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分工范围内功能园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的产业规划、招商引资、项目促进和企业服务等工作.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开发区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2、主要立足原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园,依托国家级孵化中心做好高新技术性企业的孵化和培育工作。同时依据全区产业规划,拓展新的功能区。
3、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拟定分工范围的功能园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经济发展计划,报开发区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海峡两岸科技产业管理处分工范围的功能园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的公共服务平台、产业支撑体系建设,负责策划和组织相关企业信息共享、知识产权转化、产学研对接、行业协会建设等专业化、定制化服务,推进企业集群发展。参与策划、拟定分工范围内功能园区、重点区域的开发建设计划。
5、负责分工范围的功能园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的龙头企业的培育和产业链培育,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6、负责分工范围的功能园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的招商引资和项目落户工作。收集、整理招商信息,推进项目洽谈,报区项目落户联席会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7、负责分工范围的功能园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签约项目建成前的行政审批“一站式”全程代办服务工作。
8、完成开发区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1、内设机构及干部职数情况
机关内设科室5个,干部职数 16 个。
2、 编制情况
行政编0个,工勤编0个,事业编 10个,员额编15个、过渡编8个。
(三)人员情况
高新技术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共有编制 33 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10 人,员额编制 15 人,过渡编8人。在职实有人数 30 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10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人),员额编制 15 人,过渡编5人。离退休人员 3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3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