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临开办〔2019〕2号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产业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街道,人武部,区委各部委,开发区管委会各产业办公室,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企业、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重大产业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已经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
重大产业项目推进工作机制
为加快推进我区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切实解决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链条、全周期、各层级的责任闭环,促进重大产业项目早日开工,投产见效,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
建立由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重大产业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重大项目办),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责任主体
强化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分管负责人、项目责任(项目引进)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所在街道及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全区重点产业项目安排计划》,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分管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全过程、全周期、全方位掌握并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对推进项目建设负总责。各项目责任(项目引进)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负责全面收集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力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各项目所在街道及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次要责任人,按照区“三级协调机制”相关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要素保障、手续审批等问题。其中“三层五线”责任分工为:区现代服务业建设管理办公室为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办,区机电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为1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包含工业、服务业)的综合协调办,临空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为10亿元以下服务业项目(包括房地产项目)的综合协调办,区农业农村局为乡村振兴及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的综合协调办,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为10亿元以下工业项目(包括保税物流、高新、食品办项目)的综合协调办。
三、工作职责
建立由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分管负责人综合协调,区重大项目办统筹负责、项目责任(项目引进)单位具体负责的三级协调工作机制。
(一)区重大项目办的工作职责。一是承担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关于全区重大产业项目专题协调推进会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二是建立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库、建设库、竣工库,编制全区年度重点产业项目安排计划和分管区领导年度重点产业项目推进计划。三是组织开展项目“周集中开工”活动。按照“成熟即开”的原则,组织全区重大产业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并适时组织参加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拉练”活动。四是对于涉及到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局。五是负责全区重大产业项目推进、督查、考核通报工作。
(二)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分管领导综合协调办工作职责。一是承担分管区领导项目协调推进的日常工作。二是每周编报需分管区领导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实行分类分级梳理,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转报区重大项目办。三是每月25日前将当月项目进展情况、下月新开工项目周计划、涉及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及区直相关审批部门的限时办结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及问题等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区重大项目办。四是每周五前向区重大项目办上报本周新开工项目情况。
(三)项目责任(项目引进)单位的工作职责。一是对标《全区重点产业项目安排计划》,对每一个项目实行“四定”(定责任人、定目标任务、定时限节点、定推进计划)管理,将开工时间具体到周,完工投产时间具体到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二是建立项目开工推进计划表,明确每一个项目的征收拆迁、土地农转、土地红线及设计条件、土地招拍挂、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规划设计方案审核、“七通一平”、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完成时限,经报相关审批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及区重大项目办确认后,上报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分管负责人(见附件1)。三是建立工作台账,第一时间收集、协调处理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周编制详细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于每周五之前上报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分管负责人。
四、通报考核
建立“周协调、月通报、季考评、年考核”的工作考核制度。
(一)周协调制度。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每周至少协调一次,可通过召开协调会、专题协调或现场协调等方式进行,主要任务是解决项目责任单位难以协调解决、需区直有关部门协同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全区重大产业项目专题协调推进会,原则上每两周1次。
(二)月通报制度。每月对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由区重大项目办在每月最后一次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上,对各分管负责人、各项目责任单位的项目开工情况、新开工项目进展情况、在建项目施工进度、涉及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及区直相关审批部门问题的限时解决情况进行通报,并对督办1次的项目责任单位和相关审批部门给予“黄牌”预警。
(三)季考评制度。每季度对项目协调推进工作进行考评,由区重大项目办在每季最后一次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上,对未按计划开工或建设、无实质性进展的新开工项目、未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有关问题的责任单位(包括项目引进单位、项目所在街道、相关区直审批部门)和获“黄牌”预警、“红牌”警告的责任单位进行扣分;对计划新开工项目提前开工、开展前期项目提前开工、结转续建项目提前完工投产(运营)、项目当年签约当年开工的责任单位进行加分。其中,对排“末位席”的,在下季度考评中扣除2分;对排“首位席”的,在下季度考评中加3分;对获“黄牌”预警总数最多的单位在下季度考评中扣1分(见附件3);排名最后的2个单位要向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提交整改报告。
(四)年考核制度。将全区重大产业项目推进目标季度考评结果(4个季度考评加权平均分)纳入区绩效考核“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专项目标”重要工作项目,按 10/35的比例进行考核。同时对超额完成项目推进目标任务,获得上级表彰,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的单位,在年度区绩效考核“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专项目标”奖励项加分类中最高可加5 分,具体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实施。
五、督查问责
建立区重大项目办与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联动机制,即区重大项目办将“月度通报”和“季度考评”转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由区政府督查室每月下发至各单位并监督执行,对“黄牌”预警2次的项目责任单位或相关审批部门进行“红牌”警告;对“红牌”警告2次的项目责任单位或相关审批部门,在每月最后一次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上进行通报,并经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提交区纪委(监察委)问责。
查看源文件:
武临开办〔2019〕2 号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产业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