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区法制建设步伐,推进和谐东西湖建设及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水平,服务全区经济建设,根据《东西湖区国民经济与社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草案)的要求,制定本规划(草案)。
一、我区法制建设现状
(一)、以情况信息为先导,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政法机关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针对全区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教师体制改革、农村问题等引发的大量不安定因素,充分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不断加强情况信息收集反馈和综合运用,竭尽全力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严厉打击“法轮功”非法活动,为全区经济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近五年来,共破获“法轮功”案件18起;积极依法妥善处置了72起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事件;全区没有发生重点控制人员进京上访和群体滋事等事件;没有发生影响全国、全省、全市稳定的重大事件。
(二)、以侦破重大恶性案件为重点,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政法机关坚持以“命案必破”和“打黑除恶”为重点,以强化刑侦“三百工程”建设为支撑,不间断开展专项斗争和区域整治,现案破案率始终保持在45%以上,打击处理率保持在90%以上。
(三)、以创平安区为载体,大力加强安全防范。
一是适应第四次警务革命,因地制宜建立了大城市近郊城镇、开发区和农村三种社区警务模式,建立了城镇警务室16个,开发区警务室11个,警民中心联系点76个,工作联系户181户,实现了警力下沉和警务前移。二是以110接处警为龙头,强化社会面控制。建立了巡警控制主干道,派出所管控重点部位、复杂地区,社区民警巡查居民区、村湾的社会面防控机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动静结合、攻防兼备的防控网络。三是认真开展了创建安全小区活动。加强了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区保安队、安保服务队、治保会、门栋关照组等各类群防组织不断壮大。全区304个小区中,有 3个申报市级三星级小区,有248个小区被评为区级安全小区,安全小区的覆盖面达到80.6%。四是大力开展市场经济保卫战,加强内部单位的安全保卫。落实了重点企业定期联系制度,实行挂牌贴身式保护。
(四)、以解决突出治安问题为抓手,净化治安环境。
一是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管理,实行上级机关倒查、签订责任状、黄牌通报、引咎辞职等制度,增强派出所领导和民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公共娱乐场所管理。二是坚持“工地无小事”和“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露头就打、从严查处”的工作方针,狠抓了“平安工地”的创建工作,落实了建筑工地“八个一”建设和四项制度的建立,实行规范化管理。创建“平安工地”以来,全区158处建筑工地没有发生命案、枪案及新闻媒体曝光事件。三是消防部门以全面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抓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为重点,不间断地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取得明显成效。全区连续十一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火灾事故四项指数均控制在区政府目标范围之内。
(五)、以执法为民为己任,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
政法机关改革行政管理、简化办事程序、清理收费项目,严格落实17项审批权限,实行限时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和一条龙服务。在全市率先审理一批企业兼并改制纠纷案件,依法查处职务犯罪案件56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100余万元。同时,推行执法公开,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建立执法绩效社会评估体系,广泛征求各界对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政法工作。
(六)、以队伍建设为核心,着力打造“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政法队伍。
狠抓岗位练兵、立功创模活动和干警专业知识再教育活动,提高了干警整体素质,建立和完善了对司法机关、执法者的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初步形成了规范执法行为的管理机制。坚持从优待警,从严治警。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政法经费得到基本保障,办公自动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办公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为政法机关严格公正执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障。
二、我区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1、随着开放开发的进一步深入,各类不安定因素呈增多之势,维护稳定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刑事发案还没有得到了有效控制,总体发案仍处于高水位。局部地区社会治安还比较复杂,管控力度有待加强。
2、政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法干警人数偏少,人员结构老化,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3、政法经费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总体发展构想和思路
我区法制建设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为目标,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为核心,努力创建“平安东西湖”,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一)坚持依法执政,把握政法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向。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客观进程,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政法综治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有机统一起来。促进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形成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的统一体。
(二)坚持与时俱进,把握改革创新的时代特征。主动适应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时代发展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制约政法工作发展的因素,瞄准国内先进司法制度和模式,整合社会资源,发挥自身优势,探索建立适应东西湖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具有东西湖特色的、最终与国际接轨的权责明确、指挥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现代司法机制。
(三)坚持科技发展,把握政法工作信息化、现代化发展趋势。把握现代科技发展的最新趋势以及给政法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实现政法工作的信息化,带动和促进政法工作的现代化、正规化。提高对先进科技的应用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高新技术装备的潜能。
(四)坚持科学管理,把握政法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根本要求。按照建设过硬班子、纯洁政法队伍、树立良好形象、提高执法水平的要求,以加强正规化建设为重点,对政法队伍实行统一、规范、严格的管理,在组织机构、司法方式、内务管理、教育训练、监督制约等方面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四、发展目标和任务
1、用五年的时间,实现平安区目标。每年完成全区20%的办事处(街)达到平安目标。
2、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行“网格化”巡逻勤务,在吴家山地区、重点开发区的社区、社会面、内部单位、公共场所全方位、多层次地构筑以电视监控为重点的技术防范网络,逐步实现由人力防范向技术防范的跨越,预防控制违法犯罪和灾害事故的能力明显提高。
3、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立执法工作管理系统,实行对执法各个环节全网络运行和全程实时监督,执法办案质量考核达到优秀水平。
4、建立政法队伍正规化管理体制,完成机构改革和编制、职能的调整,区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干警配备分别按全区常住人口的万分之15(其中交通大队按万分之5)、万分之3、万分之4、万分之2的比例配备。干警学历大专所占比例达100%,其中大学文化程度达到90%。并实行执法者档案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逐年减少并实现无干警违法违纪现象。
