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张顺桥等委员:
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中,由您和夏贤国、胡汉华、罗发萍、宽文等五位委员提出的《建议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加快农村卫生体制改革步伐的建议》提案,我局受理后,成立了“卫生局落实政协提案工作专班”,召开了受理政协提案专题办公会议,对建议进行了认真地研究,现就85号提案所涉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建议案认为农村卫生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区农村卫生工作存在着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卫生投入不足、卫生专业人员素质差等问题,建议改革卫生管理体制、加大卫生投入、培养和引进农村卫生人才等。
2004年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鄂发〔2003〕15 号)和《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和发展意见》(武发〔2004〕10 号)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东发[2004]14号),认为农场卫生院体制改革分两步走,先进行农场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然后随同全区农场体制改革对农场卫生院实行上划管理的工作思路。
2005年区卫生局根据文件精神对全区卫生院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
2006年2月,区委区政府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我市国有农场医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武正办[2006]11号)及区委贾书记、区农管局副局长钟作平的批示转发给我局,要求卫生局尽快拿出实施意见和方案。
2007年2月区长晏蒲柳主持召开了区国有农场卫生体制改革的专题会议。会议议定,一是改革国有农场卫生院现行管理体制,实行区办区管;二是改革国有农场卫生院用人制度,实行卫生院院长公开招聘制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按规定设置岗位,按岗聘任,竞争上岗;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区财政将卫生院公共卫生经费、基本医疗服务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等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以保证卫生院业务工作正常运转。
2007年3月16日区委常委会原则上通过农场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会议议定成立以区长晏蒲柳为组长,区委副书记李华捌、区农管局副局长钟作平、区卫生局局长洪汉望为副组长的区国有农场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改革工作。
4月份组织相关人员对基层卫生院进行了专题调研,拟定了《关于全区国有农场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东西湖区国有农场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关于对全区街道(办事处)卫生院院长实行社会公开招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做好国有农场卫生体制改革现行人员聘用和人员分流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重新核定街道(办事处)卫生院机构编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成立东西湖区国有农场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文件。4--6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基层卫生院进行了专题调研。7月9日区长办公会听取了我局的工作汇报,要求对上述文件进行修订,时机成熟后启动卫生体制改革。
同时我们还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市政府2007年“十件实事”和实施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对照武汉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标准,下发《东西湖区落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推进农村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将对5所卫生院和23个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二是按照关于创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公共卫生科有关精神,在2006年走马岭卫生院、新沟镇卫生院、金银湖卫生院、慈惠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达标的基础上,2007年做好径河、三店、常青、新沟等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的创建工作;目前区卫生局已成立了工作专班,下发了创建工作方案,正进行房屋改造、设备购置和人员考核等工作。三是继续开展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质量为主体的 “医院管理年”活动,下发了《区
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东卫[2007]18号),进一步加大医疗质量检查监督工作的力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四是今年我区获准为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单位,并可分别获得省级和中央财政对每个参合农民的年补助资金为15元和20元,根据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要求,对原东西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办法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下发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西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办[2007]36号),确保农民群众利益。
此复。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