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
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是城市土地储备机构的决策机构,由城市政府领导和计划、经济、财政、土地、规划、城建、房管、环保等相关部门的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有关土地征购、整理、储备和供应项目;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指导和监督土地储备中心的工作。由于城市土地问题涉及面广,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必然会涉及许多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矛盾和利益冲突不可避免。土地储备委员会可以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和要求,提高城市储备制度的运作效率,并对储备机构必要的约束和监督。
(二)土地储备中心
土地储备中心在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土地储备制度的具体运作。作为城市政府的土地政策的执行机构,土地储备中心应当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专业性机构,是非赢利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城市规划和城市政府决策,制定土地储备计划;进行土地征用、转制、回收、置换和购买,保证土地储备库有充足的土地储备;对进入土地储备库的土地,根据城区规划完成拆迁、安置、归并组合、平整等土地整理工作;对储备库中尚未出让的土地进行临时性经营、使用和管理;根据城市规划、城市建设需要以及城市土地市场供求状况制定合理的土地供应计划,按照计划将储备的土地由土地管理部门通过招标、拍卖和划拨方式提供给土地使用者;筹集并运作土地储备资金;及时向社会公布城市土地储备信息和土地供应计划,为房地产市场投资者和社会各界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