市民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建设,在全社会形成"重信誉、讲规范、守道德"的文明和谐氛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加快文化事业发展。以举办第八届中国艺术节为契机,进一步发展文化事业,促进文化强市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积极推动理论创新。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事业,优化出版、报刊和广播电视结构。以武汉出版集团为主,建设综合性图书出版交易中心。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试点,深化市直文艺院团改革,完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协调发展。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建设武汉琴台文化艺术中心、武汉科技馆、武汉美术馆、武汉档案馆等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贯彻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兵于民的方针,不断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和交通战备工作,增强军供保障能力。加快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质量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活动,不断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做好军转、军休干部安置管理和随军家属就业工作,加大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力度,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增长机制。
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的有机统一,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加强同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及工商联的联系,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巩固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村委会换届直选制度,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群众的民主管理权力。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健全重大问题决策前协商的制度。支持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利益,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支持共青团组织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工作。支持妇联组织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支持残联组织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注重发挥社团、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工作。
全面推进法制建设。贯彻依法治市的基本方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形成依法办事风气。
加强廉政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强化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的大案要案,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六、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建设
强化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加强公共安全预防体系和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城市公共安全保障水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防洪减灾薄弱环节建设。重点实施长江、汉江河道整治工程,府河出口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长江支流堤防整险加固工程和杜家台分蓄洪区及分洪道综合整治工程,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善河道、堤防、水库、分蓄洪区"四位一体"的防洪工程体系、管理维护体系和应急体系。进一步增强天气气候、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传输、处理能力,提高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准确率和综合服务水平。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讯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多元化消防设施装备水平,形成以网络信息指挥系统为中心的消防防灾体系。加强数字地震监测台网、地震信息快速传输系统建设。
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完善公共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加强指挥信息系统、应急物资保障、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应急标准体系以及运输、现场通讯保障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健全重特大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的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监管机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和施工、生产、消防的安全管理,严格追究重大安全事故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减少交通事故。到2010年,工矿商贸企业生产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4‰以内。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高度重视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改进和完善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妥善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加强国家安全、保密工作,发展仲裁事业。深入开展"平安武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专群结合,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有效实施本规划纲要,对今后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构建和谐社会至关重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条件下,实现规划目标和任务,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动员和依靠全市人民,健全规划实施协调机制,强化项目运作、政策支撑和资金保障,完善规划管理机制,保障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一、健全规划实施协调机制
“十一五”规划体系包括总体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区级规划。要采取多种形式,使规划深入人心,努力形成全市人民、社会各界广泛关心规划、自觉参与实施规划的良好氛围。
加强规划实施衔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是本规划纲要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区域的延伸与具体化,要在指导方针、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及重大项目布局等方面与本规划纲要相衔接。各区和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与本规划纲要和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相衔接。
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市政府组成部门、各直属单位要依据本规划纲要和相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结合工作实际将规划目标分解到年度工作目标,研究制定实施措施,统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在逐年考核的基础上,"十一五"期末对规划实施进行全面考核。
落实分类实施机制。本规划纲要提出的产业发展、利用外资、对外贸易等领域的目标和任务,主要依靠市场配置资源,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本规划纲要确定的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等重点任务,主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政策导向机制实现。本规划纲要确定的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促进就业、公共安全、防灾减灾、公共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是政府的承诺,要切实运用公共资源努力完成。
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政府要切实推进本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应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推进规划实施。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对话机制,为企业提供充分的规划实施信息。把企业的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相结合,把企业的行为与全市的规划目标相结合,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引导企业主动参与规划实施。
二、强化项目、政策、资金保障
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坚持用项目落实规划,用政策支撑规划,用资金保障规划,切实增强规划实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强化项目支撑。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水利、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等六大领域及投资结构的动态优化,加强项目策划、落实和深化,不断充实和完善重大项目库,提高项目成功率。落实多层次项目运作市场主体,建立健全投资服务中介组织,加强项目运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完善项目决策程序,提高项目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加强与国家和省的衔接,加快实施一批关系全局、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切实用项目落实规划。
强化政策支持。围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引导社会资源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都市农业等方面配置。加大公共财政体系的建设力度,调整和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支出项目的财政保障力度,重点投向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农业科技推广、职业教育、农村劳动力培训、促进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减贫、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公共文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环境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在重大建设布局、关键领域改革、重大功能创新和财税金融、土地利用、社会保障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省给予政策性支持。
强化资金保障。围绕扩大财政性资金来源,有效经营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试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和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推进市政公用设施特许经营,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拓宽利用政府信用融资渠道。拓展直接和间接利用境外资金的渠道、方法和领域,扩大外商投资规模。加大与各银行总行的合作力度,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整合壮大地方金融机构,不断创新融资方式,扩大国内贷款规模。积极帮助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帮助上市公司拓展融资能力,扩大企业自筹资金规模。争取国家批准在资本市场试行项目融资,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定期发布重大项目信息,积极吸引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
三、完善规划实施管理体系
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中不确定因素的监测、预警和分析,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科学务实地实施规划。
强化跟踪分析机制。对规划实施过程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密切跟踪、深度研究。广泛吸收各方面研究成果,适时调整相关政策。
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按照政府目标管理办法,对规划年度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检查规划实施进展,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规划实施的意见建议。
完善规划修订机制。规划实施期间,若出现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等不可预见因素,严重影响主要规划目标实现,需要及时对规划进行修订、调整,由市人民政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规划目标进行调整、修订的申请,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规划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