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字号 武临开〔2018〕6 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临空港管委会 效力状态 失效
发文日期 2018-10-22 发布日期 2018-10-25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西湖区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5 09:25 访问: 作者:   字号:[ ]

武临开〔20186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西湖区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人武部,区委各部委,开发区管委会各产业办公室,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企业、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开发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临空港经开区管委会

20181022

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意见》(武政规〔20181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支持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内部活力,转变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着力夯实健康东西湖建设的坚实基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和健康生活的新期望。

二、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完善财政补偿政策

明确财政管理体制。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推行财政经费定项补助,足额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更新经费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经费;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人员基本经费等核定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预算并足额落实。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委,列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在不突破编制总量的情况下,由区卫计委统筹使用街道卫生院人员编制,实行定期调整。区编制部门要按照不低于服务人口1.0—1.4‰的比例编配基层医务人员,按一医一护的标准配备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实施街道卫生院对村医统一管理、调配和考核。建立政府购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新机制。在编制人数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纳入统一管理,保障基层医务人员配备。探索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区管街用,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责任单位:区编办、区人社局、区卫计委)

2.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性质。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的模式。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委托大型医院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体现其公益性。(责任单位:区编办、区卫计委)

3.拓宽基层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简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对专业性强、急需紧缺岗位或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采取考核方式予以招聘。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职称,特别是对全科医生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适当调整,预期控制目标达到1:4:5 左右,进一步推广基卫高职称评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卫计委)

4.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每年从东西湖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中拿出100万元,为基层医疗机构引进和培养医学人才。实施定向补助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新晋医学人才,对进入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新晋医务人员,按照医学职前本科、硕士研究生,连续三年分别给予每月1500元、2000元的专项补贴;积极引导卫生系统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执业,对引进三级医院副高职称以上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再执业,采用定期合同聘用方式,实行10—20万元的年薪制;奖励基层医疗机构骨干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骨干医生岗位,给予骨干医生每人每年5000元的奖励,促使专业优秀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定向补助偏远地区医务人员,对取得了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的偏远地区(东山、辛安渡、新沟镇)街道卫生院在岗医务人员,给予每人每月一定的专项补贴。推行医联(共)体内人员统筹使用,医联(共)体牵头医院的医务人员到托管(帮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将适宜人才引入基层、留在基层。(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才办)

(三)推进薪酬制度改革

合理确定人员薪酬。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长效激励为目的的绩效考核机制。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基层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充分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配自主权,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考核结果自主分配绩效工资,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建立以管理绩效、服务质量、合理用药、医疗费用控制、转诊率、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和群众满意度等为核心指标的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总额挂钩。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全额绩效分配和按月分配、年终总结算制度。薪酬总量核定和个人绩效工资分配不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耗材、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薪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区财政落实绩效工资改革专项经费支持改革,并纳入区卫计委年度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四)优化医保支付政策

1.建立分级诊疗医保基金支付引导政策。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参保人员住院过程中,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的住院病人,起付线累计计算,从上级医院下转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住院病人,取消起付线。医联(共)体内医保配额可调整使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2.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动基本医保基金总额预算、过程监督、超支分担、结余留用支付方式。适当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区域内基本医保基金中的年度预算支付总额。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将预付制覆盖所有服务和全体患者。(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卫计委)

(五)强化药品供应保障

1.完善药品使用惠民政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逐步统一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采购供应目录。对上级医院下转的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可持相应处方,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相应药品。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可享受2个月的长处方便利,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社局)

2.增加基层用药范围和种类。根据省、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规定,扩大补充药品供应比例;拓宽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基层医疗机构可同时在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平台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医共体上级医疗机构的用药联动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足够品种的药品使用,实现“首诊在基层”的目标。(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发改委、区人社局)

(六) 完善价格调整政策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一般诊疗费之外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价格管理部门比照同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定期开展政策评估,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后的项目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纳入城乡医保报销范围。完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收费项目和价格。(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卫计委)

七、推进医疗联合(共同)体建设

1.组建医疗共同体。按照政府主导、自愿组合、区域协同、方便群众的原则,以区人民医院为龙头,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建立区域医疗共同体。推进区级消毒供应中心、心电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病理检验中心、远程会诊中心等建设,打造区级医疗服务技术平台,推进医疗资源下沉。建立区、街、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关系,通过医保付费、药品配送和经费补助等政策,将医疗共同体打造成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落实大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推进城乡医疗资源均衡配置。(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社局、区人民医院)

