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字号 径工办〔2020〕6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径河街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5-12 发布日期 2020-05-12

关于印发《径河街道办事处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2 17:45 字号:[ ]

基层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推进全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街工委研究,现将《径河街道办事处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径河街党政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径河街道办事处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推进、全民参与、依法实施、统筹推进、因地制宜,以强化源头分类为基础、完善“收运处”分类体系为核心、加强全域统筹联动为关键,到2020年底实现单位、小区、农业大队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建成与全街生活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和设施设备体系,切实提升全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量。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完成“扩面提质”工作

1.落实责任分工。成立径河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要领导任组长,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驻街各站所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径河街城市综合管理所,负责全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监管和考核。

根据省、市、区文件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按照分类投放要求,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人职责。驻街各站所、机关各科室负责本部门、本行业责任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做好动员部署和督促检查工作。社区、大队负责管辖范围内住宅小区、村湾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方案部署、培训动员和督促落实工作。街城市综合管理所负责提供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完善“收运处”体系。2020年7月底之前完成单位、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责任单位: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公司、城管所)

2.打造示范点位。在稳步拓宽小区和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范围的基础上,严格依据《生活垃圾分类“六有”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挂牌制度。示范点位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在制度创新、宣传发动、湿垃圾量、定时定点投放以及任务完成率等方面至少有一到两处成效明显。小区(大队)达标挂牌工作由街道上报区分类办后自行执行;小区(大队)示范挂牌工作由区分类办组织执行;单位达标(示范)工作由各行业部门负责组织。2020年4月份完成名单申报工作。至2020年8月底, 全街完成小区达标率85%, 示范小区个数不少于5个,示范单位(含街道办事处、街道所属的有独立办公场所的二级单位、社区居委会等)不少于3个。(责任单位: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公司、城管所)

3.开展定时定点投放。在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开展“撤桶并点”,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因地制宜确定分类投放点位、投放时段及投放规范,做好定时定点投放宣传引导、投放督导及日常管理。可采用邻里提醒、摇铃提醒、喇叭提醒、小区广播等提醒方式,提高居民定时定点投放的参与率,错过投放时间可分类投放至“24 小时”误时投放点,或暂存家中下次投放。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小区要及时与收运环节衔接,环卫作业单位按照定时、分类要求安排专业车辆实施分类收运。至2020年7月底,全街至少完成两个小区“撤

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工作。(责任单位: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公司、绿化公司、城管所)

(二)完善“收运处”体系

1.规范分类收集容器。依据《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手册》,按照“有害垃圾(红色)、可回收物(蓝色)、厨余垃圾(绿色)、其他垃圾(黑色)”四分类要求,统一颜色和标识,区分道路、居民小区、农村大队、单位、公共场所等不同区域,科学合理确定设置数量和间距。设置在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垃圾容器,具备条件的实行退桶入院,不具备条件的,应在不影响行人通行和观瞻效果的位置设置。为避免资源浪费,现有垃圾收集容器,在按最新标准粘贴分类标识的前提下,可以继续使用,逐步更新为规范分类容器。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按照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类别设置分类容器,对可回收物进行细分。(牵头单位:城管所、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绿化公司)

2.严格实行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由城管部门组织收运,科学设置收运路线,严格按照分类收运要求开展作业,坚决杜绝“先分后混”“混收混运”,做到日产日清,避免二次污染;有害垃圾收运由生态环境部门统筹组织,采取预约、定期收运方式。可利用中转站、集中转运点等设施设置1-2处有害垃圾暂存点;可回收物由各点位自行对接就近资源回收点位,采取预约、定期收运方式。结合全街垃圾分类情况,逐步推行“不分类不收运”倒逼机制。配备一批分类运输车辆,按照“桶车同色同标”的要求,统一各类垃圾收运车辆的颜色和标识。(牵头单位:城管所、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公司、绿化公司)

3.狠抓湿垃圾分类工作。依据《武汉市城区湿垃圾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坚持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推进湿垃圾源头减量和就近资源化处理。对日产餐厨垃圾200KG以上的餐饮企业安装三相分离装置,通过固液分离、油水分类实现源头减量。加强收运环节管控,对含水率、含杂率等未达到相应标准的,收运方可在取证后拒收,倒逼产生单位提高源头分类质量。在具备条件的大型果蔬农贸市场和农业大队,安装厨余垃圾就地减量设备。结合2019年全街分类覆盖率及实际居住人口,2020年上半年厨余垃圾外运指标暂定8吨/天。(牵头单位:城管所、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绿化公司)

