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王石巍委员:
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中,由您提出的《给新型合作医疗参合对象提供定期身体健康检查的建议》的提案,主要内容是对参合对象提供定期身体健康检查。我局受理后,成立了“卫生局落实政协提案工作专班”,召开了受理政协提案专题办公会议,对建议进行了认真地研究,现将实施情况回复如下:
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于3月15日下发了《东西湖区合管办关于做好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的通知》(东合办[2007]4号),要求各合管站建立参合农民健康档案,对参合农民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截止5月底,全区已有21874人参加健康体检,估计在10月份可以完成全区参合农民的体检工作。
此复。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