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招标工程名称:审判法庭装修装饰工程
1、审判法庭装修装饰工程,已经批准兴建。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审判法庭装修装饰工程
建设规模:2086.27m2
招标范围:装修装饰及水、电安装
(2)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东西湖区东吴大道599号
(3)计划开工日期:2006年 7 月10日,工期 60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为: 优质
3、投标报名方式:在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上报名 网址:(www.cnwhjs.com)
4、凡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且近两年在东西湖区无质量安全事故、拖欠民工工程款及其它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均可向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能参加投标。
5、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网上报名记录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网员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近三年(2004年度、2005年度、2006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武汉地区注册项目经理证(工民建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外地企业需另携带武汉市建委注册登记证或企业资质认证证明单,以上均须原件(留盖章复印件)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务中心(海景大厦一楼)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6、报名及获取施工资格预审文件的起止时间为2007年6月11日17:00时至2007年6月
14日17:00时。
7、投标人必须在2007年6月15日17:00时以前将资格预审文件送至武汉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西湖招标代理部(东西湖吴家山海景花园C7栋二单元102室)。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注明“审判法庭装修装饰工程”字样,该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两份,不分正副本,分别盖章并密封。
8、未按本公告第7条内容要求执行的,该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的方式:方式二(由招标人通过随机方法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中选择投标人)。
10、招标人及时将评审结果通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7年6月18日发出施工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1、未通过施工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将不另行通知。
建设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闾建农 联系电话:13607187881
招标代理单位:武汉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孝海 联系电话:13871092747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