(三)优化“管督执”制度

1.强化责任制度管理。在径河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按要求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年度方案及其他必要管理制度,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工作计划。街城市综合管理所加强分类督导员(分拣员)及环卫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各点位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切实履行分类投放管理职责,加强容器管理、积极开展分类宣传、严格实行分类收集和存贮,落实日常运行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对分类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由分类投放责任人采取整改措施,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严格追究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城管所、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公司、绿化公司)

2.开展督查。街城管所每月对辖区内小区、大队、单位的分类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结合检查结果召开点评会议并下发专项通报。发动社区、物业开展多级监督、自查工作,形成常态化管理模式,建立专项巡查台账,确保容器管理、宣传引导、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台账记录等工作落实到专人,力争分类工作覆盖一处、完善一处。辖区内单位负责对责任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开展月度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街城管所。若未完成年度垃圾分类工作目标,或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严重滞后,被市区通报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检查、通报情况交由街纪工委追责。(责任单位:城管所、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公司、绿化公司)

3.加强执法保障。做好《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宣传讲解工作,使各分类主体知晓责任和义务,并加强日常检查监管。城管所将按照一次纠违、二次警告、三次处罚的要求,落实“五个必罚”:不履行分类管理责任的必罚、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的必罚、将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投放的必罚、违法收集和运输的必罚、违法处置生活垃圾的必罚。(责任单位:城管所、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公司、绿化公司)

(四)持续开展宣传发动

1.强化党建引领。全街驻街各站所、各社区大队党组织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融入党员学习和实践活动。将开展垃圾分类纳入各党支部工作任务清单,发动党员全部加入入户宣讲队伍,所有党员家庭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主动做垃圾分类新时尚的引领者。(牵头单位:城管所;责任单位: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公司、绿化公司、驻街各站所)

2.开拓宣传阵地。通过广播电视、纸媒网络、小区宣传栏等媒介,开设宣传专栏或固定宣传板块,定期宣传推送,普及分类知识、展示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广泛开展进社区大队、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活动,特别要以学校教育为阵地,推动垃圾分类进学校,进课堂,开展“大手拉小手”“垃圾分类小小志愿者”等系列校园活动。(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公司、绿化公司)

3.活用激励机制。在有条件的小区,建立居民“绿色账户”,依托市级垃圾分类智慧平台,通过手机APP、 二维码扫码、现场申领等方式,不断拓展“绿色账户”覆盖面。鼓励居民自助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也可结合小区居民实际情况,开展定期现场兑换工作,提升绿色账户吸引力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城管所;责任单位: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公司、绿化公司)

4.做实入户宣传。全街驻街各站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要制定入户宣传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划定本街道干部职工、社区干部职工、大队党员干部、以及服务公司的年度入户任务,定期调度考核,切实开展垃圾分类“敲门入户”宣传活动,确保分类宣传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城管所;责任单位: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公司、绿化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街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分管领导、机关科室包保责任制优势,全员上阵、协同配合。驻街各站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完善标准规范,强化行业指导,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各项任务属地落实,充分发挥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监督考核。构建政府依法监管、市第三方专业监督、区内多级互查自查、群众社会监督的生活垃圾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区、街、社区大队三级管理责任制,出台专项考核实施细则,建立“日检查、月通报、年考核”工作制度,定期在主流媒体上公开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和社区大队、单位“红黑榜”。严格落实区文明办印发的《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用好文明创建测评考核“指挥棒”,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测评权重。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全街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推进不力、未通过考核的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实施问责。

(三)强化资金保障。全街非外包的住宅小区按60元/户/年、农村示范大队按10万元/年、农村达标大队按5万元/年测算年度经费,全街年度宣传费用(组织活动、宣传资料等)控制在5万元以内。精准预算全街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经费,做好日常考核划拨、延伸监管审计工作,为高质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加强对辖区内所有市场化服务公司的监管,提高服务公司专业化水平和作业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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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径工办〔2020〕6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径河街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5-12
发布日期 2020-05-12

