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全省、全市、全区公开选拔一批区管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有关事项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人数
此次公开选拔职位共7个。其中,区人民医院院长1名,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团区委副书记1名,区城市开发投资公司总工程师1名,区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管理局国土资源管理副总工程师1名、城市规划管理副总工程师1名。
区国土局2个副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位任职对象使用事业编制,由区国土局聘用。
二、公开选拔的对象和报考条件
㈠、公开选拔的报名范围和对象
区人民医院院长职位在湖北省范围内公开选拔,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区卫生局副局长、区城市开发投资公司总工程师、区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管理局副总工程师职位在武汉市范围内公开选拔,团区委副书记职位在东西湖区范围内公开选拔。
选拔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㈡、基本条件
1、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有拟任职务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身体健康。
㈢、各职位具体条件(任职时间、出生年月均计算到2007年5月1日)
1、区人民医院院长:年龄45岁以下,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了解医疗卫生行业发展动态。现任二甲医院院长,或任副院长3年以上;或现任三级医院科室正职以上职务,或科室副职3年以上。现任医疗卫生行业相关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2年以上,且有丰富的医院经营管理或临床工作经验者也可报考。
2、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共党员,年龄3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文秘工作经历,现任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或任副科级职务4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不受任职条件限制。
3、区卫生局副局长:年龄35岁以下,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任医疗管理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或任副科级职务4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岁,可不受任职条件限制。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报考。
4、团区委副书记:中共党员,年龄28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任副科级以上职务。
5、区城市开发投资公司总工程师:年龄35岁以下,建筑设计、给排水工程、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等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任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或任副科级职务4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师证书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建设市政类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人员也可报考。
6、区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管理局副总工程师:年龄3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土地管理副总工需为土地管理类专业毕业,城市规划副总工需为城市规划类专业毕业),现任副科级职务1年以上或任科员4年以上,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公开选拔工作程序
此次公开选拔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其中,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区人民医院院长和区国土局副总工程师职位,公共知识占60%、岗位基本专业知识占40%;其它职位考试,公共知识占70%、岗位基本专业知识占30%;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团区委副书记岗位只考公共知识。笔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按笔试成绩每个职位取前5名参加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领导能力。
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每个职位的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对象统一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依分数递补考察对象。区委综合考虑考试、考察情况,讨论决定任职意见。若个别职位确实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被录用者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任职职位享受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名办法和要求
1、区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工作,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可在报名地点领取报名表或从东西湖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报名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每个报考者限填报1个职位。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如不足拟录用人数的10倍,在征求考生同意情况下进行调剂,若调剂后仍不满10倍,取消该职位公开选拔,并通知报考者。
3、报名时间:从2007年 5月 17日开始,至 5月 23日截止,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30。
4、报名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才服务中心(东西湖吴家山西郊公园对面)。
联系电话:027--83228963 027--83899110
监督电话:027--83890362
东西湖区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5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