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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团区委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4-03-07 18:09 来源: 团区委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本单位机构名称:共青团东西湖区委员会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领导全区共青团组织的工作。受党的委托领导区少先队工作,承担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区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等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

(三)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参与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指导社区团的各项工作。

(四)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 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为开发区工委(区委)、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五)引导青年创业就业。培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推进农村科技进步。提高企业青年文化技术素质、经营管理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六)树立青年标兵,开展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着力提高各行各业青年生产技能。

(七)改革完善青年社团组织机制,发挥共青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核心作用。

(八)建立完善基层团的工作评价机制;加强团干部的协管工作。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东西湖区工人文化宫

办公电话:027-83210019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姓名:杨晓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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