2.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吴家山街和常青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举办医院的医疗联合体建设。鼓励公立医院托管、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全组织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医联体内医疗、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发挥信息系统对医联体的支撑作用,实行统一的HisLisPacs系统,实现医联体内诊疗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完善医联体医保付费、药品配送和经费补助等保障政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社局、区人民医院)

3.规范双向转诊。制定双向转诊标准,完善分级诊疗规范,真正把门诊输液、康复治疗、常见病治疗、慢性病防治等工作留在基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40%以上。积极稳妥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验、影像、心电、脑电、病理等信息与区级及以上医院诊断中心互联互通、技术共享。(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民医院)

4.强化街村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强化街道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统一规划建设、人员准入、业务管理、药械购销、财务管理、绩效考核六统一一体化管理,区国土规划局要保障新建和还建小区医疗卫生业务用房,确定其建筑面积与位置;各街道办事处要保障医疗卫生业务用房,全部实现村卫生室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切实将村卫生室建成街道卫生院的延伸服务场所。(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国土规划局、各街道办事处)

(八)加强中心街道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

1.明确功能定位。根据《武汉市医疗卫生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和《临空港开发区2018—2035分区规划》要求,统筹规划街道卫生院规模和布局,对居民集中、覆盖人口多、距离城区较远的中心街道,重新规划设置中心街道卫生院。促进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向中心街道卫生院集中,把中心街道卫生院建设成为区域医疗分中心。将实力较强的将军路街卫生院、走马岭街中心卫生院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进行建设,在保持现有行政管理体制及职能不变的基础上,增挂东西湖区第二、第三人民医院牌子作为第二名称。(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编办、区国土规划局)

2.推动能力提升。统筹安排资金,加强中心街道卫生院设备更新和信息化建设,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心街道卫生院配备CT等乙类诊疗设备,提高整体服务能力。编制中心街道卫生院重点科室和特色专科发展规划,加强急诊科(室)、内科、外科(普外)、妇产科、麻醉科、功能检查科等重点科室和特色专科建设。支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专家及团队或退休医生通过资金、技术注入等方式领办或合办中心街道卫生院特色科室,建立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分配机制,并在机构内部人员、设备等资源分配上向特色科室倾斜。(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财政局)

(九)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组建签约服务团队。组建以家庭医生为核心的签约服务团队,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加入家庭医生团队,向居民提供稳定连续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优化签约服务内涵,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促进基层首诊。(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社局)

2.拓展签约服务模式。强化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接,引导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自愿选择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的一所二级(三级)医院,建立“11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对于下转病人,根据病情和上级医疗机构医嘱按规定开具处方。(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社局)

3.明确签约服务经费来源。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财政专项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签约服务费部分可用于对签约责任医生团队经考核认定提供有效服务的报酬,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委)

(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1.加强基层信息化基础建设。坚持市级统筹、区级配合、共建共享,持续加强我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通过两年的提档升级,构建一套涵盖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电子公共服务券、居民健康档案以及基层机构运行服务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统一采集、多方共享、动态监测和量化评价管理新机制,提升基层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水平。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以互联网+等形式实现区域医疗服务和医保结算信息互联互通,为实现连续、协同、整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宣传信息中心)

2.推进基层健康信息惠民服务应用。实施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健康信息惠民应用示范工程,开展互联网+家庭医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应用。发挥居民健康卡、社保卡在基层诊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中的载体作用,激活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为居民提供安全、可靠、方便的信息查询、预约诊疗、健康咨询及自我健康监测等服务,提高服务感受。推进互联网+”在健康医疗服务中的深度融合和创新服务,大力推广健康武汉APP,统筹建设远程医疗、双向转诊等区域协同信息系统,支撑医疗共同体和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共享。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强化业务监管,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宣传信息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以临空港经开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区长为组长,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委,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发挥政策合力。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二)完善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区财政部门要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区人社部门要制定促进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保支持政策。区卫计部门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薪酬管理办法。区编制部门要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区管街用具体实施办法,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性质。区发改部门要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落实远程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并配合做好签约服务价格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目标、意义、任务和主要措施,加强政策培训、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宣传改革经验,积极引导社会合理预期,为深化基层综合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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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西湖区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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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临开〔20186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西湖区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人武部,区委各部委,开发区管委会各产业办公室,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企业、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开发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临空港经开区管委会

