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华委员:
您在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吴家山台商投资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提案,已收悉,现复函如下:
一、依法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意识。一是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维权宣传日咨询活动,送发宣传资料,解答咨询。今年来,共发放有关宣传资料3.5万份,接受群众咨询2000多人次,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800多个。二是举办专题节目,加强宣传的广度。我科(队)与湖北广播电台新闻频道联合举办专题节目——《拖欠工资的七大骗局及六大防范措施》、《劳动合同签订时应注意的事项》,强化了舆论宣传,传播了我们最想对广大劳动者说的心声,引起了广大听众的共鸣。三是强化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联系,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让他们在第一时间了解区里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动向及最新颁布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了他们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能力,努力使其成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企业法定代表人、员工三方的桥梁,更好地让企业法定代表人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更好地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运用主动监察、专项检查与举报专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宣传教育。劳动监察机构抓住劳动保障用工年检、专项检查、举报专查等时机,采取主动监察、专项检查和举报专查相结合的方式不间断地进行劳动保障法规的宣传,做到检查一户,宣传一户;查处一户,教育一片,做到了寓宣传教育于执法之中,避免了单纯使用处罚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依法开展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综合运用举报专查、年度检查与专项检查,积极开展维权行动。今年1-7月,通过举报专查、年度检本和整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指令补签劳动合同(鉴证)14040份。
三、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积极协调劳动关系。今年1-7月份,我局劳动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合同鉴证18856份,其中新签劳动合同14386份,续签劳动合同4470份,纠正不规范劳动合同3820份。
今年来,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贯彻实施《劳动法》情况执法大检查等专项工作,在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违法违规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使部分用人单位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和解决。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营造劳动保障法制社会。大力拓宽劳动保障普法教育渠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灵活运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相应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建立“劳资纠纷多发单位约谈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帮助他们分析劳资纠纷多发的原因,指导其实现依法治企、依法治厂,面对面交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示之以法,使企业及时认识到违法行为后果的严重性,依法进行整改。开展分类指导,做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准备。充分利用下半年的“过渡期”,结合各项劳动监察活动,特别是当前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劳动用工摸底调查,指导和督促企业对本单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预先防范,消除隐患。
二是继续开展年度劳动用工检查及日常用工巡查,实行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年检,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绝不手软,坚决予以处理处罚。日常巡查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制,纳入年度个人工作考核。每个劳动监察人员要对各自责任区域开展对企业和用人单位的日常用工巡查,全面检查了解企业在招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员工工资、办理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情况,并建立台帐。
三是改进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做好劳动合同签订盲点、死角清理工作,努力提高企业劳动合同规范化水平。对建筑行业、住宿及餐饮业、服装行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加大巡查监察力度,促使其在录用之日起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对企业自行拟制的劳动合同加强检查,纠正收取押金、培训费和工伤免责等无效条款。
四是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严格执法。继续做好专项整治活动和劳动保障年检,重点查处拒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和强迫加班加点等违法行为,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给予行政处罚和媒体曝光,确保我区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普及,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
李荣华委员,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劳动保障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并殷切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劳动保障工作,提出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分管领导:肖建红 承办人:林小瓦 联系电话:83891493
二○○七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