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泉办事处人大联络处李建国、周莉代表:
您在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的道路养护体系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非常重视,立即组成专班进行专题调研,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起草了《东西湖区道(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初稿)》,对所有区管道(公)路明确了养护主体,建议区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区管道(公)路养护资金,同时办事处(农场、园区)应安排足额的配套公路养护资金,确保道(公)路正常养护。该管理办法已呈报区领导批阅之中。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