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1.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2.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3.建设健康东西湖、平安东西湖和文明东西湖。
二、文件依据
1.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等10部门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卫疾控发[2018]44号)。
2.《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0]68号)。
三、工作目标
1.全面建设街道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普遍设立社区(大队)社会工作服务站(心理咨询室),2020年底之前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心理咨询室)建成率达到5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80%以上。
2.中小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教师,2020年底之前配备率达到7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90%以上。
3.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者以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单位职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2020年底之前配备率达到5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80%以上。
4.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实现100%全覆盖;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2020年底之前开设率达到2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40%以上。
5.培育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和社会化组织;发展培养掌握基本心理咨询技能的社会工作者队伍。
四、今后的主要任务
(一)健全线上线下社会心理服务平台
1.组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
2.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平台。
3.建立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平台。
4.充分利用线上心理援助服务平台。
(二)建立社会心理服务长效机制
5.建立社会心态监测预警机制。
6.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7.建立心理服务行业监管机制。
(三)培育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
8.培养职业化队伍。
9.发展专业化队伍。
10.培育社会化队伍。
(四)提升社会心理服务能力
11.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12.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和特殊场所心理服务能力。
13.增强广大市民的心理健康意识。
(五)加强重点(特殊)人群心理援助服务
14.构建重点人群心理援助体系。
15.开展重点人群日常评估及干预。
16.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底之前)。制订我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召开启动会议,积极推动开展培训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8月—2021年9月)。各街道、各相关部门采取以点带面、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工作方法,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1年10月—2021年12月)。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及时提交验收申请,做好相关现场和资料准备工作,接受国家、省级、市级评估验收。
东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