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解读单位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1-12-30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30 17:30 来源: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作者:   字号:[ ]

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区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开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区科经局起草了《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就《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必要性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企业是产业之细胞。为进一步促进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深入贯彻落实武汉市建设“五个中心”的重大部署、全力建设“中国网谷”、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有必要继续制定出台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营造优良的工业经济发展环境。

二、整体结构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包含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提升企业发展质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企业服务五个方面,共提出政策措施11条。现将政策条款解读如下:

(一)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包含四条措施,主要是对企业扩大规模、税收增长、“小进规”、高成长型企业给予奖补,目的是促进企业快速成长、持续扩大生产。第一条对产值达到限定规模且增幅达到一定要求的企业给予奖励;第二条对企业年度财政贡献达到限定规模按照当年新增区级财政贡献给予相应奖励;第三条主要是对“小进规”在享受市级奖励基础上给予同等配套奖励,另外鼓励市场主体引进培育规上企业,每进一户奖励10万元;第四条给予高成长型企业奖励,对首次、连续两年、连续三年认定为瞪羚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晋为独角兽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500万元奖励。

(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主要有一条措施,第五条针对企业开展工业技术改造和工业智能化改造给予奖补,目的是促进企业快转型、高质量发展。一是区级技术改造奖励,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其中生产性设备购置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区级按照设备投资额支出的8%给予一次性补贴;二是市级工业技术改造配套奖励,对符合市级工业技术改造补贴条件的项目,设备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区级按照市级补贴额的50%给予配套;三是市级工业智能化改造配套奖励,对符合市级工业智能化改造补贴条件的项目,区级财政按照市级补贴额的50%给予配套。

(三)提升企业发展质量。主要包含两条措施,主要是支持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和并购重组,支持中小企业向 “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 新颖化”发展,不断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第六条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区级给予配套奖励;第七条对在本区实施兼并重组或本区企业到区外开展并购后新增产值、税收反映在本区,按交易金额给予一定奖励。

(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包含两条措施,主要是对企业参展、联动采购给予奖补,目的是鼓励企业拓展市场。第八条鼓励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对参加国家、省、市级政府部门和工信部门组织参加的展会按照标准展位以补贴;对企业参加国外展览会的,给予固定参展补贴。第九条是鼓励区内企业相互采购,对采购额达到500万元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照采购额的2%的给予奖励,促进区内产业集聚。

(四)深化企业服务。包含两条措施,主要在公共服务平台、应急融资两方面给予奖补,目的是深化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第十条是对新创办、提供优秀服务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对经业务主管部门认定且考核合格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按主营业务收入给予一定额度奖励;第十一条是为工业企业提供应急融资,帮助中小微工业企业化解因贷款到期而可能产生的资金链断裂风险,为符合续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型工业企业提供“过桥”资金,切实解决企业资金续贷难问题。

本文件适用于工商注册、纳税登记、统计核算关系均在本区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未发生严重安全生产事故,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由区科经局、区财政局负责执行和解释。本政策与我区已出台招商引资或“一事一议”等相关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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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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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30 17:30

来源: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作者:  

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区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开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区科经局起草了《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就《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必要性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企业是产业之细胞。为进一步促进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深入贯彻落实武汉市建设“五个中心”的重大部署、全力建设“中国网谷”、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有必要继续制定出台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营造优良的工业经济发展环境。

二、整体结构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包含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提升企业发展质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企业服务五个方面,共提出政策措施11条。现将政策条款解读如下:

(一)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包含四条措施,主要是对企业扩大规模、税收增长、“小进规”、高成长型企业给予奖补,目的是促进企业快速成长、持续扩大生产。第一条对产值达到限定规模且增幅达到一定要求的企业给予奖励;第二条对企业年度财政贡献达到限定规模按照当年新增区级财政贡献给予相应奖励;第三条主要是对“小进规”在享受市级奖励基础上给予同等配套奖励,另外鼓励市场主体引进培育规上企业,每进一户奖励10万元;第四条给予高成长型企业奖励,对首次、连续两年、连续三年认定为瞪羚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晋为独角兽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500万元奖励。

(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主要有一条措施,第五条针对企业开展工业技术改造和工业智能化改造给予奖补,目的是促进企业快转型、高质量发展。一是区级技术改造奖励,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其中生产性设备购置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区级按照设备投资额支出的8%给予一次性补贴;二是市级工业技术改造配套奖励,对符合市级工业技术改造补贴条件的项目,设备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区级按照市级补贴额的50%给予配套;三是市级工业智能化改造配套奖励,对符合市级工业智能化改造补贴条件的项目,区级财政按照市级补贴额的50%给予配套。

(三)提升企业发展质量。主要包含两条措施,主要是支持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和并购重组,支持中小企业向 “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 新颖化”发展,不断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第六条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区级给予配套奖励;第七条对在本区实施兼并重组或本区企业到区外开展并购后新增产值、税收反映在本区,按交易金额给予一定奖励。

(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包含两条措施,主要是对企业参展、联动采购给予奖补,目的是鼓励企业拓展市场。第八条鼓励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对参加国家、省、市级政府部门和工信部门组织参加的展会按照标准展位以补贴;对企业参加国外展览会的,给予固定参展补贴。第九条是鼓励区内企业相互采购,对采购额达到500万元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照采购额的2%的给予奖励,促进区内产业集聚。

(四)深化企业服务。包含两条措施,主要在公共服务平台、应急融资两方面给予奖补,目的是深化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第十条是对新创办、提供优秀服务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对经业务主管部门认定且考核合格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按主营业务收入给予一定额度奖励;第十一条是为工业企业提供应急融资,帮助中小微工业企业化解因贷款到期而可能产生的资金链断裂风险,为符合续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型工业企业提供“过桥”资金,切实解决企业资金续贷难问题。

本文件适用于工商注册、纳税登记、统计核算关系均在本区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未发生严重安全生产事故,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由区科经局、区财政局负责执行和解释。本政策与我区已出台招商引资或“一事一议”等相关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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