20181022

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意见》(武政规〔20181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支持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内部活力,转变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着力夯实健康东西湖建设的坚实基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和健康生活的新期望。

二、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完善财政补偿政策

明确财政管理体制。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推行财政经费定项补助,足额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更新经费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经费;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人员基本经费等核定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预算并足额落实。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委,列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在不突破编制总量的情况下,由区卫计委统筹使用街道卫生院人员编制,实行定期调整。区编制部门要按照不低于服务人口1.0—1.4‰的比例编配基层医务人员,按一医一护的标准配备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实施街道卫生院对村医统一管理、调配和考核。建立政府购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新机制。在编制人数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纳入统一管理,保障基层医务人员配备。探索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区管街用,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责任单位:区编办、区人社局、区卫计委)

2.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性质。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的模式。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委托大型医院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体现其公益性。(责任单位:区编办、区卫计委)

3.拓宽基层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简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对专业性强、急需紧缺岗位或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采取考核方式予以招聘。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职称,特别是对全科医生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适当调整,预期控制目标达到1:4:5 左右,进一步推广基卫高职称评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卫计委)

4.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每年从东西湖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中拿出100万元,为基层医疗机构引进和培养医学人才。实施定向补助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新晋医学人才,对进入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新晋医务人员,按照医学职前本科、硕士研究生,连续三年分别给予每月1500元、2000元的专项补贴;积极引导卫生系统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执业,对引进三级医院副高职称以上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再执业,采用定期合同聘用方式,实行10—20万元的年薪制;奖励基层医疗机构骨干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骨干医生岗位,给予骨干医生每人每年5000元的奖励,促使专业优秀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定向补助偏远地区医务人员,对取得了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的偏远地区(东山、辛安渡、新沟镇)街道卫生院在岗医务人员,给予每人每月一定的专项补贴。推行医联(共)体内人员统筹使用,医联(共)体牵头医院的医务人员到托管(帮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将适宜人才引入基层、留在基层。(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才办)

(三)推进薪酬制度改革

合理确定人员薪酬。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长效激励为目的的绩效考核机制。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基层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充分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配自主权,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考核结果自主分配绩效工资,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建立以管理绩效、服务质量、合理用药、医疗费用控制、转诊率、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和群众满意度等为核心指标的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总额挂钩。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全额绩效分配和按月分配、年终总结算制度。薪酬总量核定和个人绩效工资分配不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耗材、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薪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区财政落实绩效工资改革专项经费支持改革,并纳入区卫计委年度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四)优化医保支付政策

1.建立分级诊疗医保基金支付引导政策。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参保人员住院过程中,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的住院病人,起付线累计计算,从上级医院下转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住院病人,取消起付线。医联(共)体内医保配额可调整使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2.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动基本医保基金总额预算、过程监督、超支分担、结余留用支付方式。适当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区域内基本医保基金中的年度预算支付总额。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将预付制覆盖所有服务和全体患者。(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卫计委)

(五)强化药品供应保障

1.完善药品使用惠民政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逐步统一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采购供应目录。对上级医院下转的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可持相应处方,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相应药品。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可享受2个月的长处方便利,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社局)

2.增加基层用药范围和种类。根据省、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规定,扩大补充药品供应比例;拓宽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基层医疗机构可同时在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平台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医共体上级医疗机构的用药联动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足够品种的药品使用,实现“首诊在基层”的目标。(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发改委、区人社局)

(六) 完善价格调整政策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一般诊疗费之外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价格管理部门比照同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定期开展政策评估,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后的项目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纳入城乡医保报销范围。完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收费项目和价格。(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卫计委)

七、推进医疗联合(共同)体建设

1.组建医疗共同体。按照政府主导、自愿组合、区域协同、方便群众的原则,以区人民医院为龙头,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建立区域医疗共同体。推进区级消毒供应中心、心电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病理检验中心、远程会诊中心等建设,打造区级医疗服务技术平台,推进医疗资源下沉。建立区、街、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关系,通过医保付费、药品配送和经费补助等政策,将医疗共同体打造成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落实大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推进城乡医疗资源均衡配置。(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社局、区人民医院)

