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根据《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要求,2004年10月1日起我区正式开始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领导和市信息委的指导下,区政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和成员单位职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由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统一部署,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和相关的市直属单位的共同努力,着手建立了推进工作的机制,在所有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部门成立了公开事务专门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同时,区政府电子政务网络中心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在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细化处理,各单位和部门的信息公开实行开放后台维护,使信息能及时准确地予以公开。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起步稳健、进展顺利、如期实施、成效显著,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在不断协调、调整的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量逐步增加,公开形式逐步扩大,至05年12月31日已有94个部门和单位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其中:政府部门57家、垂直管理6家、其它部门27家,共公开政府信息834条,其中:主动公开的信息830条,依申请公开3条,不予以公开的1件。同期编发了47期《东西湖区政务信息》提供了550条信息。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东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指引手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截至2005年底,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区200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0条,全文电子化达85%。比去年增加120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7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7%;规划计划类的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7%;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75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0.6%。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25条,主要是(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10条、主要是(1)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3)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区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几项工作:对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各子网站也相应作了调整改版,增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新增“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指引”、“政府公报”、“政府文件”、“网上申请”等七大栏目。一是利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区信息中心进一步增设网站版块及栏目设置,安排了“指南”、“目录”和“申请”栏目,并将“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机构名称、办公地点公开时间、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在网站上公布;二是利用宣传媒体公开。区政府、广电局、教育局、城管局等单位通过报社、电视台的形式对本区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进行报导,宣传区政府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面。三是发挥社区公告公示栏的作用,全区97个社区定期公布权利人普遍关心的重点信息,成为最受欢迎的公布方式。四是定点公开。如区政府服务中心、区国税分局、规划及土地管理局利用电子屏幕进行信息公开。五是以印制宣传册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全年印发各类宣传册达3万余份,在市民中产生较好的影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区2005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通过我区网站(http://www.dxh.gov.cn)“政府信息公开” 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1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2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1件。 在已经答复的申请件3件,“同意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50%,主要涉及区城管局城市管理协管员的招聘及关于调整住宅建设配套资金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25%,主要涉及外资企业名称等信息。不予以公开的信息1件,占总数的25%。主要是属于影响稳定性和保密性的信息件。
四、咨询情况
本区200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511次,咨询电话接听118次,当面咨询接待188次,网上咨询85次。本区200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1000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区200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本区还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区财政拨款用于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71.6万元。其中:宽带费38.1万元;印刷费0.5万元;增添电脑、服务器及核心交换机等设备22.2万元;网站改版、制作费10.8万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就实施《规定》的前一段情况来看,我区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一些部门和单位对信息公开必须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理解上不够深,在信息梳理中对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往往未见公开。因此,某些与市民关系密切、社会关注的部门和单位,在网上公开的信息不是很多。二是更新维护不够及时。一些部门和单位由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流程尚未建立,从信息的产生、领导审核、是否公开、上网程序等具体操作不够规范,对已上网的信息是否需要及时更新,也缺乏必要的监控。三是网上公布不够规范。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于一开始比较注意上网的统一格式,应该说大多数还是比较规范的,但也不排除个别单位仍有不够规范的地方。四是办理申请宣传力度不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在网上设有申请专栏的同时,政府专门设立了方便市民办理申请的总窗口,在这方面虽然也通过各种渠道作了广泛宣传,但力度仍不够,市民中的知晓度不够高。
我们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让公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引导市民知情权的正确行使,使他们掌握查阅政府信息的办法和信息的申请途径,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要加强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主动加强与各部门和单位在内部制定信息公开的相关流程规范,与区档案馆的联系,建立便捷高效的信息资料送交制度;要结合科学民主决策建设,探索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的预告制度;要做好统计分析,结合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