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字号 武政办〔2021〕135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单位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1-19 发布日期 2021-11-20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11-20 14:30 访问: 作者:   字号:[ ]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和《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影领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不断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水平和作业能力,推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科技支撑和体制保障,提高作业能力、管理水平,服务我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农业生产、生态文明建设、森林防灭火以及重大应急保障活动,为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最大限度降低气象灾害损失。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协调,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安全至上,防控结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是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底线要求的观念,紧盯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管机制,落实监管措施,提高风险防范和安全作业能力。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作业现代化水平和精细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科技创新取得突破,人工影响天气改善空气质量作业技术方法与效果评估取得重要成果。到2035年,推动我市人工影响天气综合能力达到国内同类城市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农业生产服务。针对农业生产区域性抗旱需求,强化动态监测和区域联防,加大人工增雨作业力度,减轻农业干旱损失。在确保安全度汛的情况下,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开展水库增蓄水作业,提高我市农业生产的抗旱能力。(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生态环境服务。将生态系统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开展常态化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需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及推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需要,提高人工影响天气改善空气质量的综合能力。(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园林林业局、市气象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三)做好应急与重大活动保障服务。完善我市应对森林火灾火险、异常高温干旱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抓住时机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增加土壤墒情与空气湿度,降低森林火险气象等级,缓解异常高温的影响。针对重大社会活动人工影响天气保障需要,建立人工影响天气试验演练工作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和区域联防,制订军地联动工作方案,提升重大活动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园林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作业能力建设。加快补充布设云降水地面探测设备,完善云水资源监测网。逐步对现有作业装备提档升级改造,扩大黄陂区等北部山区烟炉增雨作业试验,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平台,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的信息化、科学化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五)开展应用技术攻关。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体系。加快环境气象业务技术开发与攻关,加强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气象局武汉暴雨研究所、湖北省气象服务中心等高校、科研院所、省级人影业务部门的合作,共同开展人工增雨效果评估方法和效果检验等方面的应用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

(六)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落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责任措施。制订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依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每3年定期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作业能力评估和固定作业站点安全等级评定工作,持续提升固定作业站点安全等级。(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健全部门紧密协作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作业装备和弹药购销、存储、运输、使用等安全管理。依法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备案和培训,严格落实作业流程,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对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区域协调。各相关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辖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定人员队伍,提升队伍素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基层专业化作业队伍建设,强化技术培训,健全聘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配强骨干力量。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保险等保障制度,按照规定落实作业补助、津补贴等。(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气象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三)加大资金投入。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政府预算。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完善市、区分级共同投入机制,优化投入结构,重点支持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运行和作业保障等。(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科普宣传。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融入国家气象科普基地、防灾减灾基地和科普场馆等内容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科协,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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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11-19
发布日期 2021-11-20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11-20 14:30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和《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影领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不断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水平和作业能力,推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科技支撑和体制保障,提高作业能力、管理水平,服务我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农业生产、生态文明建设、森林防灭火以及重大应急保障活动,为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最大限度降低气象灾害损失。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协调,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安全至上,防控结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是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底线要求的观念,紧盯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管机制,落实监管措施,提高风险防范和安全作业能力。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作业现代化水平和精细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科技创新取得突破,人工影响天气改善空气质量作业技术方法与效果评估取得重要成果。到2035年,推动我市人工影响天气综合能力达到国内同类城市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农业生产服务。针对农业生产区域性抗旱需求,强化动态监测和区域联防,加大人工增雨作业力度,减轻农业干旱损失。在确保安全度汛的情况下,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开展水库增蓄水作业,提高我市农业生产的抗旱能力。(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生态环境服务。将生态系统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开展常态化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需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及推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需要,提高人工影响天气改善空气质量的综合能力。(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园林林业局、市气象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三)做好应急与重大活动保障服务。完善我市应对森林火灾火险、异常高温干旱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抓住时机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增加土壤墒情与空气湿度,降低森林火险气象等级,缓解异常高温的影响。针对重大社会活动人工影响天气保障需要,建立人工影响天气试验演练工作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和区域联防,制订军地联动工作方案,提升重大活动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园林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作业能力建设。加快补充布设云降水地面探测设备,完善云水资源监测网。逐步对现有作业装备提档升级改造,扩大黄陂区等北部山区烟炉增雨作业试验,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平台,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的信息化、科学化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五)开展应用技术攻关。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体系。加快环境气象业务技术开发与攻关,加强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气象局武汉暴雨研究所、湖北省气象服务中心等高校、科研院所、省级人影业务部门的合作,共同开展人工增雨效果评估方法和效果检验等方面的应用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

(六)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落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责任措施。制订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依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每3年定期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作业能力评估和固定作业站点安全等级评定工作,持续提升固定作业站点安全等级。(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健全部门紧密协作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作业装备和弹药购销、存储、运输、使用等安全管理。依法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备案和培训,严格落实作业流程,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对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区域协调。各相关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辖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定人员队伍,提升队伍素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基层专业化作业队伍建设,强化技术培训,健全聘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配强骨干力量。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保险等保障制度,按照规定落实作业补助、津补贴等。(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气象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三)加大资金投入。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政府预算。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完善市、区分级共同投入机制,优化投入结构,重点支持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运行和作业保障等。(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科普宣传。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融入国家气象科普基地、防灾减灾基地和科普场馆等内容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科协,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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