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16条举措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奖励新上市企业 投放新一轮消费券

发布时间:2023-02-07 08:03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长江日报讯(记者吴曈 通讯员周钢 高淦)2月6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简称“政策措施”),从4个方面着手制定16条政策措施,抓经济恢复重要窗口期,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经济活力,提振市场信心,营造“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发展氛围,推动我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 强化供给侧保障

对新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800万元奖励

“政策措施”首先提出强化供给侧保障。在金融领域,从2022年第二季度起至2023年6月底,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

全市将新增10家线下首贷服务站,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企业针对餐饮、零售、住宿、旅游等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专属政策性担保和金融服务解决方案,降低担保费率。对我市在沪深北交易所新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奖励。

帮扶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政策措施”提出,2023年,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享受财政补助的创业创新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孵化机构对承租其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1月份租金、缓收2—4月份租金。

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中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给中小企业。

加强产业用地供给,强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配套。在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深化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共享,企业免费享受评价成果。

为支持稳岗就业,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给予其单位缴费部分最长1年的社保补贴;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2年的社保补贴。对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023年,继续对购置符合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22年9月1日起,对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在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

■ 加快扩大有效需求

今年将适时启动投放新一轮消费券

“政策措施”提出,为提升消费市场热度,将适时启动投放新一轮消费券。鼓励企业、(商)协会开展“跨年消费季”等“乐购武汉”系列消费促进活动,按照活动实际投入金额的30%给予补贴,每家最高不超过25万元。

抢抓全省促汽车消费专项政策延期机遇,支持武汉经开区、江夏区联合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开展购车补贴活动,活动时间延续至2023年3月31日。

对在本市新开设、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的首店,每家最高奖励150万元。对每新开一家直营或者加盟的品牌连锁便利店给予补贴支持。

今年,对新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使用银行贷款用于项目的车间厂房、园区基建、设备以及配套软硬件系统等固定资产投资,按照贷款利息的5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最长贴息期限为3年。

“政策措施”明确,今年将实施外贸“千企百展拓市场行动”,  对企业出口产品国际检测认证、品牌商标注册收购、境外广告等费用按照最高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支持。对经认定的省级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园、公共海外仓,最高支持资金可达200万元。

■ 支持奖励新落户我市会展企业

今年将发放100万张以上旅游惠民券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提出,将优化调整新建商品房预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增加申请预售许可次数,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不小于栋。

针对交通物流业,对被认定为全国5A级、4A级物流企业的,将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汉恢复及新开国际客运航线的航空公司予以奖励,对重要远程(洲际)客运航线予以奖励,还将对出海、联运、中转、上游等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重点航运航线给予补贴。

对于旅游、体育业,全市今年将面向市内外游客免费发放100万张以上旅游惠民券、1000万元体育消费券。2023年上半年接待外省游客总数排名前十的收首道门票的A级景区,每家奖励30万元。

针对会展业,对新落户我市会展企业,按照自注册之日起两年内首个超过500万元年度营业收入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资金不超过50万元。对举办2万平方米以上规模的消费展,最高奖励40万元;对举办1万平方米以上规模的专业展,最高奖励200万元。

■ 推动企业加快发展

帮助企业松绑解压、转型发展

今年,武汉市将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通过免费诊断、设备补贴、示范奖励等方式,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在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数字经济领域,发布一批应用场景创新重点任务,对揭榜后经考核认定实施成功的,按照项目总投入30%的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鼓励软件行业发展,对我市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且年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比例达到15%及以上的软件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支持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对在头部电商平台开设线上旗舰店的品牌农产品企业,每个给予10万元补贴;对搭建品牌农产品原产地生产、分拣基地特色直播间的企业,每个给予不少于10万元补贴。获得国家级、省级电商示范企业的农产品电商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为帮助企业松绑解压,“政策措施”提出,在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开展“银税互动”服务,助力提高企业贷款获得率,压缩小微企业办理纳税信用修复时限。

此外,武汉市将畅通市场主体投诉、举报途径,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维权救济制度,持续加大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力度。