关于印发《径河街道办事处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2 17:45

基层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推进全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街工委研究,现将《径河街道办事处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径河街党政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径河街道办事处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推进、全民参与、依法实施、统筹推进、因地制宜,以强化源头分类为基础、完善“收运处”分类体系为核心、加强全域统筹联动为关键,到2020年底实现单位、小区、农业大队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建成与全街生活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和设施设备体系,切实提升全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量。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完成“扩面提质”工作

1.落实责任分工。成立径河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要领导任组长,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驻街各站所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径河街城市综合管理所,负责全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监管和考核。

根据省、市、区文件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按照分类投放要求,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人职责。驻街各站所、机关各科室负责本部门、本行业责任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做好动员部署和督促检查工作。社区、大队负责管辖范围内住宅小区、村湾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方案部署、培训动员和督促落实工作。街城市综合管理所负责提供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完善“收运处”体系。2020年7月底之前完成单位、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责任单位: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公司、城管所)

2.打造示范点位。在稳步拓宽小区和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范围的基础上,严格依据《生活垃圾分类“六有”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挂牌制度。示范点位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在制度创新、宣传发动、湿垃圾量、定时定点投放以及任务完成率等方面至少有一到两处成效明显。小区(大队)达标挂牌工作由街道上报区分类办后自行执行;小区(大队)示范挂牌工作由区分类办组织执行;单位达标(示范)工作由各行业部门负责组织。2020年4月份完成名单申报工作。至2020年8月底, 全街完成小区达标率85%, 示范小区个数不少于5个,示范单位(含街道办事处、街道所属的有独立办公场所的二级单位、社区居委会等)不少于3个。(责任单位: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公司、城管所)

3.开展定时定点投放。在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开展“撤桶并点”,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因地制宜确定分类投放点位、投放时段及投放规范,做好定时定点投放宣传引导、投放督导及日常管理。可采用邻里提醒、摇铃提醒、喇叭提醒、小区广播等提醒方式,提高居民定时定点投放的参与率,错过投放时间可分类投放至“24 小时”误时投放点,或暂存家中下次投放。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小区要及时与收运环节衔接,环卫作业单位按照定时、分类要求安排专业车辆实施分类收运。至2020年7月底,全街至少完成两个小区“撤

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工作。(责任单位: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公司、绿化公司、城管所)

(二)完善“收运处”体系

1.规范分类收集容器。依据《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手册》,按照“有害垃圾(红色)、可回收物(蓝色)、厨余垃圾(绿色)、其他垃圾(黑色)”四分类要求,统一颜色和标识,区分道路、居民小区、农村大队、单位、公共场所等不同区域,科学合理确定设置数量和间距。设置在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垃圾容器,具备条件的实行退桶入院,不具备条件的,应在不影响行人通行和观瞻效果的位置设置。为避免资源浪费,现有垃圾收集容器,在按最新标准粘贴分类标识的前提下,可以继续使用,逐步更新为规范分类容器。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按照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类别设置分类容器,对可回收物进行细分。(牵头单位:城管所、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绿化公司)

2.严格实行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由城管部门组织收运,科学设置收运路线,严格按照分类收运要求开展作业,坚决杜绝“先分后混”“混收混运”,做到日产日清,避免二次污染;有害垃圾收运由生态环境部门统筹组织,采取预约、定期收运方式。可利用中转站、集中转运点等设施设置1-2处有害垃圾暂存点;可回收物由各点位自行对接就近资源回收点位,采取预约、定期收运方式。结合全街垃圾分类情况,逐步推行“不分类不收运”倒逼机制。配备一批分类运输车辆,按照“桶车同色同标”的要求,统一各类垃圾收运车辆的颜色和标识。(牵头单位:城管所、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公司、绿化公司)

3.狠抓湿垃圾分类工作。依据《武汉市城区湿垃圾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坚持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推进湿垃圾源头减量和就近资源化处理。对日产餐厨垃圾200KG以上的餐饮企业安装三相分离装置,通过固液分离、油水分类实现源头减量。加强收运环节管控,对含水率、含杂率等未达到相应标准的,收运方可在取证后拒收,倒逼产生单位提高源头分类质量。在具备条件的大型果蔬农贸市场和农业大队,安装厨余垃圾就地减量设备。结合2019年全街分类覆盖率及实际居住人口,2020年上半年厨余垃圾外运指标暂定8吨/天。(牵头单位:城管所、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绿化公司)

