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等有关规定,经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查批准,拟将下列土地按交易公示方式办理交易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原土地
使用人
土地拟
受让人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使用权
类型
拟成交
方式
成交金额
(万元)
出让期限
1
武汉市国营汉口互感器厂
武汉市黄鹤楼科技园有限公司
东西湖区金山大道北、张柏公路东
9926.56
工业用地
出让
交易公示
494.4921
至2053年1月9日止
2
213.06
10.6104
至2052年9月10日止
如对以上公示信息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区土地交易中心反映。
联 系 人: 李 艳
联系电话:027-83081123
武汉市东西湖区土地交易中心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