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定义明确了土地储备的四个要素,即储备主体、对象、手段和目的。储备主体,即政府,这决定了土地储备不仅仅是一种市场行为,而且是一种管理制度;储备对象,按中国的现状,可以理解为依法纳入储备范围的土地;储备手段,可依照法律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目的就是供应和调控城市各类建设用地的需求,确保政府能垄断土地一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