5、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全面实现“收支脱钩、全额保障”,政法装备和基本建设取得实质性发展。
五、项目建设、经费预算、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间
(一)、办公设施建设:
1、完成区检察院、交通大队办公楼、区看守所的搬迁建设,预计人民币4,000万元。
责任单位:区检察院、区交通大队、区公安分局。
完成时间:2006年
2、完成公安局派出所、司法局司法所、人民法庭、驻所检察室的正规化建设。2005年解决1个试点派出所的维修和外观形象统一,预需人民币28.23万元;2006年解决4个派出所的新建,1个派出所的办公室置换,5个派出所的维修和5个派出所的外观形象统一,预需人民币634.94万元;2007年解决5个派出所的维修,5个派出所的外观形象统一,预需人民币53.53万元。改建十个司法所,每所建筑面积为130平方米,预计人民币130万元。其中2006年、2007年分别建3所,投资78万元。2008年建4所,投资52万元。新建径河人民法庭,预计人民币150万元,2006年完成。完成检察院驻区看守所、驻柏泉劳教所、驻武汉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室的规范达标,预需人民币60万元。2007年前完成。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相关办事处协办。
(二)信息网络建设:
完成区法院、区检察院三级网络规范化建设改造项目。区检察院、区法院内部局域网建成并与其省、市的管网对接。预计人民币289万元。完成时间:2006年。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
(三)通信网络系统:
建设移动数字通信网络,整合重点单位、要害部位、重要交通道口的监控图像,全部接通到区公安分局指挥室。预计人民币100万元,2008年前完成。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四)车辆等装备
区公安分局每年更新车辆5辆,交通大队增购巡逻车6辆,区检察院、区法院每年更新车辆1辆。预计年需经费104万元。公安刑侦、防暴、派出所警用器材补充,年需人民币70万元,区看守所装备补充年需人民币20万元。区检察院审讯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预需人民币100万元,2006年完成;需更新检察技术设备,达到省二级技术标点,预需人民币40万元。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区检察院、区法院
(五)其它项目
区公安分局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活动项目,预计年需人民币16.6万元;区公安应付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年需经费20万元。区检察院档案升级项目,预需人民币50万元,2006年达省特级目标;办公办案软件建设项目,预需经费50万元,2006年前完成;侦查指挥系统项目,预需人民币60万元,2007年前完成。区法院档案室建设,预需人民币40万元,于2007年前完成。
六、主要措施
1、加强新形势下的对敌斗争。把握政治稳定大局,认真研究对敌斗争的新情况、新特点,以强化情报信息工作为突破口,严密防范和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和“法轮功”反动政治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依法打击利用和冒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确保完成市委610办公室下达我区的教育转化目标,接茬帮教率、巩固率达100%,“法轮功”人员聚集事件、进京滋事及广播电视插播事件为零。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监督工作,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2、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挂帅、综治协调、部门联动、依托基层、各方参与”的工作原则,加强信访和集处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实行领导包案、专班包人、部门归口主办、分工联办等制度,确保不发生集体赴京上访,个人赴京上访不超过全区总人口的十万分之一,集体赴省上访不超过全区总人数的十万分之一,赴京集体上访重复率不超过10%;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格局健全,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归类调处,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确保大的矛盾不出办事处(街道),小的矛盾不出社区。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早发现矛盾纠纷隐患,有效地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关单位和所在办事处(街道)的负责人必须迅速赶赴现场,靠前指挥,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3、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针对突出治安问题,因地制宜地开展“严打”斗争,加强政法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在“破大案、追逃犯”上狠下功夫,提高破案率,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贯彻严打方针经常性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坚持“打黑除恶”,严厉打击抢劫、盗窃等多发性的犯罪和爆炸、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活动;区公安机关要确保现发刑事案件破案率达40%以上,命案破案率达80%以上,不发生在全市有影响的恶性案件,人民群众的安全长不断增强;严密防范和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加强治安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禁毒斗争,扫除社会丑恶现象。
4、构筑“打防控”一体化治安防范机制。着力构筑以科技为依托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全面提升打防控整体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路面电子监控系统为核心的科技防范工程,按照“高标准统一规划,针对性分段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覆盖全区的现代高科技电子监控系统,发挥重点复杂地带和重要部位电子监控点的防范效能,以及社区安保队员、外来人口协管员和社区综治特派员等群防力量的作用,构筑全天候、网络化、立体式的治安动态管理系统,全面提高社会治安防范水平。
5、完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及建筑工地周边整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吴家山地区和重点企业以及建筑工地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街头犯罪和扰乱建筑工地秩序的“砖、砂、石霸”。建立区综治委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及建筑工地周边的治安状况,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不发生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和刑事案件,遏制重点地区、建筑工地突出的治安问题。要坚持和完善不间断排查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制度,分析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治安问题,研究针对性工作措施。
6、深化基层安全创建工作。要把基层创安作为建设“安全东西湖”的重要载体,继续推进,确保创建质量,不断提升创建层次。在创建重点上,实行条块结合,块块开展为重点的“平安街道”、“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条条开展安全单位、安全文明校园、平安开发区、平安广场、平安车站等创安活动。在创建内容上,既要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增强安全防范科技含量,更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法制意识,完善社会治安管理等软件环境建设。在创建形式上,要不拘一格、拓展思路,设计和运用多种载体,不断提升创建的质量和层次。
