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花园社区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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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花园社管办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4-03-05 10:21 来源: 常青花园社管办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提出发展规划,制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街道和辖区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做好党的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行使权利。

3.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负责采集企业信息、服务辖区企业、开展协税护税、促进项目发展、推动创新创业、优化投资环境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4.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5.实施综合管理。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对辖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负总责。

6.监督专业管理。对辖区内各类执法等专业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7.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8.指导社区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9.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常青北路240号综合办公楼B座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85809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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