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武汉市土地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经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批准,东西湖区国土资源管理局研究决定,对2008年5月6日发布的《武汉市东西湖区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2008年第5号)补充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DP(2008)010号地块,位于慈惠街龙鑫建筑公司东、汉丹铁路北。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151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0-1.5;建筑密度30%-50%;绿地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出让年限:50年,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二、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竞买资格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挂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须按本挂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后,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取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
三、竞买保证金、索购挂牌出让文件时间、提交竞买申请文件、保证金时间、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时间及挂牌期限
申请人购买挂牌文件及提交竞买申请文件时间为2008年9月18日起至2008年9月26日15时止;申请人提交竞买保证金须在2008年9月26日11时以前汇入指定的银行帐户,其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及竞买保证金,并经审核合格后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26日16时;挂牌期限为2008年5月26日上午9时至2008年9月27日上午10时止;增价幅度为10万元。
注:挂牌期限内接受申请和报价时间为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接受挂牌申请和报价。挂牌期间工作日接受挂牌报价时间:上午9:00至11:00和下午14:30至16:30。
四、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按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方法提交报价,可按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增价幅度整数倍多次报价。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进行现场竞价。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经确定成为竞得人。
五、挂牌出让地点
挂牌出让地点在区土地中心(东西湖区二雅路海景大楼C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以上地块公示内容以挂牌出让文件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李 艳 沈新连
联系电话:027-83081123
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dxhtd.com (东西湖土地中心网)
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管理局
200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