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普通关注。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和开放开发的步伐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凸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从一定意义讲,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数量是衡量一个地区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与流动既是“三农”问题的重要课题,也是影响农民收入水平的重要因素。下面,笔者对此提出一点粗浅的分析思考。
一、基 本 现 状
东西湖区位于武汉市西大门,处于城乡结合部。2004年年末全区现有总人口245721人,农业户籍人口173346人,其中:从事农林牧渔生产的人口105584人,劳动力32168人。全区农业用地面积332211亩,其中:水田90479亩、旱地130964亩、果园15180亩,渔池60316亩、苗木花卉及林地35272亩。农业人均用地3.15亩/人,农业劳动力均用地10.3亩/人,从资源拥有量看,远远高于农村行政县区。
东西湖区农业劳动力的流动和转移,充分的体现出城郊的吸纳和辐射功能。一方面,由于原国营农场农业资源丰富的优势,吸引农村县区农民向郊区转移;另一方面,由于区域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本区农工大量向第二、三产业转移。据统计2004年底止,全区已转移到各类用人单位务工人数达12056人,占全区农村劳动力3.28万人的37.5%。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在转移的劳动力中,18-35岁的占61.5%,36-50岁的农业劳动力占38.5%;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11.3%,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3.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5.3%。从劳动力的流动和转移方向上看,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的占总体比重的13.7%,向外地转移的占总体比重的17.8%,向非农转移的占总体的33.4%。
二、转移的原因与特点
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是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和转移的主要原因。近几年来,随着我区工业、房地产业、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一批知名企业份份在区内落户,从而促进了我区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村劳动的转移,同时也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就业岗位。现已引进的双汇集团、TCL集团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可以吸纳农村劳动力达3000余人就业。
2004年东西湖区非农业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1.6%,远远低于武汉市的41.9%的平均水平,在郊区中排名末位。由此看来我区劳动力转移的途径和渠道不多,这是由于我区土地资源相对丰富,少数农工依赖吃资源饭、不愁温饱,主动外出务工的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到沿海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务工的人员更少,存在着守土恋旧的观念。
2004年全区外出务工人数达6772人,务工收入4100万元,人均年收入6054元。如辛安渡农场2004年农村剩余劳动力2461人,其中:区外务工人数1060人,占43.0%;区内从事二、三产业人数704人,占28.6%;场内企业已安排就业478人,占19.4%;自主创业84人,占3.4%;随父母种田人数135人,占5.5%。在农村自然增长的劳动力中,随父母种田的较少,走出家门,外出务工,“外出一个,带富一家”已成为务工者外出自谋职业之路。辛安渡农场的调查资料表明,在从事非农就业的人员中,区内充分就业的占38.1%,区外充分就业的占50.5%。
三、存在的问题
1、35-45岁的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再就业的难度较大。调查资料表明,这一年龄段劳动力的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的比重达64.7%。在劳动力市场中没有竞争优势,在职业介绍过程中,成功率不高,导致就业困难,流动不畅。
2、服务化程度不优,缺乏劳动力就业与劳动市场需求的对接机制。从我区现有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可以看出,一方面大部分是农户自发性自谋职业而转移,主要途经是通过亲友介绍;另一方面是劳动力转移的职业培训与农民需求的结合度不够。主要表现为:在区内就业岗位使用外地劳动力多,导致本区劳动力在区内企业就业的少。
3、企业用工随意,不规范。存在着劳动力过剩与劳动力就业难之间的矛盾,企业用工信息不畅,即使就业后的员工劳动强度大、时间长、收入低,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就业的员工工作不够稳定,缺乏一种企业用工与就业的约束和鼓励机制,转移的步伐缓慢,导致就业转移后的劳动力又被沉淀下来,增加了再就业转移工作的难度。
四、应对措施
1、从政策扶持上引导合理转移。将增加农民非农收入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切实做到组织到位,任务、责任明确,建立一种有效地切实可行的工作责任机制。制定有关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的配套政策。在招商引资上,各办事处(场)、园区应将劳动力转移与项目准入条件、与引进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挂钩;建立劳动力转移奖励约束机制,从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不懈,层层抓落实,真正从政策扶持上促使转移工作有序化,形成和谐发展的好机制。
2、从资金支持上促进合理流动抓转移。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区域经济发展、开放开发与劳动力的合理转移两者之间的关系。从区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以资金支持为手段,建立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一是建立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劳动力就业转移的培训工作,并对困难户、低保户、残疾人实行无偿培训;二是对有创业能力的农工实行奖偿培训;三是对从事一定公益性事业岗位的劳动力给予一定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四是对自主创业的,在小额贷款、就业补助、税收减免等方面应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同等政策或待遇;五是凡在东西湖落户,如录用本地劳动力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招用农民工与招用下岗职工一样同等享受的优惠政策,推动区内劳动力的合理、有序转移。
3、从优质服务上抓转移。从服务上入手,树立新的服务理念,不断拓展劳动力转移渠道。一是建立各级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全面摸清我区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底数,建立区级劳动力信息资源库;二是推进“阳光工程”,抓好农民工职业、技能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积极为他们创造就业的条件;三是增强服务意识,各级应建立和完善劳动力信息化服务体系,及时为农民工外出务工提供信息服务,建立与外地劳务市场用工的信息网络体系。
4、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既是当前解决农民增收的现实途经,又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更是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途经。因此,要立足于市场,充分发挥我区食品加工、农产品加工的区位优势,把发展农产品加工转化作为一个时期发展的“朝阳产业”来抓,充分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提高农副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农产品的竞争力。通过农产品加工,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在引进企业的用工问题上,要建立劳务市场部门与企业用人的劳动力供需的对接机制,优先安排区内农村剩余劳动力,企业应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5、纳入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要按照新时期小城镇建设的要求,整体布局,科学规划,树立小城镇建设是解决就业、转移劳动力新的理念,正确引导,积极为就业、被转移的群体创造条件。在小城镇建设规划中,要将劳动力转移和产业发展方向、商品房开发等因素考虑进去,使他们逐步从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和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