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领导全区共青团组织的工作。受党的委托领导区少先队工作,承担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区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区青年联合会等机构的日常工作。
2.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
3.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参与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指导社区团的各项工作。
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5.引导青年创业就业。培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推进农村科技进步。提高企业青年文化技术素质、经营管理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6.树立青年标兵,开展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着力提高各行各业青年生产技能。
7.改革完善青年社团组织机制,发挥共青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核心作用。
8.建立完善基层团的工作评价机制;加强团干部的协管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内设综合科1个。
(三)人员情况
共青团东西湖区委员会共有编制 7 人,其中:行政编制 4 人,事业编制 3 人。在职实有人数 7 人,其中:行政编制 4 人,事业编制 3 人。退休 1 人。
二、 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收入 243.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43.34万元。
三、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243.34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32.54万元。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89.09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29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7.16万元。
(二)项目支出110.8万元。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8万元。其中安排的主要项目有:
(1)青教辅导员(配套)经费1.8万元;
(2)五四活动费3万元;
(3)未成年人保委会工作经费2万元;
(4)少先队活动费2万元;
(5)公益实践体验课经费10万元;
(6)青少年系列活动经费24万元;
(7)青少年活动中心运行经费12万元;
(8)青年志愿者活动费8万元;
(9)青联活动费1万元;
(10)展翅计划·东西湖区大学生村官创业经费20万;
(11)关工委活动费12万元;
(12)企业文化活动季10万元;
(13)青少年暑期托管项目经费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