市发改委介绍,该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已出台现行有效的同类型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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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16条举措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奖励新上市企业 投放新一轮消费券

发布时间:2023-02-07 08:03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  

长江日报讯(记者吴曈 通讯员周钢 高淦)2月6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简称“政策措施”),从4个方面着手制定16条政策措施,抓经济恢复重要窗口期,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经济活力,提振市场信心,营造“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发展氛围,推动我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 强化供给侧保障

对新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800万元奖励

“政策措施”首先提出强化供给侧保障。在金融领域,从2022年第二季度起至2023年6月底,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

全市将新增10家线下首贷服务站,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企业针对餐饮、零售、住宿、旅游等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专属政策性担保和金融服务解决方案,降低担保费率。对我市在沪深北交易所新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奖励。

帮扶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政策措施”提出,2023年,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享受财政补助的创业创新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孵化机构对承租其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1月份租金、缓收2—4月份租金。

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中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给中小企业。

加强产业用地供给,强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配套。在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深化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共享,企业免费享受评价成果。

为支持稳岗就业,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给予其单位缴费部分最长1年的社保补贴;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2年的社保补贴。对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023年,继续对购置符合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22年9月1日起,对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在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

■ 加快扩大有效需求

今年将适时启动投放新一轮消费券

“政策措施”提出,为提升消费市场热度,将适时启动投放新一轮消费券。鼓励企业、(商)协会开展“跨年消费季”等“乐购武汉”系列消费促进活动,按照活动实际投入金额的30%给予补贴,每家最高不超过25万元。

抢抓全省促汽车消费专项政策延期机遇,支持武汉经开区、江夏区联合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开展购车补贴活动,活动时间延续至2023年3月31日。

对在本市新开设、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的首店,每家最高奖励150万元。对每新开一家直营或者加盟的品牌连锁便利店给予补贴支持。

今年,对新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使用银行贷款用于项目的车间厂房、园区基建、设备以及配套软硬件系统等固定资产投资,按照贷款利息的5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最长贴息期限为3年。

“政策措施”明确,今年将实施外贸“千企百展拓市场行动”,  对企业出口产品国际检测认证、品牌商标注册收购、境外广告等费用按照最高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支持。对经认定的省级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园、公共海外仓,最高支持资金可达200万元。

■ 支持奖励新落户我市会展企业

今年将发放100万张以上旅游惠民券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提出,将优化调整新建商品房预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增加申请预售许可次数,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不小于栋。

针对交通物流业,对被认定为全国5A级、4A级物流企业的,将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汉恢复及新开国际客运航线的航空公司予以奖励,对重要远程(洲际)客运航线予以奖励,还将对出海、联运、中转、上游等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重点航运航线给予补贴。

对于旅游、体育业,全市今年将面向市内外游客免费发放100万张以上旅游惠民券、1000万元体育消费券。2023年上半年接待外省游客总数排名前十的收首道门票的A级景区,每家奖励30万元。

针对会展业,对新落户我市会展企业,按照自注册之日起两年内首个超过500万元年度营业收入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资金不超过50万元。对举办2万平方米以上规模的消费展,最高奖励40万元;对举办1万平方米以上规模的专业展,最高奖励200万元。

■ 推动企业加快发展

帮助企业松绑解压、转型发展

今年,武汉市将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通过免费诊断、设备补贴、示范奖励等方式,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在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数字经济领域,发布一批应用场景创新重点任务,对揭榜后经考核认定实施成功的,按照项目总投入30%的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鼓励软件行业发展,对我市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且年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比例达到15%及以上的软件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支持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对在头部电商平台开设线上旗舰店的品牌农产品企业,每个给予10万元补贴;对搭建品牌农产品原产地生产、分拣基地特色直播间的企业,每个给予不少于10万元补贴。获得国家级、省级电商示范企业的农产品电商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为帮助企业松绑解压,“政策措施”提出,在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开展“银税互动”服务,助力提高企业贷款获得率,压缩小微企业办理纳税信用修复时限。

此外,武汉市将畅通市场主体投诉、举报途径,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维权救济制度,持续加大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力度。

市发改委介绍,该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已出台现行有效的同类型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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