(三)优化“管督执”制度

1.强化责任制度管理。在径河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按要求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年度方案及其他必要管理制度,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工作计划。街城市综合管理所加强分类督导员(分拣员)及环卫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各点位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切实履行分类投放管理职责,加强容器管理、积极开展分类宣传、严格实行分类收集和存贮,落实日常运行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对分类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由分类投放责任人采取整改措施,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严格追究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城管所、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公司、绿化公司)

2.开展督查。街城管所每月对辖区内小区、大队、单位的分类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结合检查结果召开点评会议并下发专项通报。发动社区、物业开展多级监督、自查工作,形成常态化管理模式,建立专项巡查台账,确保容器管理、宣传引导、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台账记录等工作落实到专人,力争分类工作覆盖一处、完善一处。辖区内单位负责对责任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开展月度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街城管所。若未完成年度垃圾分类工作目标,或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严重滞后,被市区通报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检查、通报情况交由街纪工委追责。(责任单位:城管所、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公司、绿化公司)

3.加强执法保障。做好《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宣传讲解工作,使各分类主体知晓责任和义务,并加强日常检查监管。城管所将按照一次纠违、二次警告、三次处罚的要求,落实“五个必罚”:不履行分类管理责任的必罚、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的必罚、将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投放的必罚、违法收集和运输的必罚、违法处置生活垃圾的必罚。(责任单位:城管所、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公司、绿化公司)

(四)持续开展宣传发动

1.强化党建引领。全街驻街各站所、各社区大队党组织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融入党员学习和实践活动。将开展垃圾分类纳入各党支部工作任务清单,发动党员全部加入入户宣讲队伍,所有党员家庭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主动做垃圾分类新时尚的引领者。(牵头单位:城管所;责任单位: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公司、绿化公司、驻街各站所)

2.开拓宣传阵地。通过广播电视、纸媒网络、小区宣传栏等媒介,开设宣传专栏或固定宣传板块,定期宣传推送,普及分类知识、展示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广泛开展进社区大队、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活动,特别要以学校教育为阵地,推动垃圾分类进学校,进课堂,开展“大手拉小手”“垃圾分类小小志愿者”等系列校园活动。(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公司、绿化公司)

3.活用激励机制。在有条件的小区,建立居民“绿色账户”,依托市级垃圾分类智慧平台,通过手机APP、 二维码扫码、现场申领等方式,不断拓展“绿色账户”覆盖面。鼓励居民自助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也可结合小区居民实际情况,开展定期现场兑换工作,提升绿色账户吸引力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城管所;责任单位: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公司、绿化公司)

4.做实入户宣传。全街驻街各站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要制定入户宣传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划定本街道干部职工、社区干部职工、大队党员干部、以及服务公司的年度入户任务,定期调度考核,切实开展垃圾分类“敲门入户”宣传活动,确保分类宣传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城管所;责任单位:各社区大队、红色物业公司、绿化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街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分管领导、机关科室包保责任制优势,全员上阵、协同配合。驻街各站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完善标准规范,强化行业指导,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各项任务属地落实,充分发挥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监督考核。构建政府依法监管、市第三方专业监督、区内多级互查自查、群众社会监督的生活垃圾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区、街、社区大队三级管理责任制,出台专项考核实施细则,建立“日检查、月通报、年考核”工作制度,定期在主流媒体上公开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和社区大队、单位“红黑榜”。严格落实区文明办印发的《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用好文明创建测评考核“指挥棒”,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测评权重。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全街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推进不力、未通过考核的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实施问责。

(三)强化资金保障。全街非外包的住宅小区按60元/户/年、农村示范大队按10万元/年、农村达标大队按5万元/年测算年度经费,全街年度宣传费用(组织活动、宣传资料等)控制在5万元以内。精准预算全街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经费,做好日常考核划拨、延伸监管审计工作,为高质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加强对辖区内所有市场化服务公司的监管,提高服务公司专业化水平和作业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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