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批准,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由武汉市东西湖区土地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土地中心)承办。现依法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DP(2008)024号地块,位于金南一路以西、金南五路以北。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5846.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3.0~4.0,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7539.2平方米,且不大于23385.6平方米,其中商业等公建配套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行政办公(派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30%,其中高层建筑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低于35%,并遵照《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出让年期:住宅用地70年,配套商业用地40年,配套机关团体用地(派出所)5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投标保证金为300万元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资格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须按招标出让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申请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经审查合格后,核发投标资格确认书。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确认书后,方取得投标资格,成为投标人。
三、中标人确定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索购招标出让文件时间、提交申请文件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核发投标资格确认书时间及投标开标时间
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26日至2008年10月27日,到区土地中心土地交易厅(东西湖区二雅路海景大楼C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购买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提交投标申请文件时间为2008年9月26日起至2008年10月27日15时止;申请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须在2008年10月27日11时以前自行汇入指定的银行帐户;核发投标资格确认书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27日16时;投标时间为2008年10月28日上午9时,并在当日9时30分公开开标。
注:投标期限内接受申请文件以及核发确认书等的时间为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办公。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时至11时和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
五、招标出让地点
招标出让地点在区土地中心(东西湖区二雅路海景大楼C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六、其他
本公告所涉招标不接受口头、邮寄、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方式提交的投标申请和投标文件。
以上地块公示内容以招标出让文件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 李艳 沈新连
联系电话:027-83081123
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dxhtd.com (东西湖土地中心网)
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