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桂荣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土地的整合和再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区政协提案委员会提案---“关于土地的整合和再利用的建议”转至我局收悉。提案就全区土地的整合和再利用提出了具体建议:“减量化”、“重整合”、“再利用”、“再循环”。
我局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现将落实意见回复如下:
一、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积极调控土地供应结构,控制土地开发使用的盲目性
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对国家产业目录中禁止类项目,不得供地;对限制类产业严格控制项目供地;对国家鼓励和允许建设的重点急需项目(包括能源、交通、水利、城市重大公共设施,农业、卫生、教育、国防军事工程及军工项目等)和拆迁安置用房、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投入产出率高的科技型、节能型、生态环保型及来料加工外向型项目,优先供地。
从去年开始,按照区政府的统一布署,我局参与了全区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审查的专项工作,对前期项目选址的科学合理性和招商引资协议书的规范性进行把关,基本上从源头上控制土地开发使用的盲目性。
二、充分发挥规划龙头作用、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整合土地资源
针对过去各农场(园区)各自为阵出台自己的城市(集镇)规划的局限性,我局对经济发展的热点地区进行了统一规划,制定了<吴家山-金银湖地区整合规划>,现该规划成果目前被广泛应用。
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进一步扩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范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和价格形成的基础性作用。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集约用地。去年我局对吴家山农场地区两处闲置不用的工业厂房进行了重新整合,由土地储备供应中心介入,按照现行城市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通过市场竞争方式挂牌给一家房地产开发商,既盘活了闲置土地,又体现出了土地价值的最大化,还满足了该区域百姓改善住房条件的要求,今年类似这样的旧城改造项目我局将全面启动。
三、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集约利用土地
(一)坚持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控制指标的规定,同时适当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为鼓励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新技术项目,经相关各部门联合审定后,优先供地,同时对早期投入虽低,但产出高的高新技术项目,可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达到投资强度。二是严格控制用地单位内部的行政办公等辅助设施用地面积。三是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强化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实施违约责任追究制度。
(二)集聚利用土地资源
工业建设项目原则上向开发区(园区)集中,从严控制开发区(园区)以外的项目供地。对投资额小于一定数额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可采取租赁土地使用权或租赁标准厂房的形式获得生产经营场所。
(三)努力提高土地容积率
对适合于多层厂房的生产行业,必须推行多层标准厂房,严格控制单层厂房建设。鼓励企业技改项目优先利用现有厂房、土地,内部挖潜,提高容积率。
今后的工作重点:
一、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一)严格处置闲置土地。区别不同情况,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应依法收回;对闲置两年以下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按有关规定缴纳闲置费;对获得净地后一年以上的闲置土地,重新按控制指标核定用地面积,对超面积部分进行核减。
(二)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对尚不构成收回条件的闲置土地,通过协商、补偿等,鼓励进行项目调整或调剂部分给急需者。对项目不落实的建设用地,鼓励依法以市场方式调整安排其它项目。对工业企业在规划许可情况下通过整合挖潜,增加容积率翻建多层厂房的,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同时不收取配套费,并允许补办房产证。对经批准且符合规划的项目利用存量土地的,简化手续。鼓励对余量土地依法转让和调剂,并适当减免有关费用。
(三)充分利用现有厂房设施。对“关、停”企业的厂房设施,鼓励通过依法转让、租赁,或采取回收等方式安排其它企业使用。同时积极推动楼宇经济鼓励依法出租空余厂房场地等,挖掘用地潜力。
(四)引进土地循环利用的概念,提高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二、建立完善集约用地考评机制
(一) 对落实建设用地指标制度较好,土地利用集约度较高的农场(园区),优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报等手续。
(二)对不落实建设用地指标要求,土地利用集约水平不高的农场(园区),不得扩大现有建设用地规模,并暂停办理该地区新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报手续。
感谢你们对我们国土规划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努力改进工作,为我区的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上回复,不知你们是否满意,欢迎你们与我们沟通,并诚请你们继续关注、帮助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二00七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