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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商标品牌战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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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东西湖区商标的现状与存在的差距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品牌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截止目前为止,我区共有注册商标780多件,拥有湖北省著名商标3件。但是,这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位优势相比还不太适应,还存在品牌意识不强,注册商标总量较小,知名自主品牌、著名商标、名牌产品数量不多,国家驰名商标尚为空白,精品名牌对经济发展贡献率不高等问题。2005年,在湖北省工商局组织开展的第五届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中,武汉市有68件商标获得了省著名商标认定,仅占全省著名商标总数421件的16.2%,我区现有注册内资企业6840户,仅有湖北省著名商标3件,占全市的4%,占全省的0.7%。截至2006年底,我市实际拥有注册商标约30000件,我区2007年底共有780多件,只占全市的2.6%,我区现有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有6940多户,平均近8个企业才拥有1件商标,若加上17054个体经营户,则全区共有市场主体23994个,平均30个市场主体才有1件商标。而温州市政府每年拿出1500万元设立品牌奖励基金,温州市现有注册商标7.2万件,在300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商标340多件,还拥有“中国鞋都”、“中国电器之都”、“中国汽摩配之都”、“打火机之都”等30多个“国”字号产业品牌基地;泉州市从2000年至今,实际发出品牌奖金已超过6000万元,有国家驰名商标80多件,成为全国名副其实的驰名商标集聚地;宁波市对商标注册的奖励政策更加优惠,现有驰名商标40多件,有367家企业在境外150多个国家(地区)注册了2250枚商标,“雅戈尔、”“杉杉”、“罗蒙”、“太平鸟”、“培罗成”“红蜻蜒”服装鞋类及“娃哈哈”等食品加工企业展示了宁波市“品牌之都”的城市形象。因此,无论从商标的年申请、核准数量、注册商标累计拥有数量还是政策引导来看,东西湖商标、知名自主品牌等发展现状都与东西湖在武汉市、全省、乃至全国所占的经济比重不相称。
企业的名牌产品,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职能来保护企业名牌,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支持民族商标发展,使更多企业拥有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为企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市场竞争创造知识产权优势。认定著名商标有利于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但是,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经营者产品质量观念淡化。参加认定著名商标活动可以使企业受到启发,看到不重视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危害,认清争创名牌的重要性。一个企业经过努力创出一种高质量的产品和高质量的服务,光靠自己说不行,需要靠相关部门都来宣传,才能形成舆论,才能使广大消费者尽快了解,尽快认可。企业、政府、社会三方共同参与认定著名商标的过程,就是一个广泛的宣传过程,就是一个有效扩大知名度的过程,就是一个扶持新创出的产品展翅高飞的过程。要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在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区级经济整体实力。
二、推动实施东西湖区商标品牌战略的几点意见
为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2007〕64号)精神,落实《武汉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推动我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按照总量增长,品牌增加,类别增多的要求,争取在5年内,全区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品牌培育、发展、保护的工作机制。
一是注册商标数量持续增长。在5年内,按照每年不小于2%的增长速度递增,每年新增加注册商标15件左右,力争出口企业在主要出口国拥有自己的境外注册商标。
二是商标品牌快速增长。在5年内,武汉市著名商标新增25件、湖北省著名商标新增10件,中国驰名商标力争实现零的突破。
三是抓好培育范围及重点。实施品牌战略要紧紧围绕国家“十一五”规划、产业政策和我区产业规划,重点引导扶持高新科技企业、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及农产品加工业,逐步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三、推动实施东西湖区商标品牌战略的建议
商标品牌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企业只有正确地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并尽快做大做强自已的商标品牌,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竟争中站稳脚跟并赢得主动。因此,为了更好地推动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建议:
(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开展商标研发。引导企业把商标战略纳入企业发展总体战略,从总体上把握商标战略的目标和重点。准确定位商标、知名品牌与企业竞争力的内在联系,注重把商标、知名品牌、地理标志的特点与企业需求相结合,制定适合自己的措施和策略。将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和扩大品牌市场占有率的动力,围绕核心技术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创新企业科技开发机制,重视培养和引进商标工作专业人才,研发具有鲜明特色、体现自身价值、社会认同度高的商标和知名品牌。要加大商标品牌研发的投入,通过研究商标、开发商标、运用商标,实现全区“品牌自主创新工程”在武汉市、湖北省崛起。
(二)建立奖惩制度,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凡在本区从事生产经营并依法纳税的企业或组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武汉市著名商标认定的,由区政府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专项奖励。同时获得上述两次以上奖励的企业或组织,按上述有关最高额度予以奖励,不累计奖励。凡获得上述奖项的企业或组织,经区工商分局认定属实的,报区领导审定后予以奖励。
(三)努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品牌成长发展的环境。要建立维护商标权益的机构,健全商标权益自我维护网络,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的力度,构建以自我保护为主体、行政和司法保护相结合、社会公众参与的商标权益保护体系。营造有利于名牌成长的市场环境,保护企业自主创新和争创名牌的积极性;认真落实质量和打假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为名牌产品发展营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实施名牌战略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品牌意识。充分利用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活动,搭建名优品牌的展示平台,积极宣传优秀品牌的先进经验和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企业做商标,市场推商标,消费者认商标,社会爱商标的良好氛围。
来源:
赵尚权 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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