2.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吴家山街和常青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举办医院的医疗联合体建设。鼓励公立医院托管、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全组织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医联体内医疗、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发挥信息系统对医联体的支撑作用,实行统一的HisLisPacs系统,实现医联体内诊疗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完善医联体医保付费、药品配送和经费补助等保障政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社局、区人民医院)

3.规范双向转诊。制定双向转诊标准,完善分级诊疗规范,真正把门诊输液、康复治疗、常见病治疗、慢性病防治等工作留在基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40%以上。积极稳妥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验、影像、心电、脑电、病理等信息与区级及以上医院诊断中心互联互通、技术共享。(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民医院)

4.强化街村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强化街道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统一规划建设、人员准入、业务管理、药械购销、财务管理、绩效考核六统一一体化管理,区国土规划局要保障新建和还建小区医疗卫生业务用房,确定其建筑面积与位置;各街道办事处要保障医疗卫生业务用房,全部实现村卫生室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切实将村卫生室建成街道卫生院的延伸服务场所。(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国土规划局、各街道办事处)

(八)加强中心街道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

1.明确功能定位。根据《武汉市医疗卫生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和《临空港开发区2018—2035分区规划》要求,统筹规划街道卫生院规模和布局,对居民集中、覆盖人口多、距离城区较远的中心街道,重新规划设置中心街道卫生院。促进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向中心街道卫生院集中,把中心街道卫生院建设成为区域医疗分中心。将实力较强的将军路街卫生院、走马岭街中心卫生院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进行建设,在保持现有行政管理体制及职能不变的基础上,增挂东西湖区第二、第三人民医院牌子作为第二名称。(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编办、区国土规划局)

2.推动能力提升。统筹安排资金,加强中心街道卫生院设备更新和信息化建设,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心街道卫生院配备CT等乙类诊疗设备,提高整体服务能力。编制中心街道卫生院重点科室和特色专科发展规划,加强急诊科(室)、内科、外科(普外)、妇产科、麻醉科、功能检查科等重点科室和特色专科建设。支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专家及团队或退休医生通过资金、技术注入等方式领办或合办中心街道卫生院特色科室,建立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分配机制,并在机构内部人员、设备等资源分配上向特色科室倾斜。(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财政局)

(九)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组建签约服务团队。组建以家庭医生为核心的签约服务团队,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加入家庭医生团队,向居民提供稳定连续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优化签约服务内涵,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促进基层首诊。(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社局)

2.拓展签约服务模式。强化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接,引导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自愿选择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的一所二级(三级)医院,建立“11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对于下转病人,根据病情和上级医疗机构医嘱按规定开具处方。(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社局)

3.明确签约服务经费来源。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财政专项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签约服务费部分可用于对签约责任医生团队经考核认定提供有效服务的报酬,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委)

(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1.加强基层信息化基础建设。坚持市级统筹、区级配合、共建共享,持续加强我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通过两年的提档升级,构建一套涵盖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电子公共服务券、居民健康档案以及基层机构运行服务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统一采集、多方共享、动态监测和量化评价管理新机制,提升基层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水平。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以互联网+等形式实现区域医疗服务和医保结算信息互联互通,为实现连续、协同、整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宣传信息中心)

2.推进基层健康信息惠民服务应用。实施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健康信息惠民应用示范工程,开展互联网+家庭医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应用。发挥居民健康卡、社保卡在基层诊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中的载体作用,激活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为居民提供安全、可靠、方便的信息查询、预约诊疗、健康咨询及自我健康监测等服务,提高服务感受。推进互联网+”在健康医疗服务中的深度融合和创新服务,大力推广健康武汉APP,统筹建设远程医疗、双向转诊等区域协同信息系统,支撑医疗共同体和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共享。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强化业务监管,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宣传信息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以临空港经开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区长为组长,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委,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发挥政策合力。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二)完善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区财政部门要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区人社部门要制定促进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保支持政策。区卫计部门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薪酬管理办法。区编制部门要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区管街用具体实施办法,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性质。区发改部门要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落实远程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并配合做好签约服务价格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目标、意义、任务和主要措施,加强政策培训、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宣传改革经验,积极引导社会合理预期,为深化基层综合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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