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可申请退个税!有这些变化

发布时间:2023-02-08 08:25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本版制图/刘阳

据央视、中新社报道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今年3月1日开始。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并且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

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

●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扣除

●将2022年度收入降幅较大的纳税人纳入优先退税服务范围

●2022年度汇算初期继续实施预约办税

●有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在2月16日(含)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办理时间

●3月21日后,纳税人无需预约,可在汇算期内随时办理

●2022年个人养老金制度在部分城市先行实施,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填报享受2022年度税前扣除

●纳税人使用个税APP扫描年度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即可生成年度扣除信息并自动填报,可享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2022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使用个税APP及网站的简易申报功能办理退税

●纳税人需补个税但未按期足额补缴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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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可申请退个税!有这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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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中新社报道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今年3月1日开始。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并且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

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

●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扣除

●将2022年度收入降幅较大的纳税人纳入优先退税服务范围

●2022年度汇算初期继续实施预约办税

●有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在2月16日(含)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办理时间

●3月21日后,纳税人无需预约,可在汇算期内随时办理

●2022年个人养老金制度在部分城市先行实施,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填报享受2022年度税前扣除

●纳税人使用个税APP扫描年度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即可生成年度扣除信息并自动填报,可享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2022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使用个税APP及网站的简易申报功能办理退税

●纳税人需补个税但未按期足额补缴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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