7、健全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特殊群体的安全防范。着力加强对公共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和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严格对涉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继续按照“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确立亲民的理念,坚持亲情服务,实施亲善管理,认真做好流动人口的教育、管理、服务、维权工作,建立和完善外来流动人员犯罪预防机制,严厉打击混迹在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遏制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对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举措。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防预计划,积极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和“社区青少年学校”活动,建设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法制教育的阵地,对“问题青少年”做到帮教到人、措施落实,减少和杜绝“问题青少年”违法犯罪。开展中小学生自护教育,增强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周边整治工作机制,确保学校周边无违章建筑、无无证经营活动,中小学校门前周边200米内无网吧,所列要整治的问题,整改率达100%。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防止漏管、失控,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工作,刑释解教回归人员接茬帮教率达全市平均水平,重新犯罪率不超过全市平均值,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8、推进依法治区。逐步将全区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充分发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大力开展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改善执法环境,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拓展和规范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区委政法委增设纪检组,加强对政法部门的执法执纪监督的力度;政法各部门要加强对干警学习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干警适应时代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本领。同时要加强执法行为信息化科学管理,促进干警规范执法。要建立健全政法干警竞争淘汰机制,使执法权始终掌握在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的干警手中,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切实提高司法效率和司法效果。
9、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加强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依法惩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非法传销、无证行医、非法“三烟”以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生产、流通过程的监管,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建立价格监督监测预警机制,规范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防止价格异常波动。严格依法征税,严厉打击偷税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力支持企业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积极发展和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和各项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健全完善行政司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快“信用东西湖”建设,加强信用监督和失信惩诫制度建设。
10、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执法队伍和制度建设,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各项要求、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依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坚决预防特大火灾事故,确保政府消防目标,辖区内火灾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数分别控制在180次、3,00万以内,确保不发生三次死亡1人以上的火灾,重大火灾查处率达100%,一般火灾查处率达95%以上,80%的社区达到《武汉市安全文明社区消防建设标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支持企业安全技术改造,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切实加强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扎实开展道路和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1.5%,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工商企业不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逐年下降1人,不发生特大及有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和整改无效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11、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领导核心和组织推动作用。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群众组织为基础,基层政法组织为骨干的维护社会稳定基层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加强办事处街道综治办建设,充实领导力量,构建党政领导,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街道(办事处)工委副书记主抓政法、综治、稳定工作,政法副主任具体组织实施。综治工作经费按辖区实有人口数人均不少于0.5元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区、街、社区、辖区单位4级综治网络。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组织建设,加强社区、治保会、调委会等基层群众组织建设,继续抓好综治特派员、安保服务队、治安志愿者、外来人口协管员等群防队伍的管理,综治特派员到位率达100%,保障社区安保队员和外来人口协管员工资收入达到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治安志愿者增幅达10%,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治安防控体系中的积极作用,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不断线、不断层。
12、不断强化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全面贯彻《信访条例》,把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畅通信访渠道为主线,以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为核心,以基层信访工作为重点,依法保护群众正当的信访权利。深入研究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加大信访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力度,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上访行为。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包案处理制度,并与常年接访、定期约访有机结合起来,畅通民意上达的渠道。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切实提高要信要访按时办结率、当事人息诉率和群众满意率。要进一步重视做好涉法上访工作。建立应急处理中心,完善信访、集处工作责任制,实行包案处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普查督办和综合分析,妥善解决带有政策性、苗头性、群体性特点的信访问题,努力减少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
13、完善和落实建设“平安东西湖”的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努力把建设“平安东西湖”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单位、落实到责任人,形成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助抓的领导格局,进一步形成一把手抓一把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网络,共同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职责。把建设“平安东西湖”工作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检验全区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列入任期目标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评定、晋职晋级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之一。完善创建平安街道、办事处、安全社区的考核体系,深入推进基层创安工作。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部门,要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渎职,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恶性治安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恶性事件,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者造成市场秩序严重混乱、巨大经济损失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党纪政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